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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急权"的"急法"保障是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下政府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行政紧急权力扩张的对立面并不能简单地归纳为公民权利的克减。特殊时期某些公民权利尤其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反而更应得到应急立法的保障。在我国现行公共卫生应急立法中,公民的某些权利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现和保护,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和权利多样性、有效预防和应急保护相结合、公益性和社会参与性等特点。但本次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战中所暴露出来的"半透明"状态的隐私权与知情权及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