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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核心问题,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中,《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1〕等著名词句被认作马克思此时唯物主义理论立场转变的重要标志,但是被马克思认为作为国家的基础、动力、前提的“ 市民社会” 究竟具有怎样的内涵?或者说被学界认定为马克思 1843 年唯物主义立场转变的根基,在马克思的手稿中是如何被表述的? 这个问题似乎作为一个学界默认的共识性前提鲜有人讨论. 那么此时马克思使用的“市民社会”概念的真实内涵究竟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