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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3G技术的杀手级应用,手机电视自诞生起便备受追捧。但由于受制于监管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因素,手机电视一直处于“圈地烧钱”阶段。日前,广电总局出台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信产部的国产3D标准TD也已在内部放号,进入商用前的最后测试阶段。种种利好消息再次唤起了人们对手机电视美好未来的畅想——
从2003年开始,随着移动数据业务的普及以及数字电视技术的快速发展,美国、韩国、日本等国纷纷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而且发展势头迅猛。我国从2004年起,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相继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广电总局也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继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受到监管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手机电视一直处于“跑马圈地”、“启而不发”的尴尬处境。
情况终于在2006年有了突破性进展:1月,国产3G标准TD-SCDMA被确认为国家通信行业标准,3G牌照的发放曙光乍现;10月,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出台并开始施行,使得一直在雾中前行的手机电视终于找到了一线方向;11月,TD内部放号,进入商用前的最后测试阶段,等待已久的3G呼之欲出。众多喜讯在给低迷的手机电视打了一针强心剂的同时,也让我们再次思考:
手机电视究竟“钱”景几何?
CMMB和3G能否扛起中国手机电视产业的大旗?
手机电视的发展之路在何方?
市场:期待开发的富矿
对消费者来说,手机电视业务的优势非常明显: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手机终端随时随地收看电视,还可以定制节目,选择自己喜欢的节目下载观看。此外,手机电视还能够加强观众与内容供应商之间的互动。国内调查研究表明,在国内手机电视认知度只有18.1%的情况下,用户对手机电视的兴趣度却已达到10.4%,而对认知度很高(67.2%)的彩铃业务的兴趣度只有14.4%。这表明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需求比较强烈,手机电视业务蕴含着大量的商机。因此,不论对移动运营商、内容提供商还是终端厂商来说,手机电视业务都将成为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移动运营商来说,语音业务单价的不断下降令运营商的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值不断下降,运营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手机电视不但正在逐步形成一条完整高效的产业链,其个性化、定制化的加强,也使手机电视更容易在中高端用户群中形成大规模应用。对电视广播公司来说,手机电视是电视传播的新渠道,可以充分利用内容资源,扩大用户范围,实现广播网络的移动化。而对手机厂商而言,手机电视意味着更大的商机。如果用户为了看手机电视而更换能够满足手机电视功能需求的终端,将大大促进他们的收益。
正是因为产业链各环节都能够从中各取所需,手机电视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富矿。相关调查显示的数据也让人们对手机电视的“钱”景满怀期待:到2010年,全球将有1.25亿用户通过手机收看电视节目,其中欧美和亚太地区将成为最主要的市场。在中国,2006~2007年,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将达到505万左右,平均每户每月使用手机电视业务支出30元,手机电视业务的年收入将达18亿元。2008年北京奥运会,随着3G业务的普遍应用,手机电视用户数将得到更大的激发,预计到2008年底,中国的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92亿元。到2010年底,手机电视业务发展将更加成熟,全年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110亿元。
行业标准:CMMB孤掌难鸣
统一的行业标准意味着市场的顺畅运转,同时也是经济利益的体现,标准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利益的博弈。在手机电视市场,正是由于行业标准体系的混乱和不确定性,使得手机电视市场一直处于几大标准各自“跑马圈地”的无序混战之中,因此,尽快建立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避免地方割据加剧的局面出现,意义重大。
国家广电总局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06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叫停各地移动电视实验,10月24日正式公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并于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广电部门手机电视被定位于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特指通过卫星或地面无线广播方式,供七寸以下小屏幕、小尺寸、移动便携的手持终端随时随地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等业务的系统。CMMB实质是一项标准的体系,此次颁布的传输标准(StiMi)只是整体标准的第一部分。虽然该标准还不完整,但是这部分内容因为涉及到最为重要的传输问题,实际上已经为整个标准采用广电的自主研发方案定了调子,由此可见广电总局推广其自主标准进而主导整个产业链条的强烈愿望。
