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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益
过去财政资金拨付制度是政府调控高校办学资金运作的重要手段,财政资金支出层层转拨,多环节转账,给财政监督和控制增加了难度,而且高校财务管理有自身特殊情况,在实际拨付中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体系内运作,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财政的管理监控之下,有助于从根本上减少财政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及时、足额将财政资金拨给用款人或用款单位,从源头上预防财政性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截留、转移、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确保财政性资金运行安全和高效,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了高校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财政资金拨付制度下,部门预算漏报的项目在校内预算分配时还可追加、调整,即使年初分配经费时有遗漏,还可由校长批准使用机动费来调节,可以说,预算是否完整准确,对开展工作影响不大。国库集中支付后,各单位办理支付首先必须按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科目和经济用途分月报送用款计划,在预算指标控制下和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才能执行;其次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申请都要通过层层审核,对不符合预算规定支出,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予以拒付,学校无权自行调整,这也促使高等学校及其下属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用款计划,从根本上提高了高等学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财务管理观念逐步转变,财务管理水平比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提高了高校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近年来,高校发展速度较快,多渠道筹资能力加强,不可预测的收支逐年增加,因此高等学校年终决算与预算往往存在较大差距。高校是否按预算要求使用财政资金难以掌握。一方面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造成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预算大,使用少,造成年终结余多,资金使用效率过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专项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详尽的论证报告和预期效益,预算不能再任意估算,重大项目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论证,方可列入预算,预算的执行与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在时间上一致,从源头上促使单位按预算规定执行,预防了财政资金挪用,降低了财务风险,对高等学校在预算执行上起到了制约作用。
(四)增强了高校绩效考核的客观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金额、时间、对象、用途、账户余额等,都可以在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高校应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支出效益考核体系,对各部门投入产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在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上体现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应注意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队伍建设
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高校,尤其是领导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大宣传力度,尽快适应和推进这项改革的深入。财务部门要及时完善国库支付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核算办法,理顺业务流程,监控国库支付业务,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强化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适应和推进这项改革。
(二)构建信息系统新平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高速的信息传递手段和快捷的银行清算系统为依托的,因此要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使政府、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高校之间形成网络体系,达到互相监督、相互制约、资源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该信息系统应以财政部门为核心建立财务信息处理中心,通过一个高效、安全、快捷的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将各预算执行单位与财政部门的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部门、商业银行联系起来,满足资金预算、控制、异地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等要求。真正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基本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监控机制。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财政部门要对高校资金支付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检查,促进高校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控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高等学校要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原则。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高校要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按轻重缓急原则编报收支项目计划,细化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预算编制的质量,逐步让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在预算中都有明细的项目,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计财处)
(一)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益
过去财政资金拨付制度是政府调控高校办学资金运作的重要手段,财政资金支出层层转拨,多环节转账,给财政监督和控制增加了难度,而且高校财务管理有自身特殊情况,在实际拨付中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体系内运作,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财政的管理监控之下,有助于从根本上减少财政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及时、足额将财政资金拨给用款人或用款单位,从源头上预防财政性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截留、转移、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确保财政性资金运行安全和高效,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了高校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财政资金拨付制度下,部门预算漏报的项目在校内预算分配时还可追加、调整,即使年初分配经费时有遗漏,还可由校长批准使用机动费来调节,可以说,预算是否完整准确,对开展工作影响不大。国库集中支付后,各单位办理支付首先必须按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科目和经济用途分月报送用款计划,在预算指标控制下和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才能执行;其次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申请都要通过层层审核,对不符合预算规定支出,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予以拒付,学校无权自行调整,这也促使高等学校及其下属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用款计划,从根本上提高了高等学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财务管理观念逐步转变,财务管理水平比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提高了高校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近年来,高校发展速度较快,多渠道筹资能力加强,不可预测的收支逐年增加,因此高等学校年终决算与预算往往存在较大差距。高校是否按预算要求使用财政资金难以掌握。一方面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造成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预算大,使用少,造成年终结余多,资金使用效率过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专项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详尽的论证报告和预期效益,预算不能再任意估算,重大项目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论证,方可列入预算,预算的执行与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在时间上一致,从源头上促使单位按预算规定执行,预防了财政资金挪用,降低了财务风险,对高等学校在预算执行上起到了制约作用。
(四)增强了高校绩效考核的客观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金额、时间、对象、用途、账户余额等,都可以在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高校应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支出效益考核体系,对各部门投入产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在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上体现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应注意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队伍建设
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高校,尤其是领导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大宣传力度,尽快适应和推进这项改革的深入。财务部门要及时完善国库支付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核算办法,理顺业务流程,监控国库支付业务,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强化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适应和推进这项改革。
(二)构建信息系统新平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高速的信息传递手段和快捷的银行清算系统为依托的,因此要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使政府、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高校之间形成网络体系,达到互相监督、相互制约、资源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该信息系统应以财政部门为核心建立财务信息处理中心,通过一个高效、安全、快捷的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将各预算执行单位与财政部门的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部门、商业银行联系起来,满足资金预算、控制、异地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等要求。真正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基本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监控机制。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财政部门要对高校资金支付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检查,促进高校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控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高等学校要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原则。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高校要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按轻重缓急原则编报收支项目计划,细化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预算编制的质量,逐步让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在预算中都有明细的项目,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