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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法律对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的审理缺乏明确的规定,进而给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本文首先对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内涵及类型进行分析,进而从行政、民事交又案件的法理基础入手,深入剖析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发生交叉的原因.最后分析我国目前对此类案件的分开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以及合并审理模式的优越性及可行性,认为我国应采用合并审理的模式,以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