但愿望决定不了结果。不管什么标准,要推广商用的话,除了技术之外,有没有广泛的业界支持至关重要。
对横跨广电、电信两大行业体系的手机电视来说,移动运营商的态度至关重要。一直以来,电信和广电两大体系在手机电视标准方面都存在较大分歧,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各自都已经推出基于流媒体技术的“手机电视”业务,而两大移动运营商的上级主管部门信产部也在加紧研制自己的手机电视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移动运营商的态度也在预料之中:运营商们都表示,至今没有收到信产部关于定广电自主标准为手机电视标准的通知,手机电视最后执行哪个标准并不是由广电单方面决定的。
移动运营商的态度必然对手机终端制造商们造成影响。CMMB标准推出之后,各大手机巨头都不约而同采取观望态度,而此前,国内外众多手机企业所推出的具有手机电视功能的产品,也都是基于DAB、DMB等各种实现方式,因此,支持CMMB标准的终端短期内还不能形成产业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三网融合项目之一,手机电视标准今后将呈现流媒体、广播传输齐头并进的多元化格局。但最终什么才是权威标准,或许还要靠市场说了算。笔者认为,虽然目前CMMB标准尚不能在手机电视市场“一掌定乾坤”,但它的推出是政府部门发出的支持手机电视发展的信号,这使得手机电视业务的大规模推广有了良好的技术前提和政策保障,从这一点来说,CMMB标准是中国手机电视市场一个标志性的里程碑。
技术:3G不是手机电视的灵丹妙药
3G即3rd Generation,第三代移动通信。与前两代系统相比,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主要特征是可提供丰富多彩的移动多媒体业务。3G的出现,使得通信带宽大大提高,搜索、音频、视频、游戏、地图等对高带宽要求的业务从此可以进入手机;同时,通信网的安全性也进一步提高。
与手机电视标准闪电推出不同,中国的3G标准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直到2006年1月国产3G标准TD-SCDMA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2006年11月5日,已获得全球一半以上设备厂商支持的TD-SCDMA终于开始规模放号,进入商用前的最后测试阶段。而在此前,国家发改 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一定会按照当时承诺,在2008年为相关赛事城市提供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业内人士认为,由此推算,备受关注的3G发牌时间最晚不迟于明年上半年。而3G引擎一旦启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将被完全激活。业内人士预测,如果中国发放3G牌照,仅在建网初期,运营商的网络投资就有望达到1000亿~10000亿元人民币,3G在中国的铺开对我国电信市场将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回到手机电视。移动运营商们对3G寄予厚望,基于2.5G或2.75G移动网络传输技术的手机电视业务不论声音还是图像,效果都差强人意,如果网络升级到3G,是否能够完全突破技术瓶颈呢?答案是否定的。业内人士说,虽然在2G网络中无法开展或是开展效果欠佳的流媒体业务,依靠3G网络所提供的宽带、高速传输速率的支持可以很好的实现,但是,即便是通过3G移动网络收看电视节目,随着用户量的增大,网络还是可能出现堵塞,因为无论是现在的2.5G、2.75G网络还是未来的3G网络,带宽都是有限的,点对点的传输特性决定了移动网络无法不限量地提供用户通道。虽然在目前手机电视用户比较少的情况下,这种问题尚不明显,但一旦大面积推广,大量的用户同时在线用手机收看电视,将造成移动网络的拥堵甚至瘫痪。
政策:政策管制卡住发展之路
无论是从技术先进性还是经济实用性的角度来看,目前广播技术都是手机电视较好的选择,但无论是移动网还是广播网,掌控着移动终端的电信的参与都必不可少,这就带来了另外的难题——政策管制。
两大部门显现管理冲突广播和通信一直是各国政府需要进行行业管制的两个部门,对市场的主体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因此在移动运营商提供广播电视业务时基本都会受阻。
在我国,情况更为复杂。1999年广电总局发布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广电与电信两大行业的相互渗透,其政策至今依然有效,而手机电视综合了两个行业的内容:广电运营商的节目资源和电信运营商的移动终端,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也必然涉及两个监管机构,从手机通信的角度而言,是属于信息产业部;而从电视传播角度而言,又:是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运营商对手机电视持积极态度,《信息手机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便是其电视业务的“准生证”;而移动运营商也十分乐观,从事手机电视业务只需通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可。但根据2004年底出台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由广电总局颁发牌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非广电的运营商获得过这一牌照;另一方面,无论哪个手机终端要入网都需要电信发放牌照,这其中就包括具有手机电视功能的手机。如果广电系统越过电信,联合手机厂商研发、生产可支持广电标准的手机电视,按目前国家监管政策,类似的手机就是“黑手机”,属于可查没的违规产品。
