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职教育推展之先前理解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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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前言
  
  个体出生于家庭,也是一生中关系最密切、影响最深远的地方,并且个体的启蒙老师大多为父母,因此父母的教养方式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甚巨。然由于社会形态的转变,工商业蓬勃发展,乡村都市化、都市全球化,直接改变了社会形态,间接也使得家庭结构与功能逐渐失衡。家庭功能不彰,衍生许多家庭问题,影响个体的成长与发展,也制造出许多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祥和安定甚巨。因此,重建家庭功能的亲职教育(parenting)在今日显得格外重要。
  华人社会向来以家族为基本结构,从生育制度之亲属结构所衍生的社会,是存有差序格局亲疏远近之关系(费孝通,1998)。华人家庭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所支配、建构而成的父子轴家庭,因此在华人文化脉络下的女性,在家庭内的社经地位远较男性低(吕玉瑕,1995)。然而无论在原生家庭或婚姻家庭,不管扮演的是女儿角色或是妻子、媳妇与母亲角色,中国女性都有其特殊的性别角色处境。所以本研究选择了从家庭出发,以身兼母亲和女儿身份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希望借由探索家庭里女性的生活经验,了解在传统母亲教养下的女儿,其性别角色是如何被建构形塑,而在成为母亲之后,其性别角色传递的情形又是为何,其中是否有解构或转化空间?
  为了解答这些困惑,本研究之研究问题为「探究华人家庭中母亲性别角色之传递经验为何」,借以形构亲职教育推展之先前理解,并形成华人母职观之反思基调。
  
