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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实行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政策等相关措施正在陆续出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日前表示.由于矿产资源不可再生,今后,国家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大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历史上无偿取得矿业权者要补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