可见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广电和电信之间的利益分配需要从政策监管的高度加以协调,但目前我国对手机电视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制订还处于二相对滞后的状态,广电与电信的融合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
专家建言:手机电视两步走2005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到:“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但就一年来的执行情况来看,规划的执行力很弱。对此,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专家陈金桥认为,三网融合之中,电信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已经解决得非常好,但广播电视网还没有和其他两网有机融合起来。广电与电信需要保持一种合作和开放的心态,不要片面地强调一方的主导作用或一时的利益得失,而要着眼于市场快速启动和产业的长远发展,搁置争议,全面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手机电视产业的良性发展,进而达到两大行业的双赢。
陈金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手机电视可以分两步走:在目前两大行业没有实现融合的情况下,可以尝试联席工作机制,联席审批,把内容、网络和业务应用结合起来,统一发放牌照,并且发放的标准要适当,对社会资本、行业内外的企业都要统一适用;而从长远的促进措施来讲,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电信监管机构,统一广电与电信的功能,至少在网络设施和基础网络资源方面要有统一的管理机构。这在国外是有经验可循的,比如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和马来西亚多媒体通讯委员会,这些新兴管制机构本身就是一个融合的管治机构,统管所有的网络平台,不管是广播电视传输还是通信传输,都由其统一管理,通过内部分工来解决频谱分配和牌照发放问题,这样就有效解决了行业利益冲突的问题。
中小SP/CP命运难测手机电视是标准的体验性业务,而吸引用户的最终着眼点还是内容。谈到内容,尤其是互动内容,有一个重要角色绕不开——大大小小的移动网络增值服务商和内容商(SP/CP)。经历了前几年的“抢钱”盛况之后,SP/CP行业已经进入冰河时期,尤其是在既有的短信业务遭遇恶性竞争、移动运营商强力清理违规操作之后,将近1/3的短信内容服务提供商被迫退出市场。此时,手机电视的兴起给SP/CP们带来的机遇就像当年彩铃带给唱片业的机遇一样。手机电视的普及,将会使SP/CP们从短小精悍的视频短片中获得新生。然而面对这根救命稻草,除了一些具有广电背景的大型内容商积极介入之外,大多数SP/CP都裹足不前。究其原因,除了市场没有完全成熟之外,目前广电部门对手机电视内容提供产业的管制没有明确标准才是根本。
制作手机电视节目,SP/CP们究竟要迈过怎样的门槛?当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广电总局相关部门时,被对方以“该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目前不便回答”为由婉拒。联想到国内第一部手机电视剧《约定》刚刚制作完成便因不具备公映资格被广电有关部门禁止播出,让人不由得为SP/CP们的重生之路而忧心。
商业模式尚待探索
成功的商业模式是决定业务成功的关键。目前从全球来看,即使在手机电视发展相对超前的日本和韩国,手机电视业务也仍处于试验或试运营阶段,各大运营商都在努力探索科学的商业模式。
运营模式:三者难选其一支持手机电视的网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移动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另一类是广播网,包括卫星广播和地面广播两类。具体的运营模式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主导模式,采用流媒体技术,通过在线或下载方式收看。第二种是广电运营商独立运营模式,这种方式通过整合数字电视和移动电话,在手机终端上安装微波数字电视接收模块,便可以不通过移动通信网络直接获得数字电视信号。但不论是电信还是广电,要想单纯依靠自己的网络来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都不免有些势单力薄。前者灵活、互动性强,但是缺陷也很明显,由于完全依赖 无线网络平台,用户之间会争夺有限的网络资源,一旦用户饱和则视频质量严重下降。同时按流量计费,用户用手机看电视的代价极大。后者的优势在于资费便宜,对用户的敏感度低,视频流的传输速度和质量都与无线网络的带宽无关,对突发及应急事件承受能力强。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广电如果单纯采用CMMB标准开发手机电视,需要在地面架设大量增补转发器,将导致运营成本的大幅提升。