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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纤维性颤动(简称房颤)是指心房失却了收缩的功能,仅表现为蠕动状态而言。它是老年人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其发病率随年岁的增长而增加。病因多由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引起(老年人多见于冠心、高血压、甲亢、肺心病、风心二尖瓣狭窄、病窦综合症等)。非心脏病引起的房颤少见。
房颤的临床主要表现是:自觉心慌、心悸、胸前不适感,心跳和脉搏的跳动强弱不等、快慢不一,绝对不规则。通过心电图查明,代表心房电激动的P波消失了,而出现类似波浪或锯齿状大小的形态不一的颤动波(f波),代表心室激动的QRS波形态正常,但R-R距离不等。故心电图可百分之百确诊本病。
房颤病人根据其发作时的平均心跳次数(平均心室率)的多少(或快慢),可分为两型。即:(1)快速型:心跳次数每分钟>100次;(2)缓慢型:即平均心跳次数慢,每分钟多在60次上下。另外,按房颤发作的性质又可分为下列三种:
1、阵发性房颤:发作时间短暂,自数秒至数分,乃至数天,一般发作少于48小时。可自行恢复正常的窦性心律(当前也有用射频消融术除颤治疗的)。
2、持续性房颤:发作持续时间较长,多在数天以上,不能自动转为正常心律。根据适应症可用药物或同步直流电击除颤,再用药维持其正常的窦性心律。
3、永久性房颤:无法转为窦性心律,即使强行除颤,也很快又返回到房颤,故治疗上只能采取控制心室率和抗凝治疗两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临诊中有不少的老年病友最初是阵发性房颤,随着病情进展,年龄增大,原有的阵发性房颤可越发越频,发作的持续时间也较原来更长,最终转变为持续—永久性房颤。
对老年人持久性房颤,一般不主张除颤复律,因易致反弹和栓塞。尽管如此,并不等于不要重视其治疗。否则,不利防止心衰和栓塞等并发症。此等病人除应祛除病因、预防感染、饮食调理、避免过劳外,应遵循下述两大治疗原则:
一、控制心室率(即心跳次数):常用β-受体阻滞剂(如倍他乐克等)或强心药地高辛或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如异搏定、硫氮 酮等)内服,以便减慢和控制心室率,缓解患者心悸、心慌症状和防止诱发心力衰竭,务使平均心跳次数休息时维持在每分钟60~80次左右,活动时<100~110次/分钟,较为理想。
二、防止血栓栓塞的抗凝治疗:房颤患者的致死、致残的重大原因之一就是血栓栓塞。故对房颤病人,只要无抗凝的禁忌症,就要行抗凝治疗。抗凝的指征如下:1、有心内附壁血栓者;2、房颤持续时间在2天以上者;3、高龄患者(75岁以上);4、合并有高血压、高血糖、冠心病或心衰者;5、有栓塞史,高黏血症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者。
目前最常用的防栓抗凝药是华法令和阿司匹林肠溶片(或拜阿司匹林)。两者皆可明显降低房颤病人的栓塞并发症。据国际多中心实验证实,使用华法令,可降低血栓并发症危险性68%,而阿司匹林则为23~30%。华法令的抗凝疗效虽较高,但它常需要定期抽血化验作凝血酶元时间(PT)和国际标准比值(INR)等的监测。故临床上华法令多用于房颤伴有高危因素者,或在电击除颤或射频消融除颤的前三周和术后四周使用。在基层医疗单位一般不采用华法令作抗凝治疗。
华法令的用量为每日3~6毫克口服,服后36小时凝血酶元时间(PT)和INR上升,至72小时抗凝水平可达稳定,之后视INR测定值来调整剂量,务使INR值控制在2~3、PT值为正常值的1.2~1.5倍。
肠溶阿司匹林,对无前述高危因素的门诊病人或对一些抗凝药不能耐受(不适应)者,则无论患者是持久性房颤或阵发性房颤皆多数应用阿司匹林。其剂量可325毫克/天,一次服。但国人多采用小剂量,即75毫克或100毫克/天,顿服。当然老年人也要注意防消化道出血,故有胃溃疡或出血倾向者则不宜应用。
