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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养老机构的研究背景及现实意义 根据国际上公认的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7%以上,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02亿,占总人口的14.8%。在经济尚不发达、养老保障体系还未健全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必将给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压力和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万个,床位381.0万张。按照国际标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全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有381.0万张,床位缺口近420万张,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养老的发展需要。而公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不足、数量有限等原因,不能在短期内满足社会强烈的养老需求,在此情况下,需要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作为其有利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