另外在政策上,对个人使用卫星接收设备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限制一直没能放开。而且在未来如果需要计费和提供其他个性化增值服务也无法绕过电信进行。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模式是第三种,合作运营模式,即“广播式下传+移动通信回传”,这也是广电部门最中意的模式,由其推出的CMMB标准就基于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合作之后广电运营商把持内容制作、播放,不必再考虑移动用户管理的问题,通过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即可获得收入,同时借助移动通信网络,电视和用户的信息交互和互动还可以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但是在这种模式下,产业链的主导权将掌握在广电手中,移动运营商只提供上行服务,负责用户的鉴权、计费和提供个性化服务,也就是说,移动运营商将放弃手机电视中获利最丰的内容运营而纯粹充当收费管道。对于一心想要掌控产业链的移动运营商来说,这种方式又怎么会让他们满意呢?
盈利模式:视频+互动? 手机电视产业链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传输和终端。内容方面,现有的电视新闻、MTV甚至互联网视频网站中的幽默短剧,只需稍加编辑,就能够用于手机电视,而在针对细分的客户市场,一些实力雄厚的内容商也即将掀起一场内容制作高潮。其中,上海文广集团已经与北京一家内容商合作,为新媒体定向打造内容;传输环节,电信方面早已建成了全程全网的移动网络,而广电方面的广播网络建设也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表执行;终端环节,几大国际巨头和国内主流手机生产厂商都正在开发或者推出了具有电视节目接收和播放功能的手机产品。
投入是为了产出。内容商、运营商以及终端制造商已经在手机电视上“烧”掉了大笔投资,未来丰厚的市场回报在哪里呢?换句话说,手机电视的盈利点究竟是什么?
传统的电视媒体都是靠广告来支撑的,但是手机上能做多少广告来支持这个传统的盈利模式呢?用户又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和兴趣在手机上收看广告呢?调查显示,用户往往只用零星时间收看手机电视,在韩国,手机电视用户每天收看时间只有50~80分钟,这将严重影响手机电视的广告效果。如果广告收入不足,又有什么动力支持移动运营商和广电部门去推动手机电视的发展呢?对此,专家认为,手机电视的发展需要新的思路、新的视角、新的模式。对于手机电视产业来说,原来简单的产业运作模式已经不再适用,基于视频和互动开发多样化服务,这才是手机电视产业的正途。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最有可能发动用户市场的就是“交叉索引”功能,通过电信的互动功能,实现内容的点播集锦化、索引化。毕竟手机电视的用户的主要需求还是“视听享受”,而受到屏幕尺寸和播放时间的限制,手机电视最有可能受到广泛欢迎的业务就是“多媒体索引”。索引的内容既可以是与节目有关的业务,比如节目指南、片花等,并与有线电视网与互联网形成互动,在欣赏的同时确定在家庭电视和宽带电脑上的收看选择,也可以是完全与电视节目无关的如交通状况、公共运输信息等内容,他们通过广播电视的视频内容和移动网络的互动形式结合在一起。除了个性化的视频内容之外,运营商看重的还有网上点播、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内容。事实上,在2005年底,上海移动就与上海文广谋划类似的互动电视节目。在节目中,观众不仅可以通过手机电视、WAP、短信、IVR(互动式语音应答系统)等方式参与节目,而且也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订阅短信、彩信,访问相关的网站和购物。
一项新业务要想健康发展,必须为其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手机电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盈利模式也还在探索之中,但不管怎样,手机电视作为新媒体的前景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期待,各方的努力也让我们看到了手机电视真正走入大众生活的曙光。
从2003年开始,随着移动数据业务的普及以及数字电视技术的快速发展,美国、韩国、日本等国纷纷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而且发展势头迅猛。我国从2004年起,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相继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广电总局也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继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受到监管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手机电视一直处于“跑马圈地”、“启而不发”的尴尬处境。
情况终于在2006年有了突破性进展:1月,国产3G标准TD-SCDMA被确认为国家通信行业标准,3G牌照的发放曙光乍现;10月,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出台并开始施行,使得一直在雾中前行的手机电视终于找到了一线方向;11月,TD内部放号,进入商用前的最后测试阶段,等待已久的3G呼之欲出。众多喜讯在给低迷的手机电视打了一针强心剂的同时,也让我们再次思考:
手机电视究竟“钱”景几何?
