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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资本刑法立法仍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偏重对笼统经济秩序的保护,犯罪圈过大,自由刑过重,且立法过于模糊,公众的认同度低。完善资本刑法,一方面,要秉持审慎犯罪化的态度;另一方面,要对某些资本犯罪作除罪化、轻刑化处理,改变资本刑法笼统保护经济秩序的做法,在有其他调控方法可供选择的前提下尽量避免轻易入刑。此外,还要改进刑罚配置,必要时用罚金刑和资格刑来取代自由刑,并在资本刑法领域推动真正的附属刑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