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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失落空间的重要性与可用性长期被忽略。本文从失落空间的内部生态状况入手,探讨其活化策略,并探究“再野化”作为这类空间生态修复与景观改善手法的可行性,提出城市中利用再野化手法应对失落空间的策略,以缓解城市建设发展与绿地需要之间的矛盾。
关键词:失落空间;再野化;可行性研究;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中城市的土地开发利用也逐渐趋于饱和。但在大部分的城市当中,仍然有许多地块的发展没能跟上周边区域环境的变化,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被遗失的地块”,散布在城市的角落,失落空间就是这类地块中的一种。长久以来,其自身的生态价值和潜在的土地资源价值被忽略,这是建造过程中的疏忽,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在用地紧张、生态问题严峻的今天,如果能够巧妙利用这些碎片化状态的土地,进行有效的空间生态修复,将其作为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突破口,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城市对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的需要,缓解当前城市的生态压力。
1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探索
1.1 概念界定
1.1.1 城市失落空间
目前在风景园林及相关领域中,“失落空间”的概念还没有被明确界定,但已经有多位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最早且至今被广泛接受的是1986年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提出的“消极空间”,他认为这种空间是“自然发生、无计划性的”[1]。
综合相关文献的研究,从宏观上来看,失落空间是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被忽视、被遗忘的场所,与城市整体建设发展脱节,形成了景观的断层;从微观上来看,这些场所呈现出消极的状态,并且长久被荒废。
基于此,本文将“城市失落空间”定义为那些与周边区域环境发展程度差距较大,被遗忘、被闲置、给人以消极体验的利用率低或不被利用的空间。
1.1.2 再野化
“再野化”作为一种生态型的景观处理手法,其本质是生态修复,旨在控制人为干预程度并实施有效的修复设计,让自然做工,使退化的生物群落的物种组成、结构及功能恢复至接近自然荒野的状态[2]。通过这种手法,可以使不具有荒野特性的区域逐渐实现自身演替,从而具备自然野性,并逐渐满足景观、生态和功能的要求,最终实现三者最大化的平衡。
1.2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研究意义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是从生态的角度考虑失落空间的活化利用,弥补了我国失落空间研究热点局限在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层面的不足。我国失落空间的研究起步较晚,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上,1997年才有第一篇关于失落空间的论文[3]。有国内学者经过CiteSpace数据分析之后得出,目前的研究前沿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在失落空间的研究方法与视角上,仍然缺乏与传统研究领域的交叉糅合,如生态学等”[3]。课题发展的传统性与单一性使得在工程实践中很难全面地考虑失落空间的改造利用问题,一味地从景观效果与人的需求上进行空间活化的研究,而不考虑城市的总体规划与发展,容易破坏失落空间原有的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无法有效地进行城市存量更新。
失落空间可以在城市更新中创造极大的生态价值。美国纽约市的500多个“碎片化空间”为城市提供了总计相当于1/10个中央公园的公共空间面积[4]。那么,对城市中呈现碎片化状态的失落空间进行再野化处理则可以放大再野化产生的生态效益,最终能够在城市存量更新下形成城市生态网络,帮助稳定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可以丰富城市景观层次。再野化后的荒野景观改变了城市化景观充斥的现象,成为城市中的独特风景线,它所展现出来的自然野性之美可以作为原生态的示范展示,促进城市景观多样化发展。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具有自然教育意义,并对城市居民的身心有抚慰作用。由于其景观独特性,人们可以在这类空间中“建立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也会给予身心滋养,帮助养成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生活方式,并自觉参与到维护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关爱地球行动中”[5],提高城市居民的精神境界,促进人居环境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景观可持续发展。