  贰、相关文献探究
  
  针对本研究欲探讨的方向,研究者回顾中外文献与研究,并从女性主义的视野解读性别角色、性别意识发展、母女关系、母职与代间传递等相关理论。
  一、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发展
  性(sex)与性别(gender)所指称的意涵是不同的,前者偏向生物上的性别,男性或女性是因其性器官与基因而定;后者则指由历史、文化和心路历程所形塑出来的性别规范(Basow, 1992/1996)。庄明贞、魏云仪(2000)认为性别不仅包括由生理的衍生性差异,尚包括社会制度、文化所建构出的性别概念。在本研究中所指的性别即为后者。
  (一)性别角色意涵
  性别角色社会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会因为在某一阶段的性别认同之后即告终止(Philpot, Brooks, Lusterman & Nutt, 1997/2001)。性别角色的划定决定某一个人的社会化定向,如传统观念中男子的社会化定向是谋求成功和地位,女子的社会化定向则是在家当贤妻良母或重视情感(蔡文辉、李绍嵘,1998)。李美枝(1990)提出性别角色是个体透过自我的行为表现,以明示他所归属的性别,此为文化所界定适合于特定性别的行为,是个人对自己归属性别的自我知觉。在传统的性别角色上,男性和女性有着不同的人格属性,男性气概(masculinity)是属于工具性(instrumentality),负责维持家庭的生计,描述男性气概的形容词常是:自主、刚强、主动、胆大、豪放、有野心、有主见、有逻辑、有领导力、侵略性强、控制欲强等等;女性特质(femininity)是属于表达性(expressiveness),偏重情感性的角色,负责维持家庭内部的情感和谐,常用来描述女性特质的形容词为:富同情心、依赖、心细、爱美、温暖、端庄、文雅、整洁、安慰人的、照顾别人、体贴别人、谅解的、温柔仁慈等(李美枝,1980;刘秀娟,1998)。Burr(1998)对新几内亚三个不同部落所做的跨文化研究结果指出,认为性别差异和性别角色认定并非全世界都一样的,而是由社会化历程所获得的。
  个体必须在体认自己的生物性别后,表现出符合社会所期待与认同之行为规范,多数女性被迫努力学习符合社会期许的性别角色行为,甚至接受了性别刻板印象,以期许自己成为一位符合社会期望并具有女性特质的女性。本研究拟就现今女性在其生活世界,性别角色刻板化对她们所造成的困扰,以及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她们对于父权社会所加诸己身的性别角色所做的省思与察觉。
  (二)女性主义对性别角色的看法
  性别偏见影响女性自觉,性别刻板印象则影响女性自我的展现,父权体制的意识形态为两性建立起所谓的角色行为规范,形成性别角色发展的差异,并且以此来压制女性的潜能,而女性在缺乏自我意识的觉醒下,内化了性别角色,也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刘惠琴(1999)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指出所谓的「女性化」,反映的只是男性对女性的需求,而非女性的本质,在相夫教子的传统文化期望下,女性的性别角色必须在理想的「助理妻子」(assistant wife)及「模范母亲」(perfect mother)之间游走,这是依据男大人和男小孩的需求而量身定做的,结果反而使女性陷入「双重捆绑」(double bind)的矛盾中,以至于产生心理上的困境。
  就女性主义观点而言,极力反对以人天生的生理构造来决定个人的社会角色及社会地位和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因为性别事实上是持续不断的社会建构下的产物,并非两性天生在智慧和行为能力上有自然的差距。Millett(1970/2003)以性政治(sexual politics)一词揭示出父权制度透过夸大男女生理差异,形成性别歧视(sex discrimination),以确保男性拥有的支配地位与女性所属之附属地位,由此不平等关系建构出性别阶层,更进而掌控住权力,形塑父权制度的绝对权威,造成女性地位殆尽。男女两性特质及性格的差异是来自文化的创造及社会的洗礼,一代接一代的被制约,持续复制着这样的性别偏见。因此女性主义关注女性对社会的贡献,希望可以改变女性的状况,期盼男性和女性都得到同等的尊敬和价值(Olson & Defrain, 2006)。
  由于女性主义的发声,男女两性的角色有了不同的理论论述,从男性观点转向女性观点,性别角色有了新的诠释。因此本研究以女性主义理论为视框,认为现今之性别角色是由社会文化所建构,是父权体制下的意识形态,带有不公平之性别偏见,进而欲探究其他女性所遭逢的性别经验,对其女性主体性所造成之冲击。
  (三)性别意识与相关研究探讨
  性别意识的觉察可以使一个人有能力去发现社会不公平或性别偏见的部分,进而检视自身的价值体系,甚至可能采取改革的实践动力,Beauvoir(1949/1999)提出,女性是可以有选择的,自觉包含了对自我的定位,也包含了对关系中他人的定位。刘惠琴(2003)指出,当人意识到性别结构对其生活的影响时,即产生性别意识(gender consciousness)。Rinehart(1992)指出,性别意识是一种连续的状态,具有多元性的概念,女性主义为其根源,认识到自己和政治世界的关系是受到生理性别的形塑。Wilcox(1997)认为,性别意识指的是对于性别认定(gender identification)、对权力的不满、对体制的谴责与集体行动的认识,然而性别意识并不必然指涉某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Gerson与Peiss(1985)指出,「性别意识」所包含的三种形态呈连续性的排列,分别是:性别觉察、女性/男性意识以及女性主义意识/反女性主义意识。Stanley与Wise(1993)则认为,女性主义意识是以个人的经验为出发点,经由重新理解并肯定身为女性的经验,进而去发觉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社会现象和生活经验,同时也是传统的、性别歧视的,并且理解到社会其实就是各个不同主观现实所共同存在的状态。
  目前,台湾有许多关于女性意识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朱嘉琦(1997)认为,女性意识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且越来越认识自己;影响女性意识发展历程的因素有原生家庭的背景、父母亲对性别角色的概念、教育程度的介入和接触女性自觉的可能性。林昱贞(2000)认为,产生性别意识觉醒之关键原因来自于主体曾遭受歧视的经验、具有高度的自省能力、论述或成长团体的启蒙以及实践省思的触发,强调性别意识是一种互动的过程,并非一种全有或全无的概念。高歆怡(2003)发现,女性意识的知觉常与女性在生活中遇到的危机有关,以其生命经验为中心,进行旧有意义观点的反省。毕恒达(2004)据其研究后指出,性别意识是个循环或螺旋的发展过程,个人无法自然而然地发展出性别意识,需要借由相关论述对于成长经验提出新的理解,才可转化原有意识形态的结构。从上述各研究可看出生活世界、生活经验对个人性别意识的重要影响,因此本研究即设定从生活世界出发探究母女间性别角色传递之情形为何。
  综上所述,性别意识的觉察可以使一个人有能力去发现社会不公平或性别偏见的部分,进而检视自身的价值体系,发现自身之女性主体性受到社会脉络中性别角色的影响与限制,进而采取改革的实践动力。
  二、母女关系与母职之探究
  女性的母职(mothering)经验包括生物性的生产与社会性的养育经验,「生产」就是指受孕、怀孕到生产的过程,而「养育」则是指养儿与育儿的过程(潘淑满,2005)。而在母亲角色的建构与再建构文化中,文化实践的权力与母亲主体的发展是互相交织的,在多样的大众文化与社会制度里,母职的再制呈现出多元与转换的意义(Bassin, Honey & Kaplan, 1994)。以下兹从女性主义的学理来看母女关系和母职论述。
  (一)母女关系的相关论述
  许多女儿们一方面敬爱妈妈,但又害怕跟母亲一样,成为母亲的翻版(Sunshine, 1991/1994)。Gilligan(1982/2002)认为当女儿面对与母亲的关系时,其实就同时经验到父权文化对女性贬抑的价值,此种庞大的文化压力即是「父权之墙」,社会规范透过母亲的言行规范女儿,而女儿们顺应社会的期望,继续扮演女儿、妻子、母亲等性别规范的角色,遂与母亲之间形成了某种情绪纠结的拉扯关系。Chodorow(1999)指出母亲与女儿之间存在着「多重认同过程」(multiple identifications),与母亲同一性别的女儿,会以母亲为认同的对象,来模仿塑造自己的女性角色,但同时她又必须长大成为一个脱离母亲的独立个体,这种既认同又分离的成长过程,成为女儿生命中难解的双向拉扯。女性对自己的认识与价值判断,一部分是来自母亲对她的教养与看法;而从母亲的角度来看,她曾身为女儿,亦经历欲脱离母亲而独立的反叛,因此她会对女儿产生认同,但母亲又无法放手让女儿成为独立的个体,在这样的过程里她再次体验了当年与母亲间的拉扯关系(刘惠琴,2000)。这种母女之间的情绪纠结,存在于意识或潜意识中,往往在无形中影响了母女间的相处模式,双重拉扯让许多母女产生冲突与矛盾,虽然,她们可能深深爱着对方。
  综上所论,「母女关系」是女性特有的生命经验,不仅代表原生家庭赋予女性的性别认同来源,更不断测试母女两代的自我定位,母女之间承载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情愫,成为生命中难解的结。
  (二)女性主义对母职的论述
  一般人将女性、母职连接在一起,认为女性本来就应该生养与照顾孩子,并且与孩子共生(黄乃毓,1988)。相关研究亦指出,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女性仍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母职角色仍是女性认同的核心(Olson & Defrain, 2006)。对女性主义者而言,母职的内涵是社会文化所建构出来的,但因为时代背景的不同,女性主义对母职有着不同的见解。母职发生在社会的脉络下,隐含男女不平等的权利关系、种族间的支配与附属、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的关系,然而,母职却常常被浪漫化为爱的劳动,权力的争议常不被看见(Glenn, 1994)。
  最早提出不同于当时社会对母职看法的Friedan(1983/1995),揭开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真实的面貌,认为传统观念中女性在家陪小孩、享受爱情,就是最幸福快乐的女性,这是父权主义下所塑造出的母亲完美假象,让女性觉得母亲是神圣的天职。Beauvior(1949/1999)认为比妻职更妨碍女性自我发展的就是母职,婚姻是传统社会指派给女性的命运,母职则使女性陷于奴役,被局限在延续种族的天职里,把女性限制在母性上,这是源自于男性之压迫与建构。Firestone反对生理母亲身份(biological motherthood),认为女性的生殖力导致女性成为受迫害的核心,造成父权体制和两性阶级化,故只有当女性放弃生殖的生物性因素,才有可能从迫害中解放出来;Oakley亦对母职提出质疑,认为母亲并非生成的,是被造成的,这是社会文化制约的产物,小孩对父亲的需要并不亚于母亲,一对一的育儿方式不必然优于集体育儿方式的社会母亲(social mother)(引自张娟芬,1991)。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性主义者都反对女性为母职者,Rich(1976)将母职制度和母职经验区分开来,强调母职制度(institution of motherhood)与母职经验(experience of mothering)的不同,母职经验是女性和她自己的身体以及和孩子之间的具有力量的情感经验,女性要拒绝的,并不是母职本身,而是要将母职自父权思考中解放出来,使女性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成为母亲,重新肯定母性的本质与意义,但是拒绝父权文化界定下的家庭形式。Chodorow(1999)认为,生理的母职(biological mothering)受制于心理内部的经验,透过母职的心理内部与人际的再生产,被加以过滤而创造了母女关系,女性的母职行为是「再生产」来的,而在母职再生产的历程,也生产了性别体制,因此反对女性专司母职,认为母职再生产的机制需要被打破。
  综上所述,女性主义对于女性母职的论述,均着重于其社会脉络形塑以及女性在原生家庭中受母职复制的影响,强调女性母职困境的产生是因父权制度及资本主义的压迫,往往是在社会脉络下被性别政治化的结果。
  (三)国内对母职之相关研究
  台湾社会近年来亦开始关注于母职议题,不同社会位置的母亲有不同的母职经验,展现母职的多样性与母职的在地化。邱育芳(1996)研究认为,母职在历史脉络中是个流动性的概念,充满了各种不同定义和诠释。蔡丽玲(1998)的研究结果指出,母职也可以是实践女性主义的方式。庄永佳(1999)指出,当男性的角色改变与政府介入时,将可能为母职的困境寻找到解决之路。刘惠琴(2000)以焦点团体方式访谈青少女,探讨不同阶层中母职与母女关系的社会建构历程,研究中指出,中上阶层的母亲们,无论是职业妇女或是家庭主妇,对女儿的成就要求都相当高,因此女儿学会了以「成就」导向,当作其生存的唯一策略,再加上升学压力的竞争结构,使得女儿们较少机会、也拒绝去了解母亲的处境,一边享受母亲的照顾,一边则抱怨母亲所带来的压力;中下阶层的母亲们,则对女儿的照顾较少,且会要求女儿分担母职角色,中下阶层的女儿们对母亲的处境有较多的了解,但是母女之间的界线不易区隔。林佳慧(2003)所做的研究指出,母职困境启动性别意识的发展、性别意识发展使现代母职的实践变得可能。姜汉仪(2004)研究结果发现,原生家庭对现代未婚女性面对母职的方式有所影响,这些未婚女性虽然仍然有某些观点是顺应父权价值,却也拥有突破其限制的潜力。潘淑满(2005)访谈37位女性,发现无论受访者处于何种社经位阶,女性的生命经验几乎是随着母职经验而改变。
  就上述有关母职的理论,指出因生物性母职之故,怀孕生子被认为是女性天职,女性成为担任母职角色的必然人选,而在社会性母职的规范及期待下,女性不仅以其身体孕育子女,并且在家庭中比男性花更多时间在养育照顾子女之上,这是传统家庭性别观念所造成的亲职分工。在「男主外、女主内」的要求下,女性在负担家务与照顾子女重压下,就只能选择兼职或甚至无法工作;即使是职业妇女,多数仍须担任主要的家务工作。因为女性等于母亲的文化迷思,让人深信照顾子女,就是母亲与生俱来的责任,相对于父亲,母亲背负了更多的的期望与情感包袱,是故母职并非局限女性发展的元凶,隐藏在母职背后的父权意识体制,才是女性主义所挞伐的对象。
  三、代间传递及其相关研究
  Bowen认为,家庭是一个情绪系统,他提出了影响塑造家庭功能的八个连锁概念,其中之一的多世代间传递(multi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process)系指家庭压力处理的模式和步骤会有一代传一代的现象(引自Goldenberg & Goldenberg, 1996/1999)。故本研究将代间传递定义为父母将其生活经验、处事态度、价值信念等,有意识或无意识借由养育、教育子女的过程,一代一代传递下去。
  传统中国社会存在着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女性从小透过观察、见识、模仿性别楷模,长成后,又成为女儿性别化发展的训练师,及性别化角色传递者,代代相传成为根深蒂固的观念(李美枝、钟秋玉,1996)。邹金凤(2001)指出,母亲在女儿社会化过程当中扮演着传递传统性别规范的教化角色,传统性别规范虽仍然持续影响着台湾社会的女性,但性别认知逐渐有了松动的现象。赵晓娟与黄宗坚(2003)以Bowen代间传递历程研究同性恋者之性别认同,认为家庭系统中重男轻女的毒性议题(toxic issue),让女性在家中地位及生存上,遭受极不公平之对待,因而产生性别认同困境与纠缠。
  性别不平等的而其根源为「父权体制」,它盘根错节地深入在生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不断地被复制传递,形成了一套阶层秩序和控制体系;本研究企图探究传统社会之性别规范,是在怎样的脉络之下,透过母亲的家庭教育,在女儿身上复制,在代间传递,一代接续一代,成为不易察觉的社会文化传统。
  
