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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写到故事里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时,自己也口渴起来,于是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很上口,而且人马上暖和起来,完全迷失在故事中,不再去想身在何处。等他喝完第二杯的时候,故事也写完了。
1920年,21岁的海明威来到巴黎,随他同行的有第一任妻子海德莉和世界大战赐予他的伤痕。这里是世界之都,艺术之都,美食之都,咖啡馆里天天都在上演狂欢场面,电影是当时最新的艺术形式,拥有似乎无穷无尽探索的可能,绘画在分裂,毕加索和杜尚已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审美样板,衣着讲究却眼力不济的爱尔兰教师乔伊斯正在写那个世纪最难读的小说《尤利西斯》,而对于猎人、酒徒、拳击手、冒险家、吹牛大王欧内斯特·海明威来说,重要的不是文学创作的重大问题——角色、动机、哲学沉思,而是写出“真实简单的陈述句”,他为此而猎取生活,不遗余力。
的确,海明威在刚到巴黎的那些日子天天打拳,主要是做别人的陪练,赚点小钱。而做为娱乐,他的那些文学朋友几乎都挨过他的打,除了眼睛几乎看不见的乔伊斯,和性别不对的格特露德·斯泰因,无一幸免。那时他还是《多伦多星报》的驻欧洲记者,一段时期之后,冒险家本色开始在他身上露头,他辞去了工作,并认定自己即将在文学上大有作为,当然,钱立刻成了问题,收入主要靠不可靠的稿费,于是连买烧柴取暖的钱也凑不出,夫妻俩只好挤在公寓里互相取暖,把所有能盖的都盖上,然后一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经常,免不了的,他还得去朋友那儿蹭饭吃。在他晚年的回忆录《流动的圣节》中,对这段生活有非常细致的描述。为了取暖,他常在咖啡馆里写作,那是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温暖、洁净、友好的咖啡馆”,他先叫一杯牛奶咖啡,拿出笔记簿和铅笔开始写密西根州北部的故事,外面风雨交加,天气很冷,正是故事里的那种日子,当他写到故事里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时,自己也口渴起来,于是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很上口,而且人马上暖和起来,完全迷失在故事中,不再去想身在何处。等他喝完第二杯的时候,故事也写完了,这时他向侍者要了一打廉价的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干白葡萄酒,心里空落落的,既悲伤又快活,牡蛎有浓烈的海腥味和淡淡的金属味儿,白葡萄酒是冰镇过的,味道清新,而他则在暗暗筹划一次所费不多的旅行,好避开巴黎的寒冬。
饥饿是很好的锻炼。海明威走进卢森堡博物馆去看塞尚的画作时,就发现塞尚在画这些画时可能也和自己一样饥肠辘辘(虽然塞尚很可能是忘了吃而并非吃不起);他走在街上,通常会小心选择路线,以免碰上那些卖水果、蔬菜、葡萄酒的店铺和面包房、糕饼店等等。所以,在他有机会开吃,也就是口袋里有一笔稿费的时候,他的饭量往往大得惊人。在利普饭店,他写道,坐下来要一公升一玻璃杯的啤酒,一份土豆沙拉,土豆用油煎过,在卤汁和橄榄油里泡着,把面包掰碎浸在橄榄油里,边喝啤酒边慢慢吃,吃完一客,他得再来一客,还要加上一客烟熏香肠,就着芥末酱,连那些汤汁一滴不剩地用面包一扫而光。然后,再来半升啤酒!
也许与短暂的经济拮据时期有关,功成名就后的海明威曾一度暴饮暴食,在威尼斯旅行的时候,一大早先灌三瓶瓦波里切拉酒根本不算什么,接下来便是戴克利兰姆鸡尾酒、苏格兰威士忌、龙舌兰酒、不加苦艾的马丁尼酒,他的早餐是百慕大洋葱配红酒,肉块上堆满酸辣酱和芥茉,一叠熊排沾满果酱。这样的生活相当于自我肉体惩罚——他在西班牙狂饮一个夏季之后,手指肿得像香肠一样,而他就此罢手了吗?没有。
在使他名声鹊起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节日》)中,有大量关于西班牙斗牛和狂欢场面的叙述。整部小说中的人物仿佛总是在不停地喝酒,吃各种食物,从一家咖啡馆赶到另一家咖啡馆,不停地跳舞,不停地旅行,不停地陷入情感纠葛,那是一战之后欧洲文明由极盛向衰败漂移的过程,理想在战争中破灭,新的标准尚未确立,耽于享乐、纵情声色的人比比皆是,有点像“911”后美国男女的疯狂速配,不过前者是出于绝望无所归依,后者是恐惧已极破罐破摔。海明威对到西班牙的第一顿饭感到震惊,好几碟冷盘小吃、一道鸡蛋做的菜、两道肉菜、几色蔬菜、凉拌生菜、还有点心和水果,他说,要把这些都吞下去,得喝大量的酒。但是在随后而至的狂欢节上,对食物的即使是有节制的描写也不多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酒,每个出场人物至少醉倒一次,最有意思的是有个叫比尔的家伙一喝就醉,而女主人公勃莱特夫人即便不喝酒,看上去也是醉的。有一种苦艾酒,浓度达七八十度,一般要从滴杯中把原酒滴入大杯,加水和糖稀释。而杰克,也就是文中的“我”,直接用滴杯不加糖就一口喝掉,然后上了床,就像上了船一样。在所有的人都醉过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没有必要去写他们酒醒了之后又投入新的生活什么的,因为对他们来说,所谓新的生活看得见,却摸不着,就像杰克醉倒后,床在向前漂,却永远都漂不到对面的那堵墙。这就是由格特露德·斯坦因命名的那些“迷惘的一代”。迷惘是人类的感冒,每到自我感觉一切良好的时候就会发作一次。治疗方法很简单,地球人都知道:感冒没有特效药。
海明威写饮食写得最克制的一回是在精短名篇《杀手》中,两个杀手你一句我一句地点着菜,从烤里脊加苹果酱到炸鸡仔饼,从火腿蛋到熏肉蛋,杀机渐渐显露,戏剧张力无以复加,结局令人悲哀而无奈。
到晚年,海明威身心俱疲,因战争、车祸、飞机失事而毁坏的身体开始报复他,在《老人与海》中,他写到的那个“独个儿摇只小船在湾流打渔的老汉”桑提阿果,即使喝一瓶啤酒也有如享受大餐般郑重其事,他在海上吃生的金枪鱼,慢慢嚼着,心里还想“要能来点儿酸橙、柠檬什么的,要不来点儿盐蘸着吃,倒也不赖”。享受生活,对于此时的海明威而言似乎已经遥不可及了,他只能像桑提阿果一样,在勇敢地承受失败并因而战胜自我之后,在梦中再次遇见那些非洲的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