2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可行性
2.1 城市失落空间的分类
根据已有研究,按照自然程度可将城市荒野分为初级荒野与次级荒野两类,且初级荒野的自然化程度、生态系统稳定性远高于次级荒野[6]。笔者结合城市失落空间的地理位置、内部生态环境状况和景观风貌,参考城市荒野按照自然程度的分类,将失落空间划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初级荒野:城市中的原生荒野,没有人为痕迹,自然化程度较高,生态系统比较稳定。
第二,次级荒野:在城市人居环境中具有可达性,空间的内部环境复杂(见图1),已经产生一些自身演替现象但消极性较强。
第三,未被野化的闲置空间: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当而产生的边角空间,或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生产方式改变、社会环境变化而产生的废弃地。这类空间的问题在于,人们容易到达但不愿意做过多停留或活动,这不仅造成空间浪费,也使空间缺乏生态价值,如改造前的美国高线公园。
2.2 再野化的可行性
2.2.1 生態修复是当前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
国务院早在2017年就印发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7],其中指出,“当前阶段应当要解决建设用地增加带来的农业和生态用地空间的压力,这些开发过程中的开发过度或开发不足,已经造成了开发强度接近或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现象出现。”2020年,住建部明确提出了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8]。
有学者通过对失落空间在城市中的布局及其可达性程度进行分析得出,失落空间的存在抑制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9]。而再野化能够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城市失落空间的生态进行有效修复,并有效活化这些空间,弥补生态用地空间的不足,使其融入城市的建设发展当中。 2.2.2 再野化是消除城市失落空间消极性的重要手段
被失落的空间大多都有一个共性——呈现出消极、荒芜的状态,而这一共性与城市荒野的景观特性与生态特性极为相似。
由于城市荒野在景观上呈现自然野性,在生态上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演替现象,而在实际环境中由于缺乏管理充斥消极属性,让人们难以自发地在这些区域做停留,因此这种以城市荒野为主导的空间实质上也是一种失落空间。这就意味着风景园林师们在对城市失落空间进行利用与改造时,可以从城市荒野的角度思考如何消减城市失落空间的消极属性。
城市荒野的消极性源于自然荒野在视觉上荒芜、杂乱感和空间功能欠缺给人带来的消极感受。在整理植物生长基质、引入乡土植物、改善景观风貌等的微干预下,帮助植物群落进行自身演替,并最终形成达到大众审美要求的荒野景观,以此完成视觉上消极性的消减。
在空间功能方面,经过再野化处理的失落空间可以作为城市的生态斑块,成为动物在城市中活动的“垫脚石”,动物的加入能够促进区域内生物链的完善,稳定失落空间生态系统、提高区域内的生态多样性,并为城市生态网络格局作补充。这种接近自然状态的空间为城市中的居民提供了观察自然、亲近自然、与自然建立关系的渠道,为居民日常驻足、冥想、休闲提供了非城市化的环境,赋予了城市失落空间新的职能,使用这种低影响人为干预的方法去丰富失落空间,可以达到消减空间消极性的目的。
2.2.3 再野化是开辟“城市桃花源”的重要途径
能够在城市中自发形成自然演替的空间必定是极少被人涉足的,但它对于周边居民来说具有可达性。这类环境可以在保护其自然化特性的基础上适度开发,作为城市与自然之间的一种“活性链接”,使其成为隐于城市中的自然。
“隐”是指部分失落空间在改造时可以利用原有的外围植物对空间内外进行隔离,维持空间的封闭状态,不对空间做开放式的处理,在视觉上呈现自然环境将功能空间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利用再野化策略促进场地生态环境进行自我完善,从景观设计的角度整理空间,微干预下人工美化内部景观风貌,场地内外只用简单的铺装路作为连接,方便居民进入空间开展“自然探索”。内部的功能空间只做简单的处理,放置休息设施以便停留的人群休息、冥想。在后期需要实行粗放型的管理,减少人为干预,尽可能让它以自然状态而非城市化方式生长。
在城市中开辟出这样一种“城市桃花源”,可以让城市失落空间保留生态性、增强美观性、增加功能性、具备趣味性,促使城市景观空间可持续发展。
2.3 再野化策略
2.3.1 初级荒野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进行监测保护,需要做的就是追踪其状况。