  叁、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质性研究之诠释现象学(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为方法论,进行研究文本之收集、分析与诠释。Heidegger发展了诠释现象学作为哲学研究的方法论,使人类存有的意义不再被遮蔽(Plager, 1994)。将对人的观点,从认识论(epistemological)移转到存有论(ontological),关注的焦点在于成为一个「人」意味着什么,以及这个世界如何成为可理解,人的存在(Sein)是透过我们所追求的事物及关心的事情所构成(Leonard, 1994)。人存在的方式及其经验本身,都是诠释性的,并且致力于寻找说明与生活周遭(umwelt)的互动方式,企图从人在世界中的存有,即「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出发,透过对生活经验的探究,来了解事件的本质和意义,获得对生命恰当的进入方式(Moran, 1999/2005)。诠释现象学的基本哲学假设即在于人类存有是社会、对话的存有,而我们总已经在诠释循环的理解(understanding)之中(Plager, 1994)。因此透过诠释现象学的研究,就是借由对经验的反思,使其能够更加了解生活经验之深层意义,以及人类经验之重要性(Van Manen, 1997/2004),并探求生活世界的本质结构(essential structure),在没有预设立场的前提下,经由不断的质问、反思、聚焦及直觉,借由理性来了解意识层面之生活经验,重新学习看待这个生活世界(高淑清,2000)。
  研究者以自身之生活经验为起点,采用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semi-structured in-depth interviews),辅以研究省思札记,以开放而互为主体的尊重态度,从个殊的生活经验中,搜集母女性别角色传递经验之叙说文本,并透过研究者的拟情理解,寻求共通的感性经验,以诠释华人母亲性别角色传递之经验的深层意义,作为亲职教育推展之前理解与反思的基础。
  一、研究设计与研究对象之选定
  本研究希望借由深度访谈回溯受访者「母-我-女」的生活经验,重现受访者在其生活世界所经历的生命故事。Rich认为,只有透过分享私人的经验、甚至是痛苦的经验,才能使女性创造一个真正属于女性世界的集体描述(引自胡幼慧,1996)。Gadamer(1960/1993)更直接指出,一切理解都是发生在语言之中,而其所谓视域融合(Verschmelzen)指的就是诠释者与被诠释者之间形成共通的语言视域,融合现在和过去的视域,来达成理解,探究真正的意义。
  本研究对象采立意取样(purposeful sampling)的方式,将研究对象设定在民国四、五十年代出生,身兼母亲和女儿双重身份的女性。在受访之先,研究者均先向受访者解释本研究的研究方向与目的,在双方都同意皆认为适合进入此研究的前提下,签署访谈同意书,确认双方为互为主体的研究合作团队。基于对受访者基本私密数据的隐秘保证,编码将以英文字母顺序A、B、C、D、E、F、G为代号,并取适切之化名以方便撰述(如表1)。
  


  二、研究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本研究所邀请的七位受访者,每位皆进行二次深度访谈,共得十四份文本,每次访谈时间约60到120分钟不等,总计访谈录音时间为1133分,访谈过程在征求受访者同意后全程录音,并在访谈后尽快将录音内容誊写成逐字稿,将访谈的内容、参与研究者的口语与非口语所流露的讯息以及访谈中的偶发事件详尽记录下来,得以完整且忠实呈现出受访者的生活世界原貌,成为此次研究的原始资料。
  主题分析法(thematic analysis)是诠释现象学常用的分析方法,其目的在于发现文本数据中的主题,再予以命名,以便诠释其背后所蕴含之经验本质,所谓的「主题」就像是线索或节点,帮助研究者从一大堆似为无关联且杂乱的文本,归纳与研究问题有关的意义本质,以主题的方式诠释文本所蕴含的深层意义(高淑清,2001)。
  本研究以高淑清(2008)所发展的主题分析法为架构,透过诠释现象学非线性的分析,以「整体-部分-整体」的「诠释循环」方式进出文本,并以「诠释螺旋」(如图1)方式进行理解及再理解,在互为主体的同意下,发展出共同主题。本研究经主题分析法的六个分析步骤后,得出1617个编码,归纳出238个「意义单元译码」,形成初步子题,且经合作团队的检证与解释后,前后历经共五次主题改版,萃取出下节所诠释的四个主题命名。
  
  主题分析步骤:
  1.叙说文本的逐字抄誊
  2.文本的整体阅读(整体)
  3.发现事件与视框之脉络(部分)
  4.再次整体阅读文本(整体)
  5.分析经验结构与意义再建构(部分)
  6.确认共同主题与反思(整体)
  7.合作团队的检证与解释
  