CMMB和3G能否扛起中国手机电视产业的大旗?
手机电视的发展之路在何方?
市场:期待开发的富矿
对消费者来说,手机电视业务的优势非常明显: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手机终端随时随地收看电视,还可以定制节目,选择自己喜欢的节目下载观看。此外,手机电视还能够加强观众与内容供应商之间的互动。国内调查研究表明,在国内手机电视认知度只有18.1%的情况下,用户对手机电视的兴趣度却已达到10.4%,而对认知度很高(67.2%)的彩铃业务的兴趣度只有14.4%。这表明用户对手机电视业务的需求比较强烈,手机电视业务蕴含着大量的商机。因此,不论对移动运营商、内容提供商还是终端厂商来说,手机电视业务都将成为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移动运营商来说,语音业务单价的不断下降令运营商的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值不断下降,运营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手机电视不但正在逐步形成一条完整高效的产业链,其个性化、定制化的加强,也使手机电视更容易在中高端用户群中形成大规模应用。对电视广播公司来说,手机电视是电视传播的新渠道,可以充分利用内容资源,扩大用户范围,实现广播网络的移动化。而对手机厂商而言,手机电视意味着更大的商机。如果用户为了看手机电视而更换能够满足手机电视功能需求的终端,将大大促进他们的收益。
正是因为产业链各环节都能够从中各取所需,手机电视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富矿。相关调查显示的数据也让人们对手机电视的“钱”景满怀期待:到2010年,全球将有1.25亿用户通过手机收看电视节目,其中欧美和亚太地区将成为最主要的市场。在中国,2006~2007年,手机电视业务的用户数将达到505万左右,平均每户每月使用手机电视业务支出30元,手机电视业务的年收入将达18亿元。2008年北京奥运会,随着3G业务的普遍应用,手机电视用户数将得到更大的激发,预计到2008年底,中国的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92亿元。到2010年底,手机电视业务发展将更加成熟,全年手机电视业务收入将达110亿元。
行业标准:CMMB孤掌难鸣
统一的行业标准意味着市场的顺畅运转,同时也是经济利益的体现,标准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利益的博弈。在手机电视市场,正是由于行业标准体系的混乱和不确定性,使得手机电视市场一直处于几大标准各自“跑马圈地”的无序混战之中,因此,尽快建立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避免地方割据加剧的局面出现,意义重大。
国家广电总局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06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叫停各地移动电视实验,10月24日正式公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并于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广电部门手机电视被定位于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特指通过卫星或地面无线广播方式,供七寸以下小屏幕、小尺寸、移动便携的手持终端随时随地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等业务的系统。CMMB实质是一项标准的体系,此次颁布的传输标准(StiMi)只是整体标准的第一部分。虽然该标准还不完整,但是这部分内容因为涉及到最为重要的传输问题,实际上已经为整个标准采用广电的自主研发方案定了调子,由此可见广电总局推广其自主标准进而主导整个产业链条的强烈愿望。
但愿望决定不了结果。不管什么标准,要推广商用的话,除了技术之外,有没有广泛的业界支持至关重要。
对横跨广电、电信两大行业体系的手机电视来说,移动运营商的态度至关重要。一直以来,电信和广电两大体系在手机电视标准方面都存在较大分歧,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各自都已经推出基于流媒体技术的“手机电视”业务,而两大移动运营商的上级主管部门信产部也在加紧研制自己的手机电视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移动运营商的态度也在预料之中:运营商们都表示,至今没有收到信产部关于定广电自主标准为手机电视标准的通知,手机电视最后执行哪个标准并不是由广电单方面决定的。