虽然已经难以证明城市中的原生自然的存在,但仍然应当进行勘探、监测并将其保护起来,监测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完整性。对于城市中初级荒野的监测,我们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实地勘测等几个阶段对城市土地状况进行筛查,然后选择性地进行建档观察,与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串联起来,如美国的保护地系统,不仅包括国家公园系统,还囊括了荒野在内的不同层面和类别的保护地类型[10]。
2.3.2 次级荒野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保护性开发。
在生态上,需要通过再野化进一步增强生态稳定性,此时的再野化主要是通过引导动物参与,让荒野的生态更为稳定。在通过再野化进行城市生态修复的案例中,最高等级的修复方式是利用肉食动物的介入补全区域内食物链,如“黄石公园引入狼”“英国某河流引入河狸”[11],虽然在失落空间这种城市生态斑块中无法引入肉食动物,但在此思路上可以尝试营造鸟类等小型动物的活动空间,并作为动物在城市活动中的临时栖息地。
在景观上,通过人工的介入对场地环境进行整理,从景观美学、场所精神两个方面考虑场地原有植物、设施或构筑物的去留。“景观美学”保证荒野景观符合大众审美,从视觉上消减原有的消极感受,形成具有自然野性美感的城市荒野景观。“注重场所精神”帮助失落空间的荒野景观避免因为自然性相同而呈現相似的景观。
在功能上,需要依据其空间所在位置、环境及社会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充分利用碎片空间,满足人们在公共空间内的活动需求,形成积极良好的空间感受,消减原有的消极感体验。
2.3.3 未被野化的闲置空间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生态修复下的利用改造。
在生态上,可以通过种植野花野草实现大面积再野化,同时可以混播常见的乡土植物种子,创建或恢复乡土植物群落,这样可以最快速地让空间生态稳定并保留一些场地的生态特性。后续的粗放型管理模式也能够帮助场地快速地掌握土地自主权,加快生态系统构建。此时的再野化手段能够有效增强空间的生态性,消减生态环境在前期人工种植、整理土地基质的微干预下产生的消极影响。
在景观上,在尊重场所的基础上进行再野化,可以综合自然和场地形成一个充满记忆、感受和关联的体验空间[12],比如杜伊斯堡北风景公园完整地保留了高炉等工业废弃物,并且允许野生植物自由生长以保证大面积废弃土地的自主权,最终形成了工业时代的文化遗产景观[13]。尽管土地逐渐实现了自我管理,但是在其演变过程中仍需要人为微干预的适时介入,以保证景观具有人工美感。
在功能上,根据闲置空间的位置、环境,结合公众需求进行改造,赋予其纪念、科普、教育、休闲等新功能。
2.4 预期成果
第一,生态效益。通过再野化实现生态环境的自然演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城市修复生态,增强生态稳定性。
第二,社会效益。城市荒野景观的存在不仅可以让城市中的人们有亲近自然的机会,产生原生态示范展示的作用,还能进行自然教育,促进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失落空间;再野化;可行性研究;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中城市的土地开发利用也逐渐趋于饱和。但在大部分的城市当中,仍然有许多地块的发展没能跟上周边区域环境的变化,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被遗失的地块”,散布在城市的角落,失落空间就是这类地块中的一种。长久以来,其自身的生态价值和潜在的土地资源价值被忽略,这是建造过程中的疏忽,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在用地紧张、生态问题严峻的今天,如果能够巧妙利用这些碎片化状态的土地,进行有效的空间生态修复,将其作为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突破口,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城市对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的需要,缓解当前城市的生态压力。
1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探索
1.1 概念界定
1.1.1 城市失落空间
目前在风景园林及相关领域中,“失落空间”的概念还没有被明确界定,但已经有多位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最早且至今被广泛接受的是1986年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提出的“消极空间”,他认为这种空间是“自然发生、无计划性的”[1]。
综合相关文献的研究,从宏观上来看,失落空间是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被忽视、被遗忘的场所,与城市整体建设发展脱节,形成了景观的断层;从微观上来看,这些场所呈现出消极的状态,并且长久被荒废。
基于此,本文将“城市失落空间”定义为那些与周边区域环境发展程度差距较大,被遗忘、被闲置、给人以消极体验的利用率低或不被利用的空间。
1.1.2 再野化
“再野化”作为一种生态型的景观处理手法,其本质是生态修复,旨在控制人为干预程度并实施有效的修复设计,让自然做工,使退化的生物群落的物种组成、结构及功能恢复至接近自然荒野的状态[2]。通过这种手法,可以使不具有荒野特性的区域逐渐实现自身演替,从而具备自然野性,并逐渐满足景观、生态和功能的要求,最终实现三者最大化的平衡。