  
  肆、华人母亲性别角色传递之经验诠释
  
  本研究透过诠释现象学的质性研究方法融入受访者的情境脉络之中,以开放且弹性的态度进入研究现场,经过悬置研究者之先前理解,并经过不断的理解、再理解、解构及再建构,以螺旋循环的主题分析方法,对华人母亲性别角色传递之经验,提出以下四个主题命名:(1)母亲鞠我育我,默化性别形象;(2)走入婚姻,惊觉性别框架僵化深;(3)性别觉醒后寻求转化空间,我比母亲更自由;(4)去芜存菁,期盼女儿独立自主,活化人我关系。此四个主题命名以「默化」、「僵化」、「转化」和「活化」四个「化」意指母女性别角色在传递之经验的转圜过程,并以「传与不传皆因爱」,作为母亲在「传」与「承」之间的经验本质诠释。
  兹将研究结果以图2说明,图中以受访者「母-我-女」的生活世界为连贯主轴,四个「化」以计算机程序语言之判读符号菱形表示,意指母女性别角色在传递之转圜过程是经由思考与决策的内在运作而成,图中最中心位置的贯穿轴线代表传递性别角色所呈现出的经验现象为何,是「母」经由「默化」、「僵化」传递性别角色框架给「我」,「我」则将「转化」、「活化」过的性别角色再传递给「女」。在中心轴在线层的单向箭号,是母女三代间的经验传承现象,第一个箭号是「母与我」的传承关系,第二个箭号是「我与女」的传承关系。轴线下层是双向箭号,代表不同两代母女间的经验流动现象,想要诠释母女性别角色在传与承之间是存有双向的流动,就像主题四所呈现的如果女儿有自己的想法,母亲也愿意暂时放手。在传递经验流程图之底层的大爱心,隐喻本研究的结论是母亲在「传」与「不传」之间的考虑是「皆因爱」。上一代母亲与这一代母亲的母女关系主要在主题一和主题二呈现,其在性别角色的传递经验上主要是借由「母」在「鞠我育我」之际,施以身教言教的「默化」而成,「我」从母亲处学习到「操持家务」和「养儿育女」等传统女性角色的性别规范,在婚姻生活中,发觉「我」已僵化这些「性别框架」;主题三和主题四要呈现的是「我」对于性别角色的动态转换过程,虽在踏进婚姻生活之际,对于性别角色是处于「僵化」状态,但在「性别觉醒」之后,「我」对于性别角色有了新的理解,出现了「转化」空间,在「经济独立」后,我比母亲享有更多的「自由」;主题四呈现这一代母亲与年轻一代女儿的母女关系,其性别角色的传递是经由母亲在「性别觉醒」的「转化」后「去芜存菁」,希望女儿能「活化」性别角色,借以提升人我关系。
  


