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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卫监督[2015]79号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并针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常用、成熟的行政处罚职权制定了《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