1.2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研究意义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是从生态的角度考虑失落空间的活化利用,弥补了我国失落空间研究热点局限在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层面的不足。我国失落空间的研究起步较晚,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上,1997年才有第一篇关于失落空间的论文[3]。有国内学者经过CiteSpace数据分析之后得出,目前的研究前沿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在失落空间的研究方法与视角上,仍然缺乏与传统研究领域的交叉糅合,如生态学等”[3]。课题发展的传统性与单一性使得在工程实践中很难全面地考虑失落空间的改造利用问题,一味地从景观效果与人的需求上进行空间活化的研究,而不考虑城市的总体规划与发展,容易破坏失落空间原有的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无法有效地进行城市存量更新。
失落空间可以在城市更新中创造极大的生态价值。美国纽约市的500多个“碎片化空间”为城市提供了总计相当于1/10个中央公园的公共空间面积[4]。那么,对城市中呈现碎片化状态的失落空间进行再野化处理则可以放大再野化产生的生态效益,最终能够在城市存量更新下形成城市生态网络,帮助稳定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可以丰富城市景观层次。再野化后的荒野景观改变了城市化景观充斥的现象,成为城市中的独特风景线,它所展现出来的自然野性之美可以作为原生态的示范展示,促进城市景观多样化发展。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具有自然教育意义,并对城市居民的身心有抚慰作用。由于其景观独特性,人们可以在这类空间中“建立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也会给予身心滋养,帮助养成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生活方式,并自觉参与到维护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关爱地球行动中”[5],提高城市居民的精神境界,促进人居环境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景观可持续发展。
2 城市失落空间再野化的可行性
2.1 城市失落空间的分类
根据已有研究,按照自然程度可将城市荒野分为初级荒野与次级荒野两类,且初级荒野的自然化程度、生态系统稳定性远高于次级荒野[6]。笔者结合城市失落空间的地理位置、内部生态环境状况和景观风貌,参考城市荒野按照自然程度的分类,将失落空间划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初级荒野:城市中的原生荒野,没有人为痕迹,自然化程度较高,生态系统比较稳定。
第二,次级荒野:在城市人居环境中具有可达性,空间的内部环境复杂(见图1),已经产生一些自身演替现象但消极性较强。
第三,未被野化的闲置空间: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当而产生的边角空间,或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生产方式改变、社会环境变化而产生的废弃地。这类空间的问题在于,人们容易到达但不愿意做过多停留或活动,这不仅造成空间浪费,也使空间缺乏生态价值,如改造前的美国高线公园。
2.2 再野化的可行性
2.2.1 生態修复是当前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
国务院早在2017年就印发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7],其中指出,“当前阶段应当要解决建设用地增加带来的农业和生态用地空间的压力,这些开发过程中的开发过度或开发不足,已经造成了开发强度接近或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现象出现。”2020年,住建部明确提出了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8]。
有学者通过对失落空间在城市中的布局及其可达性程度进行分析得出,失落空间的存在抑制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9]。而再野化能够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城市失落空间的生态进行有效修复,并有效活化这些空间,弥补生态用地空间的不足,使其融入城市的建设发展当中。 2.2.2 再野化是消除城市失落空间消极性的重要手段
被失落的空间大多都有一个共性——呈现出消极、荒芜的状态,而这一共性与城市荒野的景观特性与生态特性极为相似。