  一、主题一「母亲鞠我育我,默化性别形象」
  主题一主要是诠释华人传统父权制度社会下,女性的家庭生活形态,而母亲又是借由什么途径形塑女儿的性别角色;传承是需日积月累的,从小跟在母亲身边的女儿,透过母亲的身教与言教,无形中学到母亲靠岁月所累积的宝贵经验,无论是料理家务的能力,无论是待人接物的道理,甚至是性别角色的规范,都是借由母亲的教养一代一代的传承,如果母亲的生活智慧是家庭的资产,那么透过经验的传承,女儿无疑是这宝藏的丰收者,母亲以过来人的身教典范与智慧言语,默默地影响女儿。
  「我的母亲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华绮直接表达出母亲对她的影响有多深。
  可能是她的身教吧!……可能是以前那时候,我妈妈服侍我阿嬷他们,所以我也会觉得那也是我应该要做的。(英英)
  我们从妈妈身上看到她是这么努力工作的人,我们会去学习她这些优点。……她教导我们身教比言教来得多,我们也都会看她的所作所为,好像会跟着她的脚步走啦……我们会受妈妈身教的影响。(玉凤)
  我觉得在妈妈身上学到一些很好的--嗯,就是女性应该有的~,应该就是美德吧!(雪芬)
  母亲所有的榜样,都埋下根深蒂固的影响力,成为美美日后作为一位妻子、一位妈妈的典范:我妈妈那一部分,我最深刻的经验是,因为我妈妈的榜样,让我觉得说,做一个妻子、一个妈妈,是我从我妈妈那个榜样学来的。(美美)
  母亲们默默地承担起社会文化所赋予她们该尽的角色责任,并且用自己的一生实践出来,这样无怨无悔、牺牲奉献的美德,看在同是身为女性的女儿眼里,母亲就成为女儿学习、模仿如何扮演「女性」这个性别角色的榜样,于是女性角色该有的样貌,透过母亲有声或无声的言传与身教再次传承给下一代,这个学习的过程可能是漫长、无意识的,但终究内化成为女儿的性别框架。因此推展母职教育时需格外留意,避免成为性别角色框架的复制机器。
  二、主题二「走入婚姻,惊觉性别框架僵化深」
  主题二想要突显出源于华人文化中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意识形态,成为性别不平等制度下的无奈根源,尤其是对走入婚姻的女性,这些种种的性别框架更是成为僵化且须遵从规范,操持家务、教养子女是每一位嫁做人妇自觉应尽的责任,而且还必须生个男丁,完成传宗接代的责任,才算对夫家有交代,这样性别不平等的无奈,是身为华人女性的宿命!本主题由此角度来诠释受访者成为人妇后,如何在婚姻生活中复制母亲在婚姻中所扮演的性别角色。
  大部分的女性,到了婚嫁的年龄,就走入婚姻,成为人妻,然后生育子女,成为人母,善尽母职,一辈子为家庭牺牲奉献,这是一条大家都走的路,不需问为什么,也不需想太多,好像这就是女性的命运,正如英英所说的「好像莫名其妙就走进婚姻里面,又很快怀了孩子……不是都是你想清楚的。」而英英也因为母亲的教导,成了她抛不开的性别规范包袱,铭印更深的性别框架。「也不知道,我也放不开……有什么想不开的,自己不要这么累就好了。」「怕人家说我爸爸、妈妈没有教」,结果绑住自己最深的人,就是自己。
  玉凤嫁入比原生家庭更传统的夫家,她更谨守这个框架:
  我觉得我嫁进去以后,好像感觉就是我们女人就是要做这些事,我也不敢去要求先生去做什么,……所以这些工作都变成我在做……教导孩子都是我,下班回家做饭,吃饭后还整理一些厨房的事情啦,客厅啦,洗衣服。(玉凤)
  婚姻制度的另一功能就是「传宗接代」,如果无法生育,或是生不出男丁,具有生育功能的女性往往要比男性承担更多有形与无形的压力。
  我是比较传统的女性,要不然我不会在我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是很积极的想要生个儿子。……我要再生,我想要有个儿子,绝对不是别人叫我,而是我自己潜意识里,我就希望,ㄟ我有两个女儿,我再有一个儿子多好!(月云)
  从小雪芬就听到母亲对身为女性既无奈又宿命的看法:
  我妈妈经常会觉得女孩子就是菜籽命,所以她觉得不管你嫁谁,都是你的命!那种感觉就是很不公平……因为现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他们的观念是很深的,他们是说我就是一家之主,我对于家里所有事情有决定权。(雪芬)
  至于家务分工的不平等,翠萍认为需归因到华人社会那种大男人的心态:因为那个是心态问题,拖地很简单,洗个碗你觉得都很简单,可是很多男生都觉得那都是女生的工作耶!他不会想要做,我家先生就是这样!(翠萍)
  一直以来,在华人社会中,妻子被赋予承担一切家事以及教养子女的责任,如此便合于社会期待的优质典型女性形象,是如「柔顺屈从」、「任劳任怨」、「温柔贤淑」等样貌,这些典范均为华人女性的性别角色设定了一个理想的框架,框架中的女性需符合社会价值下对女性的期待,选择进入婚姻,而这些在原生家庭即形塑出来的性别框架,在婚姻生活中被实践出来,两性的家务分工、权力不对等(有责无权)之各种不平等现象,较之西方社会更为根深蒂固,形成一个牢不可破的茧,层层束缚住华人女性的家庭生活。
  三、主题三「性别觉醒后寻求转化空间,我比母亲更自由」
  主题三想呈现在历经婚姻生活的不平等对待下,这些女性的性别意识觉醒情形。上一代的母亲,碍于时代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或是因为家庭经济因素,无法读书,「青暝牛」的遗憾,深深刻划在母亲的心灵深处,因此,只要有可能,她会为女儿争取再多受一点教育的可能性,因为接受教育、具有一技之长,女儿们就能在就业市场上更具竞争力,脱离自己需依赖男性才能存活的窘境,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而不只是「女人」。
  美美因为母亲的支持,让她日后的人生有了不一样的发展,「要升高中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办法读书喔,我奶奶不要让我读,然后是我妈妈一定要让我读。」所以她对女儿选择出国读书是全力支持,「所以我女儿要读多高的学历什么的,我不会说,你要读多高,只要她愿意读,我都会全力配合,支持她。」
  「我妈妈认为女孩子一定要读大学」,华绮的母亲是非常支持女儿继续读书的,「因为你要自己养自己,你要学会独立」,虽然母亲因为大时代遽变的关系无法读书,但她深知读书对女孩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我妈妈是鼓励的,我妈妈认为女孩子也要读书,那以后有自己能力去赚钱,那这样子就可以,我妈妈说就可以不用靠老公,因为你都靠他,那是她那个时代的想法啦,我妈妈会觉得是这样。(华绮)
  以往农业时代,家事劳动这样无偿的劳动耗费了女性大部分的时间,却没有获得报酬,也无法追求自己的理想,使得女性在经济不得自主之下,必须依靠男人的供给,经济不独立,地位自然低落,因为经济是掌握男女两性地位高低的关键之一。女性想要享有主体性,想要享有自由意志,想要肯定自己、达成自我实现,都要先以经济独立为大前提,才能一步一步朝着目标前进,真正享有两性平权的生活。
  从事代书工作的美美表示「我赚的钱比我先生多」,随着她业务量逐渐增加,经济独立,因此她得以在婚姻中享有妈妈所未曾有过的尊严,「现在是我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伴随尊严而来的是婚姻中的两性平等以及对婚姻的满意度。
  雪芬的收入一向比先生高,「我大概半年的收入就比他一年的收入多」,雪芬因着经独立,进而肯定自己,享有婚姻中的自由:
  你出来工作,薪资表一摊开来看,ㄟ,怎么我的收入比他多,你会发现说,当你有那种经济能力的时候,其实相对来讲,你就拥有那种发球权,所以就不再让自己很委屈,就是很多事情就是你可以自己做决定。……我想我又没有靠你吃饭,我又没有靠你养我,女生为什么要做到这么委屈啦?(雪芬)
  英英在性别意识觉醒之后,对于母亲在婚姻生活中的身教榜样,她认为「老实说,我真的受我妈妈那个传统观念束缚太多,真的!」在多年的婚姻生活磨炼之后,英英对于操持家务,也有了不同的适应之道,「后来我就想开了,……那我现在就是想做就做,不会勉强自己一定要做。」对于两性之间的角色定位,英英逐渐有了新的看法了,「我现在比较没有那种刻板的印象」。
  女性在默化中接受了僵化的性别框架,内化了父权制度下男尊女卑的意识形态,无奈地扮演着传统社会体制下应有的女性性别角色,但由于接受了较多的教育,得以进入职场,在家庭之外,寻觅到另一处可安身立命之所在。而在经济独立之后,她们开始可以为自己的存在发声,两性的角色开始有了转化的空间,脱下沉重的性别窠臼束缚,解构后的性别角色更为多元,让她们得以在婚姻中比母亲拥有更多的尊重、平等与自由。
  四、主题四「去芜存菁,期盼女儿独立自主,活化人我关系」
  主题四「去芜存菁,期盼女儿独立自主,活化人我关系」想要诠释经过性别觉醒后,这些四、五十年代的母亲,对于性别角色的传递,她们有着怎样的考虑,是否不同于自己的母亲?本主题而对于母亲昔日所教导的美德,当然希望女儿能传承,但世代更迭,这些母亲也会尊重女儿的想法,支持她走自己的路,但在传与不传两难之间,这些母亲选择暂时放手,以无止境及无私的爱,成为女儿永远的后盾。
  雪芬从自己和母亲的亲身经历中感悟到,对女儿这一代的女性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一定要具有赚钱能力,即使是婚后,也不能依靠先生养活,否则会失去自主权:
  我觉得说你要进入婚姻,当然是很好,但是女孩子有时候,如果你要靠对方的话,是很恐怖的事情,而且很危险,而且没有自主权,没有自尊,一直跟我女儿讲说,你一定要让自己去学会赚钱的能力。以我跟我女儿讲就是说,你读那么多书,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有赚钱能力,那是最重要的。(雪芬)
  华绮觉得为家庭牺牲自己生涯发展的女性是「笨女人」,因为「养孩子是要重质」,所以她觉得女儿「她应该要做事」,因为自立、独立的能力是很重要的:
  因为时代不同,你还得要一点也要自立,只是说你要学会说,你要自己说,我们应该这样讲说,你要有自立独立的能力,要那个本事。(华绮)
  但是母亲所传授的美德中有些仍是非常受用,她们也不会一概否定,也希望能传递给孩子,但是女儿对于母亲所传授的性别角色规范,新一代的女儿她们有自己的看法,社会也给予她们更多的自由伸展空间,母亲不会再强加给女儿什么是该有的性别角色规范,母亲都愿意接受女儿的想法。
  我妈妈给我的那个经验我还是很珍惜,我还是会看重那一个部分。(美美)
  七字头的孩子,女性传统的那种角色,你会发现越来越模糊……她们那些七年级生,她们已经不感觉到男生跟女生之间有不平等。因为我觉得说那个时代背景完全不一样,而且我觉得对她来讲,她未必能接受,不同时代东西,未必能套用……那是在农业社会可以,可是你在现代的工业社会,其实我觉得这样子的角色的传递,对她来讲,其实如果我传递将讯息给她,我觉得我只是对她限制。(雪芬)
  我现在慢慢的不会把她们抓得那么紧啦,以前我会抓得比较紧啦!……人生的路是你自己在走,(嗯嗯),妈妈只是在后面陪着你,陪着你喜、陪着你怒、陪着你悲哀、快乐,如果你有事,我也是要跟你相挺(台语)。(玉凤)
  这些四、五十年代的母亲以自己的人生历练,深知在华人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下,想要活化人我关系,经济独立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新一代的女性绝不能依赖丈夫而活,性别角色的传递出现了松动的现象,赋予了更多元的选择空间。上一个世代的女儿在成为母亲之后,不再用昔日母亲所教导的传统性别规范去教育自己的女儿,只是希望她们过得比自己好,过着快乐、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人生,能回到生而为「人」的本质意义上。
  综而言之,因着身处大时代的转换,愈来愈多的女性致力于性别平等、女权运动,为更多的女性发声,今日台湾社会的女性与上一代的女性,有了不同的立足点。另一方面,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也大为提升,新一代的女性得以走出家庭,不但经济可以独立自主,在职场上更能寻得自我实现与发展契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更多的自主权与选择权。这些中间一代的母亲们,因着自我的成长与性别意识的觉醒之后,而对性别角色规范有了不同的理解与实践,在考虑传不传承母亲所教导的性别角色观念给女儿时,她们也都再次历经了去芜存菁的转化过程,不会再将自己母亲所传递的性别框架套到女儿的身上,要女儿奉行不逾,她们尊重女儿的想法,要不要学煮饭,想不想结婚,可不可以离婚,都由女儿自己决定,性别角色的规范的传递,有了转圜的空间,在后现代主义的思潮下,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标准答案,母亲愿意暂时放手,无论是传或是不传,都是因为「爱」,她们将永远成为女儿爱的后盾。
  