移动运营商的态度必然对手机终端制造商们造成影响。CMMB标准推出之后,各大手机巨头都不约而同采取观望态度,而此前,国内外众多手机企业所推出的具有手机电视功能的产品,也都是基于DAB、DMB等各种实现方式,因此,支持CMMB标准的终端短期内还不能形成产业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三网融合项目之一,手机电视标准今后将呈现流媒体、广播传输齐头并进的多元化格局。但最终什么才是权威标准,或许还要靠市场说了算。笔者认为,虽然目前CMMB标准尚不能在手机电视市场“一掌定乾坤”,但它的推出是政府部门发出的支持手机电视发展的信号,这使得手机电视业务的大规模推广有了良好的技术前提和政策保障,从这一点来说,CMMB标准是中国手机电视市场一个标志性的里程碑。
技术:3G不是手机电视的灵丹妙药
3G即3rd Generation,第三代移动通信。与前两代系统相比,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主要特征是可提供丰富多彩的移动多媒体业务。3G的出现,使得通信带宽大大提高,搜索、音频、视频、游戏、地图等对高带宽要求的业务从此可以进入手机;同时,通信网的安全性也进一步提高。
与手机电视标准闪电推出不同,中国的3G标准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直到2006年1月国产3G标准TD-SCDMA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2006年11月5日,已获得全球一半以上设备厂商支持的TD-SCDMA终于开始规模放号,进入商用前的最后测试阶段。而在此前,国家发改 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一定会按照当时承诺,在2008年为相关赛事城市提供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业内人士认为,由此推算,备受关注的3G发牌时间最晚不迟于明年上半年。而3G引擎一旦启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将被完全激活。业内人士预测,如果中国发放3G牌照,仅在建网初期,运营商的网络投资就有望达到1000亿~10000亿元人民币,3G在中国的铺开对我国电信市场将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回到手机电视。移动运营商们对3G寄予厚望,基于2.5G或2.75G移动网络传输技术的手机电视业务不论声音还是图像,效果都差强人意,如果网络升级到3G,是否能够完全突破技术瓶颈呢?答案是否定的。业内人士说,虽然在2G网络中无法开展或是开展效果欠佳的流媒体业务,依靠3G网络所提供的宽带、高速传输速率的支持可以很好的实现,但是,即便是通过3G移动网络收看电视节目,随着用户量的增大,网络还是可能出现堵塞,因为无论是现在的2.5G、2.75G网络还是未来的3G网络,带宽都是有限的,点对点的传输特性决定了移动网络无法不限量地提供用户通道。虽然在目前手机电视用户比较少的情况下,这种问题尚不明显,但一旦大面积推广,大量的用户同时在线用手机收看电视,将造成移动网络的拥堵甚至瘫痪。
政策:政策管制卡住发展之路
无论是从技术先进性还是经济实用性的角度来看,目前广播技术都是手机电视较好的选择,但无论是移动网还是广播网,掌控着移动终端的电信的参与都必不可少,这就带来了另外的难题——政策管制。
两大部门显现管理冲突广播和通信一直是各国政府需要进行行业管制的两个部门,对市场的主体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因此在移动运营商提供广播电视业务时基本都会受阻。
在我国,情况更为复杂。1999年广电总局发布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广电与电信两大行业的相互渗透,其政策至今依然有效,而手机电视综合了两个行业的内容:广电运营商的节目资源和电信运营商的移动终端,手机电视产业的发展也必然涉及两个监管机构,从手机通信的角度而言,是属于信息产业部;而从电视传播角度而言,又:是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运营商对手机电视持积极态度,《信息手机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便是其电视业务的“准生证”;而移动运营商也十分乐观,从事手机电视业务只需通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可。但根据2004年底出台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由广电总局颁发牌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非广电的运营商获得过这一牌照;另一方面,无论哪个手机终端要入网都需要电信发放牌照,这其中就包括具有手机电视功能的手机。如果广电系统越过电信,联合手机厂商研发、生产可支持广电标准的手机电视,按目前国家监管政策,类似的手机就是“黑手机”,属于可查没的违规产品。