上述两种药(法华令和阿司匹林)同用,在理论上可增强抗凝效果,但也可增加出血副作用。尤以老年人对华法令的敏感,出血率较一般人要高1.5~3倍,故不宜这样应用。
责编/纪生
房颤的临床主要表现是:自觉心慌、心悸、胸前不适感,心跳和脉搏的跳动强弱不等、快慢不一,绝对不规则。通过心电图查明,代表心房电激动的P波消失了,而出现类似波浪或锯齿状大小的形态不一的颤动波(f波),代表心室激动的QRS波形态正常,但R-R距离不等。故心电图可百分之百确诊本病。
房颤病人根据其发作时的平均心跳次数(平均心室率)的多少(或快慢),可分为两型。即:(1)快速型:心跳次数每分钟>100次;(2)缓慢型:即平均心跳次数慢,每分钟多在60次上下。另外,按房颤发作的性质又可分为下列三种:
1、阵发性房颤:发作时间短暂,自数秒至数分,乃至数天,一般发作少于48小时。可自行恢复正常的窦性心律(当前也有用射频消融术除颤治疗的)。
2、持续性房颤:发作持续时间较长,多在数天以上,不能自动转为正常心律。根据适应症可用药物或同步直流电击除颤,再用药维持其正常的窦性心律。
3、永久性房颤:无法转为窦性心律,即使强行除颤,也很快又返回到房颤,故治疗上只能采取控制心室率和抗凝治疗两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临诊中有不少的老年病友最初是阵发性房颤,随着病情进展,年龄增大,原有的阵发性房颤可越发越频,发作的持续时间也较原来更长,最终转变为持续—永久性房颤。
对老年人持久性房颤,一般不主张除颤复律,因易致反弹和栓塞。尽管如此,并不等于不要重视其治疗。否则,不利防止心衰和栓塞等并发症。此等病人除应祛除病因、预防感染、饮食调理、避免过劳外,应遵循下述两大治疗原则:
一、控制心室率(即心跳次数):常用β-受体阻滞剂(如倍他乐克等)或强心药地高辛或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如异搏定、硫氮 酮等)内服,以便减慢和控制心室率,缓解患者心悸、心慌症状和防止诱发心力衰竭,务使平均心跳次数休息时维持在每分钟60~80次左右,活动时<100~110次/分钟,较为理想。
二、防止血栓栓塞的抗凝治疗:房颤患者的致死、致残的重大原因之一就是血栓栓塞。故对房颤病人,只要无抗凝的禁忌症,就要行抗凝治疗。抗凝的指征如下:1、有心内附壁血栓者;2、房颤持续时间在2天以上者;3、高龄患者(75岁以上);4、合并有高血压、高血糖、冠心病或心衰者;5、有栓塞史,高黏血症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者。
目前最常用的防栓抗凝药是华法令和阿司匹林肠溶片(或拜阿司匹林)。两者皆可明显降低房颤病人的栓塞并发症。据国际多中心实验证实,使用华法令,可降低血栓并发症危险性68%,而阿司匹林则为23~30%。华法令的抗凝疗效虽较高,但它常需要定期抽血化验作凝血酶元时间(PT)和国际标准比值(INR)等的监测。故临床上华法令多用于房颤伴有高危因素者,或在电击除颤或射频消融除颤的前三周和术后四周使用。在基层医疗单位一般不采用华法令作抗凝治疗。
华法令的用量为每日3~6毫克口服,服后36小时凝血酶元时间(PT)和INR上升,至72小时抗凝水平可达稳定,之后视INR测定值来调整剂量,务使INR值控制在2~3、PT值为正常值的1.2~1.5倍。
肠溶阿司匹林,对无前述高危因素的门诊病人或对一些抗凝药不能耐受(不适应)者,则无论患者是持久性房颤或阵发性房颤皆多数应用阿司匹林。其剂量可325毫克/天,一次服。但国人多采用小剂量,即75毫克或100毫克/天,顿服。当然老年人也要注意防消化道出血,故有胃溃疡或出血倾向者则不宜应用。
上述两种药(法华令和阿司匹林)同用,在理论上可增强抗凝效果,但也可增加出血副作用。尤以老年人对华法令的敏感,出血率较一般人要高1.5~3倍,故不宜这样应用。
责编/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