  伍、推展母职教育之反思
  
  母职并非是生物功能的铭记而是社会建构的,它发生在特定的社会脉络下(Apple, 1997)。母职被建构成女性的天性,是性别的表现及身体的诠释,透过异性恋的婚姻中开展,借由母职的再现与再建构,形塑女性的性别角色,并规范出哪些行为是适宜的母职,哪些是不适宜的母职(Harding, 1998)。本研究借由诠释现象学方法论的哲学理念与观点,诠释并反思华人家庭中母女性别角色传递之经验及其本质意涵,并针对在研究过程中所思考的面向,对受访者间之个殊性进行归纳与讨论,以作为推展母职教育前之反思,分以下五方面加以探讨。
  一、形塑性别角色经验历程之反思
  原生家庭的形态、所在地点,以及父母亲本身的性别角色观念和族群别,都会对女儿产生很大的影响。就本研究的七位受访者而言,除了华绮的父亲是军官,从小居住在眷村外,其他六位受访者,均为农村子弟,父母大都以务农为主,在典型农村家庭长大,受到男尊女卑、以夫为尊的传统教条束缚,其性别角色的框架均较华绮为深。
  此外婚前居住在家的时间长短、与母亲相处的时间多或少、母女间感情的深浅,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女儿对母亲的认同差异,亦会影响母亲传递性别角色规范时,女儿的接受程度。例如美美婚前一直都与母亲相依为命,未曾离家,对母亲的感情十分浓厚,她表示「这段期间我就是跟我妈妈有很深厚的感情」,因此她对母亲所身教的性别规范烙印相当深,也以此为性别角色的学习楷模。如同社会学习论的论述个体在发展性别角色时,会受到重要他人的影响,而个体的性别角色态度也在这样的观察、模仿间形成,个体将随着成长与生活圈的扩大而逐渐内化自己所认同的性别角色。
  二、诱发或加速性别意识觉醒元素之反思
  产生性别觉醒的元素,除因时代更迭,外在大环境的剧烈改变,都会使之发生变化,研究者发现当受访者生活世界产生变化,或有新的刺激产生时,都会诱发或加速其性别觉醒。首先,因学历、职业差异之元素而造成的性别意识觉醒,对形塑个体之价值观影响最为深远。如受访者美美高职毕业后,即至住家附近的工厂工作,她对母亲的性别角色深表认同,也因此阻碍了她性别意识的觉醒、萌芽,她一再表示「传统女人很好啊!」
  玉凤和月云二人均自毕业后即在小学任教,研究者长期在小学服务,对于小学之生态环境,有深刻的亲身体认,在教改之前,小学教师均长期保持半封闭状态,对于外界新的文化刺激常采取观望态度。因此玉凤和月云二人在观念上也较为保守,深受「重男轻女」传统价值观所影响,是研究者所谓「拼命想生男孩」之代表,对于性别角色的刻板化也较深。相较之下,雪芬高职毕业后因曾自行开设餐厅,接触到各行各业不同的人事物,后又转任保险金融业,在升为主管后,更是不断地自我进修,因此,雪芬在性别意识觉醒方面之加速动力相当大,也有不同于以往的深入体认,起初她也是复制母亲的样式,「其实你会看自己的妈妈,我妈妈都是这样子!」但后来她开始走跟母亲不一样的路,「我那时的想法,也不会就是完全就跟妈妈的想法一样。」
  其次,其它外来元素的刺激,也会带动或加速个体对性别意识的觉醒,如信仰、夫家形态与娘家不同、周遭人事物环境的刺激,都会影响受访者对自身性别角色的反思,并进而带动性别意识的觉醒。在本研究中,美美与雪芬两对夫妻婚后不约而同地加入教会,在教会的教导下,夫妻俩的家务分工情形,跟新婚时产生了很大的不同,因教会教导「丈夫要爱妻子」,所以先生开始会主动分担家务;但圣经上教导「丈夫是妻子的头」,因此,美美与雪芬还是持有「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美美表示「传统有一个观念,夫就是天」,她非常强调先生就是天的观念。
  而在原生家庭女人是没有发言权利的英英,「我们已经习惯这样子,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意见,就是以爸爸、哥哥的意见为意见。」嫁入夫家后,她发现「原来女生在一个家庭里面也可以出头,那跟我娘家那边是截然不同的」,于是她也开始改变「就会试着说,跟我先生讲意见这样子。」因此,英英开始有了不同的自我成长空间,带动了其性别觉醒发展的新契机。
  三、华人传统家庭中女性宿命之反思
  陈其南(1990)指出,华人的亲属关系是以父子关系来支配,衍生出以父子轴为主的文化模式,传统社会下女性的地位通常居于男性之下。在华人社会中女性的权利鲜少受到保障,远离原生家庭,依附在另一个也以父子轴为主的婚姻家庭,并担负起夫家众多义务责任;结婚、生育儿女是大多数女性必然的人生历程,也是传统社会指派给女性的宿命。
  母亲可能也会将自己所承受到无形的父权思想,灌输并且再加以复制到女儿身上,例如就「生男孩传香火」这点而言,玉凤的母亲、雪芬的母亲、月云的母亲和美美的母亲都曾饱受传统社会要求女性生男孩传香火的压力,但日后她们却为了确保女儿在夫家拥有稳固的「地位」,依旧希望女儿能生个男孩,为夫家传递香火,成为父权体制中重男轻女制度下的帮凶。
  「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同样表现在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托付期望上,如希望男孩将来能成大器,对女儿则盼望嫁个好丈夫等,而在教育投资方面,近年来虽然因为所得提高、子女数减少而有所改善,但也并非完全消除(林芳玫、张晋芬,1999)。像英英的母亲和翠萍的母亲都拿出平生大半的积蓄,援助儿子创业。
  美美的阿嬷从小就不要求唯一的男孙帮忙家务;像翠萍的先生、玉凤的先生、英英的先生、美美的先生、月云的先生和雪芬的先生,他们都是在男生不用做家事的原生家庭成长,翠萍的先生甚至是连烧开水都不会。这些从小在父权男尊女卑家庭中长大的男性,他们均觉得「家事就是女生该做的事」(英英的先生)、「你就做一下」(翠萍的先生),这都显示出在华人社会中,不管在原生家庭或是婚姻家庭中女性所承受到的不公不义。
  四、性别角色传递与传递终止现象之反思
  性别角色传递和传递终止之经验现象,从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虽然是由于时代大环境的改变,但很重要的另外两个因素是女儿有无接受的意愿和母亲性别觉醒的情形。例如本研究中的玉凤觉得女儿应该具有基本料理家务的能力,但是女儿不想学,有很多教导,她也只好暂时放手,等待女儿成立家庭,觉得有需要时,再伺机而教。性别觉醒后的雪芬表示,母亲、她和女儿是「时代背景完全不一样」,而且女儿「她未必能接受,不同时代东西,未必能套用」,她不会再将不适宜的性别框架与宿命论强加在女儿身上。而英英经过性别觉醒之后也表示,她希望女儿不是「做成功背后的那个人」,而「就是直接站在前面的那个人」,女性不应该再是默默无声的一代了,也不再是「妻以夫荣」、「母以子贵」的心态,将丈夫、儿女的成就当作自己终其一生的目标了。
  当性别觉醒之后,不合时代的性别框架终将中止传递。正如同Kagan(1964)指出当性别角色的标准对个体造成不必要的愤怒和限制,这些标准应该被改变。因此性别角色的传递和传递终止之经验现象,虽然是由于身处于时代大环境的必然现象,但传递的改变与否仍是有其个殊性之差异存在。
  五、新时代下女性自主平等精神之反思
  在母亲世代,社会规范中的母职、父职仍然划分得相当清楚,母亲持家,父亲养家,而母职的直接示范者就是自己的母亲,因此对于女儿们来说,母亲就是担负养育教育子女的人,七位受访者均表示「不可能把小孩丢下让先生、婆婆带」,都透露出女性自己也将照顾小孩的工作全部扛起来。由于社会观念的变迁,传统三代同堂以「父子轴」为核心的家庭结构,渐渐转换成以两性为主体的「夫妻轴」(胡幼慧,1995)。现代社会在以夫妻轴为主流的家庭组成型态之后,少了上一代的传统威权思维,夫妻之间的家务分工真的出现了转换,例如美美和雪芬,在教会的教导影响下,先生已会承担起部分的家务工作;英英搬出婆家之后,先生也开始承担一些家务;玉凤在搬离老家之后,远离三姑六婆的长辈,婆婆也不再反对儿子帮忙媳妇做一些较粗重的家事了。
  时代变迁、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投身职场,但即使如此,对于「独立自主」,却仍只是部分拥有!尤其是走入婚姻中的女性,因为婚姻与家庭更贴近父权结构,「自主」在其中难有伸展的空间,有时还得「压缩」自己以维持婚姻的和谐(如英英、雪芬和华绮)。不过,并非所有的女性都这么在意「是否完全自主」(如美美)。根据本研究所呈现出的三代女性生活世界的不同样貌来看,上两代的女性生活(二、三十年代的阿嬷,四、五十年代的母亲)与现今七、八十年代的女性,两相对照之下,新时代的女性的确拥有较为开放的自主空间与自由选择权。
  在传统母亲的认知中,婚姻虽然对女孩子已经不是唯一出路,但仍将婚姻视为影响女性一生的大事。女儿正逢适婚或择友年龄的华绮、雪芬、玉凤和美美,均对女儿的择友方向提出看法,并且认为即使女儿选择不婚,也都表示尊重,婚姻不再是女性的必然选择。至于从一而终的传统婚姻观,亦开始出现了解构的现象,离婚也成为可以考虑的选项。传统世代的母亲,原本对于离婚是抱持绝不可行的态度,像美美的母亲,即使面对丈夫的离弃,在外另组家庭,她也坚决守住这个并不完整的家。然而随着时代价值观的改变,像雪芬的母亲和翠萍的母亲在年老时表示,即使女儿选择离婚,她们也不持反对立场。新时代的女性,不论是选择进入或退出婚姻,都有了更多的自主性,似乎出现了多元发展的新契机。
  从本研究结论所呈现出七位受访者的生命故事,她们在婚姻中所获得的平等与尊重,也随着她们在婚姻中的成长而与日俱增,经过反省与回顾之后,七位受访者均表示她们的确比母亲那个世代享有更多的自由,也较之婚姻初期得到更多的平等对待,似乎在婚姻中的两性关系已渐露出平等的曙光。
  