由于城市荒野在景观上呈现自然野性,在生态上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演替现象,而在实际环境中由于缺乏管理充斥消极属性,让人们难以自发地在这些区域做停留,因此这种以城市荒野为主导的空间实质上也是一种失落空间。这就意味着风景园林师们在对城市失落空间进行利用与改造时,可以从城市荒野的角度思考如何消减城市失落空间的消极属性。
城市荒野的消极性源于自然荒野在视觉上荒芜、杂乱感和空间功能欠缺给人带来的消极感受。在整理植物生长基质、引入乡土植物、改善景观风貌等的微干预下,帮助植物群落进行自身演替,并最终形成达到大众审美要求的荒野景观,以此完成视觉上消极性的消减。
在空间功能方面,经过再野化处理的失落空间可以作为城市的生态斑块,成为动物在城市中活动的“垫脚石”,动物的加入能够促进区域内生物链的完善,稳定失落空间生态系统、提高区域内的生态多样性,并为城市生态网络格局作补充。这种接近自然状态的空间为城市中的居民提供了观察自然、亲近自然、与自然建立关系的渠道,为居民日常驻足、冥想、休闲提供了非城市化的环境,赋予了城市失落空间新的职能,使用这种低影响人为干预的方法去丰富失落空间,可以达到消减空间消极性的目的。
2.2.3 再野化是开辟“城市桃花源”的重要途径
能够在城市中自发形成自然演替的空间必定是极少被人涉足的,但它对于周边居民来说具有可达性。这类环境可以在保护其自然化特性的基础上适度开发,作为城市与自然之间的一种“活性链接”,使其成为隐于城市中的自然。
“隐”是指部分失落空间在改造时可以利用原有的外围植物对空间内外进行隔离,维持空间的封闭状态,不对空间做开放式的处理,在视觉上呈现自然环境将功能空间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利用再野化策略促进场地生态环境进行自我完善,从景观设计的角度整理空间,微干预下人工美化内部景观风貌,场地内外只用简单的铺装路作为连接,方便居民进入空间开展“自然探索”。内部的功能空间只做简单的处理,放置休息设施以便停留的人群休息、冥想。在后期需要实行粗放型的管理,减少人为干预,尽可能让它以自然状态而非城市化方式生长。
在城市中开辟出这样一种“城市桃花源”,可以让城市失落空间保留生态性、增强美观性、增加功能性、具备趣味性,促使城市景观空间可持续发展。
2.3 再野化策略
2.3.1 初级荒野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进行监测保护,需要做的就是追踪其状况。
虽然已经难以证明城市中的原生自然的存在,但仍然应当进行勘探、监测并将其保护起来,监测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完整性。对于城市中初级荒野的监测,我们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实地勘测等几个阶段对城市土地状况进行筛查,然后选择性地进行建档观察,与我国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串联起来,如美国的保护地系统,不仅包括国家公园系统,还囊括了荒野在内的不同层面和类别的保护地类型[10]。
2.3.2 次级荒野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保护性开发。
在生态上,需要通过再野化进一步增强生态稳定性,此时的再野化主要是通过引导动物参与,让荒野的生态更为稳定。在通过再野化进行城市生态修复的案例中,最高等级的修复方式是利用肉食动物的介入补全区域内食物链,如“黄石公园引入狼”“英国某河流引入河狸”[11],虽然在失落空间这种城市生态斑块中无法引入肉食动物,但在此思路上可以尝试营造鸟类等小型动物的活动空间,并作为动物在城市活动中的临时栖息地。
在景观上,通过人工的介入对场地环境进行整理,从景观美学、场所精神两个方面考虑场地原有植物、设施或构筑物的去留。“景观美学”保证荒野景观符合大众审美,从视觉上消减原有的消极感受,形成具有自然野性美感的城市荒野景观。“注重场所精神”帮助失落空间的荒野景观避免因为自然性相同而呈現相似的景观。
在功能上,需要依据其空间所在位置、环境及社会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充分利用碎片空间,满足人们在公共空间内的活动需求,形成积极良好的空间感受,消减原有的消极感体验。
2.3.3 未被野化的闲置空间的再野化
对这类失落空间的再野化主要是生态修复下的利用改造。
在生态上,可以通过种植野花野草实现大面积再野化,同时可以混播常见的乡土植物种子,创建或恢复乡土植物群落,这样可以最快速地让空间生态稳定并保留一些场地的生态特性。后续的粗放型管理模式也能够帮助场地快速地掌握土地自主权,加快生态系统构建。此时的再野化手段能够有效增强空间的生态性,消减生态环境在前期人工种植、整理土地基质的微干预下产生的消极影响。
在景观上,在尊重场所的基础上进行再野化,可以综合自然和场地形成一个充满记忆、感受和关联的体验空间[12],比如杜伊斯堡北风景公园完整地保留了高炉等工业废弃物,并且允许野生植物自由生长以保证大面积废弃土地的自主权,最终形成了工业时代的文化遗产景观[13]。尽管土地逐渐实现了自我管理,但是在其演变过程中仍需要人为微干预的适时介入,以保证景观具有人工美感。
在功能上,根据闲置空间的位置、环境,结合公众需求进行改造,赋予其纪念、科普、教育、休闲等新功能。
2.4 预期成果
第一,生态效益。通过再野化实现生态环境的自然演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城市修复生态,增强生态稳定性。
第二,社会效益。城市荒野景观的存在不仅可以让城市中的人们有亲近自然的机会,产生原生态示范展示的作用,还能进行自然教育,促进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