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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认为“合法性”对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组织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制度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三个维度。基于对“红色业委会”实践案例的剖析表明,在中国社会治理的制度情境下,基层党组织通过规制性维度的规则设计和奖励惩罚机制、规范性维度的组织嵌入与人员选择机制、文化—认知性维度的党建精神融入和党员典型示范机制将业主组织纳入政党主导的体制框架中,重塑业主组织的合法性。政党主导业主组织的合法性建构体现了“以党领社”的社会治理理念,对推动业主组织的规范性成长、确保多元治理主体的活力与社区秩序的“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