  陆、推展亲职教育之实务应用与建议
  
  亲职教育的成功,除了父母的用心外,学校的大力推展,更是成功的重要关键。学校可以借由多样化的亲职教育活动,协助家长提升亲职教育知能,也能因此建立良好亲师关系,提升学校办学成效,可说是互蒙其利。
  研究者之一任职于小学近二十年,目前担任辅导主任一职,负责办理本校之亲职教育,也经常就职务之便与本县各校之亲职教育业务承办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借由非正式正访谈,统整出现阶段各校实施亲职教育的方式,大都以班亲会、大型亲职讲座与父母效能训练工作坊等为主,然而辛苦举办亲职教育的憾事,却是「该来的不来,可以不来的都来了」。尽管目前教育部对于各级学校办理亲职教育虽然大力鼓吹,但效果仍未臻理想,因为其间存有经费及学校人力不足、家长碍于生计无法抽空前来,因此参加者比例不高且多为母亲参与等各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均需从事家庭教育之实务工作者予以克服,俾以提升学校推展亲职教育之成效。
  透过本研究对于母女性别角色传递之生活经验理解,以及在研究历程中与七位生命故事各有不同的女性所得到的体现和启发,深觉无论是家庭教育抑或学校教育,对于女性在性别角色的形塑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影响到日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仅就研究结果所得之结论,对学校内从事家庭教育之相关人员提出建议与省思,做经验与心得的交流。
  一、落实学校性别平等教育
  随着近年台湾女性主义的兴起,性别平等也成为新兴的议题,开始受到各界重视。教育部于1997年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负责推动两性平等教育政策,并订颁「两性平等教育实施方案」;而后于2004年立法院将「两性平等教育法」更名为「性别平等教育法」,以落实性别多元与避免歧视的精神。在教育部的大力推动下,性别平等教育也逐渐在各级学校课程中推行,希望能经由教育落实性别平等的观念,并能在日后开花结果,在生活中实践力行。
  性别角色是经由历史、文化,及心路历程共同塑造而成的,个体必须在体认自己的生物性别后,表现出符合社会所期待和认同的行为。性别平等教育的内涵即在于破除由社会文化长期所建构的性别刻板印象以及性别歧视,虽然企图超越性别刻板印象并不容易,但既然造成两性不平等之起因为长期社会文化建构出来的,所以也惟有以后天教育才能导正这种不公平不公义的性别歧视,惟有持续不断的努力与再教育,才能真的落实性别平等的精神,两性平等相处,互相尊重和互相信赖,建构两性间新的互动关系与性别角色的规范。
  根据本研究所呈现出的三代女性生活世界的不同样貌来看,上两代的女性生活与现今七、八十年代的女性,两相对照之下,新时代的女性的确拥有较平等的两性关系,然而距离真正性别平等之精神,还是有一大段落差,需要学校内从事家庭教育及相关专业人员致力推动。致力于性别平等教育者可以多鼓励学生做性/性别意识的觉醒与反省,因为唯有自己听见了内心的声音,才有可能真实面对自己,事情才有转化的可能。这样的性意识进展对于性别教育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上一代女性所未曾想过或拥有的权利。
  二、加强母职教育及父职参与,以达共亲职之目标
  母职被建构成本质主义式与天生主体性处境,将母亲们限制在家庭中,以及道德守护者的角色,并对这种女性角色予以颂扬(Woodward, 1997)。传统的性别分工是社会对于父职角色及母职角色要求不同的原因,不论母亲是否分担家中的经济开销,「母职角色」仍被期望承担大部分家务与照顾孩子的责任,形成不均等的性别分工。在母亲角色的建制下,母亲需承担起所有照顾孩子的责任,如接送孩子上下学、注意并指导孩子的功课、参加班师会,以及料理三餐、整理家务等工作,母亲也会担心自己是否做得对吗?做得够多吗?在面对孩子的失败,母亲会有罪恶感或感到内疚;而当母亲无法服膺社会所建构的母职角色时,总成为第一个被怪罪的对象。反观父亲的角色呢?通常只扮演供应家中经济来源者,或是以训诫的方式来教养孩童,并期待妻子担负起妻职与母职的责任。然而,当男女的教育水平与职业差距消失,越来越多女性与男性承担同样的工作并获得相同的报酬时,家庭经济不再只由父职角色提供,实际的照顾工作也就不应再偏重于母职角色一方。倘若家庭成员及伴侣能适时给予帮助与支持,使担任母职角色者,得以在母职角色与自我实现中找到平衡点。
  然而母职角色的困境并非仅来自于社会的不合理对待,更重要的是担任母职角色者的自我认知,以及是否有具有性别意识觉醒,能否反思母职所带来的压力与不平等。因此,旧有母职角色的建制,必须重新解构再建构,让女性得以自由的选择工作,开创新的生活,发展新的视野与生命的意义,同时也让父亲分担教育及养育孩子的工作,以尽父职及参与家务分工,以达共亲职的目标。
  根据本研究之研究结果显示出,目前国人对于亲职教育、性别教育、婚姻教育等相关议题,仍存有相当多的迷思,亦即尚有许多可以再努力加强的空间,因此建议学校中从事家庭教育之相关专业人员,应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与推广,建议多办理讲座、研习、成长团体等家庭教育课程,广为倡导并协助父母透过专业的服务,加强亲职观念及沟通技巧,让为人父母们更具有面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做个快乐自主的新时代男性和女性。
  (作者单位:台湾嘉义大学家庭教育与咨商研究所)
  