可见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广电和电信之间的利益分配需要从政策监管的高度加以协调,但目前我国对手机电视政府主管部门的明确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制订还处于二相对滞后的状态,广电与电信的融合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
专家建言:手机电视两步走2005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到:“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但就一年来的执行情况来看,规划的执行力很弱。对此,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专家陈金桥认为,三网融合之中,电信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已经解决得非常好,但广播电视网还没有和其他两网有机融合起来。广电与电信需要保持一种合作和开放的心态,不要片面地强调一方的主导作用或一时的利益得失,而要着眼于市场快速启动和产业的长远发展,搁置争议,全面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手机电视产业的良性发展,进而达到两大行业的双赢。
陈金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手机电视可以分两步走:在目前两大行业没有实现融合的情况下,可以尝试联席工作机制,联席审批,把内容、网络和业务应用结合起来,统一发放牌照,并且发放的标准要适当,对社会资本、行业内外的企业都要统一适用;而从长远的促进措施来讲,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电信监管机构,统一广电与电信的功能,至少在网络设施和基础网络资源方面要有统一的管理机构。这在国外是有经验可循的,比如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和马来西亚多媒体通讯委员会,这些新兴管制机构本身就是一个融合的管治机构,统管所有的网络平台,不管是广播电视传输还是通信传输,都由其统一管理,通过内部分工来解决频谱分配和牌照发放问题,这样就有效解决了行业利益冲突的问题。
中小SP/CP命运难测手机电视是标准的体验性业务,而吸引用户的最终着眼点还是内容。谈到内容,尤其是互动内容,有一个重要角色绕不开——大大小小的移动网络增值服务商和内容商(SP/CP)。经历了前几年的“抢钱”盛况之后,SP/CP行业已经进入冰河时期,尤其是在既有的短信业务遭遇恶性竞争、移动运营商强力清理违规操作之后,将近1/3的短信内容服务提供商被迫退出市场。此时,手机电视的兴起给SP/CP们带来的机遇就像当年彩铃带给唱片业的机遇一样。手机电视的普及,将会使SP/CP们从短小精悍的视频短片中获得新生。然而面对这根救命稻草,除了一些具有广电背景的大型内容商积极介入之外,大多数SP/CP都裹足不前。究其原因,除了市场没有完全成熟之外,目前广电部门对手机电视内容提供产业的管制没有明确标准才是根本。
制作手机电视节目,SP/CP们究竟要迈过怎样的门槛?当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广电总局相关部门时,被对方以“该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目前不便回答”为由婉拒。联想到国内第一部手机电视剧《约定》刚刚制作完成便因不具备公映资格被广电有关部门禁止播出,让人不由得为SP/CP们的重生之路而忧心。
商业模式尚待探索
成功的商业模式是决定业务成功的关键。目前从全球来看,即使在手机电视发展相对超前的日本和韩国,手机电视业务也仍处于试验或试运营阶段,各大运营商都在努力探索科学的商业模式。
运营模式:三者难选其一支持手机电视的网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移动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另一类是广播网,包括卫星广播和地面广播两类。具体的运营模式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主导模式,采用流媒体技术,通过在线或下载方式收看。第二种是广电运营商独立运营模式,这种方式通过整合数字电视和移动电话,在手机终端上安装微波数字电视接收模块,便可以不通过移动通信网络直接获得数字电视信号。但不论是电信还是广电,要想单纯依靠自己的网络来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都不免有些势单力薄。前者灵活、互动性强,但是缺陷也很明显,由于完全依赖 无线网络平台,用户之间会争夺有限的网络资源,一旦用户饱和则视频质量严重下降。同时按流量计费,用户用手机看电视的代价极大。