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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的实施,教育考责制在美国再度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教育质量绩效及其责任的重视,显示出美国社会全员的强烈教育主体行动意识和力量。法律赋权和社会考责相辅相成,在认可和强化美国各级政府和学校的教育法律地位和作用、丰富和扩张其教育行政干预权力的同时,也更好地规范和强化了美国各级政府及学校的教育行政责任,促使美国各级政府和学校自律自奋、尽职尽责地使用法赋教育权力,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努力提升教育品质,扎实地创造并彰显保障公民教育权利、推进教育机会均等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