  参考文献
  朱嘉琦(1997)。台湾妇女女性意识发展历程之研究。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心理与辅导研究所,台北。
  吕玉瑕(1995)。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社会学与性别研究,3,177-191。
  李美枝(1980)。女性心理学(三版)。台北:大洋。
  李美枝、钟秋玉(1996)。性别与性别角色析论。本土心理学研究,6,260-299。
  何春蕤(1995)。豪爽女人——女性主义与性解放。台北:皇冠。
  林芳玫、张晋芬(1999)。性别。载于王振寰、瞿海源主编,社会学与台湾社会(页199-238)。台北:巨流。
  林佳慧(2003)。女性性别意识发展与母职实践历程之叙说分析。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心理与辅导学研究所,台北。
  林昱贞(2000)。性别平等教育的实践:两位国中女教师的性别意识与实践经验。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台北。
  邱育芳(1996)。妇女小区参与和现代母职的实践:以主妇联盟的小区运动为例分析。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清华大学人类研究所,新竹。
  胡幼慧(1995)。三代同堂- -迷思与陷阱。台北:巨流。
  胡幼慧(1996)。转型中的质性研究:演变、批判和女性主义研究观点。载于胡幼慧主编,质性研究:理论、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实例(页7-26)。台北:巨流。
  姜汉仪(2004)。游移在飞翔与驻足之间:现代未婚女性的母职观。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台北大学社会学系,台北。
  毕恒达(2004)。破灭与重思:女性性别意识形成的历程。载于毕恒达著,空间就是性别(页227-237)。台北:心灵工坊。
  高淑清(2000)。现象学方法及其在教育研究上的应用。载于国立中正大学教育研究所主编,质的研究方法(页95-132)。高雄:丽文文化。
  高淑清(2001)。在美华人留学生太太的生活世界:诠释与反思。本土心理学研究,16,225-285。
  高淑清(2008)。质性研究的18堂课:首航初探之旅。高雄:丽文文化。
  高歆怡(2003)。女性成长社团学员的女性意识知觉及转化历程之研究:以永和小区大学为例。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中正大学成人及继续教育研究所,嘉义。
  陈其南(1990)。婚姻家族与社会——文化的轨迹(下册)(七版)。台北:允晨文化。
  庄永佳(1999)。台湾女性之母职实践。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南华管理学院教育社会学研究所,嘉义。
  张娟芬(1991)。颠覆母职——女性与母职——一个严肃的女性思考。当代,12(62),94-103。
  黄乃毓(1988)。家庭教育。台北:五南。
  费孝通(1998)。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邹金凤(2001)。亲密战争?——从母女关系看性别角色与认知的建构。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花莲师范学院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花莲。
  赵晓娟、黄宗坚(2003)。一个性别认同者的欲走还留——谈Bowen代间传递历程的纠缠与困境。谘商与辅导,207,27-31。
  潘淑满(2005)。台湾母职图像。女学学志:妇女与性别研究,20,41-91。
  刘惠琴(1999)。女性主义与心理学。载于王雅各布主编,性属关系(上):性别与社会、建构(页135-175)。台北:心理。
  刘惠琴(2000)。母女关系的社会建构。应用心理研究,6,97-130。
  刘惠琴(2003)。心理谘商专业的金缕鞋——性别与文化的反思。载于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主编,谘商师性别意识工作坊研习手册(页40-52)。
  蔡文辉、李绍嵘(1998)。简明英汉社会学辞典。台北:五南。
  蔡丽玲(1998)。母职作为女性主义实践。未出版之硕士论文,国立清华大学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新竹。
  
  Apple, R. D. (1997). Constructing mothers: Scientific motherhood in the nineteenth and twentieth centuries. In R. D. Apple, & J. Golden (Eds.), Mothers and motherhood: Readings in American history (pp. 90-110). Columbus, OH: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Bassin, D., Honey, M., & Kaplan, M. M. (Eds.)(1994). Representations of motherhood. New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Burr, V. (1998). Gender and social psychology. London: Routledge.
  Chodorow, J. N. (1999). The reproduction of mothering: Psychoanalysis and the sociology of gender (2nd ed.). Berkeley, CA: Univerity of California Press.
  Friedan, B.(1995)。女性迷思:女性自觉大跃进(李令仪译)。台北:月旦。(原著出版于1983)。
  Gadamer. H. G.(1993)。真理与方法- -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洪汉鼎译)。台北:时报。(原著出版于1960)。
  Gerson, J. M., & Peiss, K. (1985). Boundaries, negotiation, consciousness: Reconceptualizing gender relations. Social Problems, 32, 317-331.
  Gilligan, C.(2002)。不同的语音:心理学理论与女性的发展(王雅各布译)。台北:心理。(原著出版于1982)
  Glenn, E. N. (1994). Social constructions of mothering: Thematic overview. In E. N. Glenn, G. Chang, & L. R. Forcey, (Eds.), Mothering: Ideology, experience, and agency (pp. 1-29). New York: Routledge.
  Goldenberg, I., & Goldenberg, H.(1999)。家族治疗理论与技术(翁树澍、王大维译)。台北:扬智。(原著出版于1996)。
  Harding, J. (1998). Queer family. In J. Harding(Ed.), Sex act: Practices of femininity and Masculinity (pp. 109-127).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Kagan, J. (1964). The nature of the child. New York: Basic Books.
  Leonard, V. W.(1994). A Heideggerian phenomenological perspective on the concept of person. In P. Benner (Ed.), Interpretive phenomenology: Embodiment, caring, and ethics in health and illness (pp. 43-64). Thousand Oaks, CA: Sage.
  Millett, k.(2003)。性政治(宋文伟、张慧芝译)。台北:桂冠。(原著出版于1970)。
  Moran, D.(2005)。现象学导论(蔡铮云译)。台北:桂冠。(原著出版于1999)。
  Olson, D., & Defrain, J. (2006).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Intimacy, diversity, and strengths (5th ed.). New York: McGrqw Hill.
  Philpot, C. L., Brooks, G. R., Lusterman, D. D., & Nutt, R. L.(2001)。跨越两性世界的桥梁。香港:突破(原著出版于1997)。
  Palmer, R. E.(1992)。诠释学(严平译)。台北:桂冠。(原著出版于1968)。
  Rich, A. (1976). Of woman born: Motherhood as experience and institution. New York: Norton.
  Rinehart, S. T. (1992). Gender consciousness and politics. London: Routledge.
  Simone de Beauvoir (1999)。第二性(陶铁柱译)。台北:猫头鹰。(原著出版于1949)。Stanley, L., & Wise, S. (1993). Breaking out again: Feminist ontology and epistemology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Sunshine, L.(1994)。母亲与女儿的战争(林淑真译)。台北:联经。(原著出版于1991)。
  Woodward, K. (1997). Motherhood: Identities, meanings and myths. In K. Woodward (Ed.), Identity and difference (pp. 240-289). London: Sage.
  Van Manen M.(2004)。探究生活经验:建立敏思行动教育学的人文科学(高淑清、连雅慧、林月琴译)。嘉义:涛石。(原著出版于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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