后者的优势在于资费便宜,对用户的敏感度低,视频流的传输速度和质量都与无线网络的带宽无关,对突发及应急事件承受能力强。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广电如果单纯采用CMMB标准开发手机电视,需要在地面架设大量增补转发器,将导致运营成本的大幅提升。另外在政策上,对个人使用卫星接收设备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限制一直没能放开。而且在未来如果需要计费和提供其他个性化增值服务也无法绕过电信进行。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模式是第三种,合作运营模式,即“广播式下传+移动通信回传”,这也是广电部门最中意的模式,由其推出的CMMB标准就基于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合作之后广电运营商把持内容制作、播放,不必再考虑移动用户管理的问题,通过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即可获得收入,同时借助移动通信网络,电视和用户的信息交互和互动还可以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但是在这种模式下,产业链的主导权将掌握在广电手中,移动运营商只提供上行服务,负责用户的鉴权、计费和提供个性化服务,也就是说,移动运营商将放弃手机电视中获利最丰的内容运营而纯粹充当收费管道。对于一心想要掌控产业链的移动运营商来说,这种方式又怎么会让他们满意呢?
盈利模式:视频+互动? 手机电视产业链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传输和终端。内容方面,现有的电视新闻、MTV甚至互联网视频网站中的幽默短剧,只需稍加编辑,就能够用于手机电视,而在针对细分的客户市场,一些实力雄厚的内容商也即将掀起一场内容制作高潮。其中,上海文广集团已经与北京一家内容商合作,为新媒体定向打造内容;传输环节,电信方面早已建成了全程全网的移动网络,而广电方面的广播网络建设也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表执行;终端环节,几大国际巨头和国内主流手机生产厂商都正在开发或者推出了具有电视节目接收和播放功能的手机产品。
投入是为了产出。内容商、运营商以及终端制造商已经在手机电视上“烧”掉了大笔投资,未来丰厚的市场回报在哪里呢?换句话说,手机电视的盈利点究竟是什么?
传统的电视媒体都是靠广告来支撑的,但是手机上能做多少广告来支持这个传统的盈利模式呢?用户又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和兴趣在手机上收看广告呢?调查显示,用户往往只用零星时间收看手机电视,在韩国,手机电视用户每天收看时间只有50~80分钟,这将严重影响手机电视的广告效果。如果广告收入不足,又有什么动力支持移动运营商和广电部门去推动手机电视的发展呢?对此,专家认为,手机电视的发展需要新的思路、新的视角、新的模式。对于手机电视产业来说,原来简单的产业运作模式已经不再适用,基于视频和互动开发多样化服务,这才是手机电视产业的正途。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最有可能发动用户市场的就是“交叉索引”功能,通过电信的互动功能,实现内容的点播集锦化、索引化。毕竟手机电视的用户的主要需求还是“视听享受”,而受到屏幕尺寸和播放时间的限制,手机电视最有可能受到广泛欢迎的业务就是“多媒体索引”。索引的内容既可以是与节目有关的业务,比如节目指南、片花等,并与有线电视网与互联网形成互动,在欣赏的同时确定在家庭电视和宽带电脑上的收看选择,也可以是完全与电视节目无关的如交通状况、公共运输信息等内容,他们通过广播电视的视频内容和移动网络的互动形式结合在一起。除了个性化的视频内容之外,运营商看重的还有网上点播、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内容。事实上,在2005年底,上海移动就与上海文广谋划类似的互动电视节目。在节目中,观众不仅可以通过手机电视、WAP、短信、IVR(互动式语音应答系统)等方式参与节目,而且也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订阅短信、彩信,访问相关的网站和购物。
一项新业务要想健康发展,必须为其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手机电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盈利模式也还在探索之中,但不管怎样,手机电视作为新媒体的前景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期待,各方的努力也让我们看到了手机电视真正走入大众生活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