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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波,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2005年12月入伍,2009年6月入党,福建泉州人,本科学历,现任尤溪县消防大队沈城中队政治指导员。
入伍13年来,由于个人突出表现,得到部队各级领导和战友们的一致肯定,為官兵树立了榜样,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多次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坚定信念,树立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他不断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13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战斗在基层一线,从一名优秀士兵,一名优秀班长,再到一名优秀干部,他在自己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地为消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热血和青春。
敢于担当,冲锋在前
各种与死神做斗争的事例,就是他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三明尤溪三横竹木厂火灾扑救”、2016年“福银高速三明尤溪段油罐车翻车泄露事故救援”“尼伯特抗台风事故救援”“洋中镇抗洪救灾工作”“4.25”闽中物流园火灾等各类灭火救援灾害处置,他都一马当先,特别在2018年2月13日,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南芹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灾情就是命令,他带领1班车战士迅速出动,出警车辆行至新阳镇大坋水库附近路段,遇陡坡和连续弯道,车辆突然发生侧翻,坠入路边水平落差约26米的农田,事件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告指挥中心,然后不顾自己的受伤情况,立刻查看周边战士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展开自救,在他的努力下,4名战士成功脱险,另外驾驶员和一名战士重伤,他立即组织4名官兵和周边闻讯赶来的村民对重伤员进行抢救,然后利用村民轿车将重伤员向医院转移,两名伤员先后送抵尤溪县医院抢救,不幸的是,驾驶员和另外一名战士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2名牺牲战士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追授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福建省公安厅为2名烈士追记一等功。
13年里,他用无声的行动,默默地守护着一方平安,参加各类灭火救援任务1000余起,抢救被困人员60多人,挽救财产损失上千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消防使命,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
刻苦训练,发挥模范
作为中队的指挥员,在训练中无论面对的是毒辣的太阳,还是刺骨的寒风,他都毫不畏惧、以身作则,训练一次又一次,总是保持着高昂的热情,严格的对待每天的训练任务,总是把每一项训练练到自己的骨子里去,他一直坚信着,平时多一分努力,面对灭火救援任务的时候,就多一份保证,他总在中队的建设中尽心尽力,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一心扑在工作上,把自己的每一份力量、智慧都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能力贯穿于具体的日常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调动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争先创优,从优待警
作为一名政治指导员,他始终把政治工作作为一个中心点来抓,把争先创优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推进器,走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兄弟部队、共建单位等探讨争创事宜,在他的推动下,大队争创活动硕果累累,2014年被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清剿火患先进集体”,2017年三明市共青团授予大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17年获评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同时被尤溪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消防队”称号,2014年以来多名官兵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总队、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7年1人获得“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1人获得“三明市五四青年奖章”。他更利用空余时间,丰富警营文化活动,通过开展篮球赛、演讲比赛、烧烤活动、KTV、观看电影、一队一精品、晚会等活动,进一步活跃警营文化氛围,提高部队软实力,提高部队内涵,树立起公安消防部队良好的形象。
黄勇波同志时刻心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默默工作在消防工作的第一线,时刻以自己平实无华的实际行动,履行着对党的诺言。做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入伍13年来,由于个人突出表现,得到部队各级领导和战友们的一致肯定,為官兵树立了榜样,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多次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坚定信念,树立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他不断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13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战斗在基层一线,从一名优秀士兵,一名优秀班长,再到一名优秀干部,他在自己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地为消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热血和青春。
敢于担当,冲锋在前
各种与死神做斗争的事例,就是他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三明尤溪三横竹木厂火灾扑救”、2016年“福银高速三明尤溪段油罐车翻车泄露事故救援”“尼伯特抗台风事故救援”“洋中镇抗洪救灾工作”“4.25”闽中物流园火灾等各类灭火救援灾害处置,他都一马当先,特别在2018年2月13日,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南芹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灾情就是命令,他带领1班车战士迅速出动,出警车辆行至新阳镇大坋水库附近路段,遇陡坡和连续弯道,车辆突然发生侧翻,坠入路边水平落差约26米的农田,事件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告指挥中心,然后不顾自己的受伤情况,立刻查看周边战士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展开自救,在他的努力下,4名战士成功脱险,另外驾驶员和一名战士重伤,他立即组织4名官兵和周边闻讯赶来的村民对重伤员进行抢救,然后利用村民轿车将重伤员向医院转移,两名伤员先后送抵尤溪县医院抢救,不幸的是,驾驶员和另外一名战士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2名牺牲战士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追授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福建省公安厅为2名烈士追记一等功。
13年里,他用无声的行动,默默地守护着一方平安,参加各类灭火救援任务1000余起,抢救被困人员60多人,挽救财产损失上千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消防使命,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
刻苦训练,发挥模范
作为中队的指挥员,在训练中无论面对的是毒辣的太阳,还是刺骨的寒风,他都毫不畏惧、以身作则,训练一次又一次,总是保持着高昂的热情,严格的对待每天的训练任务,总是把每一项训练练到自己的骨子里去,他一直坚信着,平时多一分努力,面对灭火救援任务的时候,就多一份保证,他总在中队的建设中尽心尽力,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一心扑在工作上,把自己的每一份力量、智慧都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能力贯穿于具体的日常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调动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争先创优,从优待警
作为一名政治指导员,他始终把政治工作作为一个中心点来抓,把争先创优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推进器,走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兄弟部队、共建单位等探讨争创事宜,在他的推动下,大队争创活动硕果累累,2014年被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清剿火患先进集体”,2017年三明市共青团授予大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17年获评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同时被尤溪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消防队”称号,2014年以来多名官兵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总队、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7年1人获得“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1人获得“三明市五四青年奖章”。他更利用空余时间,丰富警营文化活动,通过开展篮球赛、演讲比赛、烧烤活动、KTV、观看电影、一队一精品、晚会等活动,进一步活跃警营文化氛围,提高部队软实力,提高部队内涵,树立起公安消防部队良好的形象。
黄勇波同志时刻心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默默工作在消防工作的第一线,时刻以自己平实无华的实际行动,履行着对党的诺言。做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