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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衙门为清代地方最低一级的行政组织,但州县直接担负着所辖地区的赋税征收、词讼受理和治安维系等一系列职能,因此其地位十分重要。清代名幕汪辉祖谓:“亲民之治,实惟州县。州县而上,皆以整饬州县之治为治而已。”州县衙门的内部组织及实际运行实为明清帝国的一个缩影。自20世纪初以来,研究清代州县衙门的著述已有不少,本文试作一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