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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8)0720195-01
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这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尚面临一些问题,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是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笔者拟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谈谈初步的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一)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手段欠缺
一方面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时间紧、责任重,审计机关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突出。特别到换届时,审计人员力量明显不够,对审计工作质量有很大影响。
另一方面是审计主要是通过账务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在会计资料中未反映或反映不明显,仅用审计手段难以查深、查透,必须由有关部门运用特殊手段才能查清。特别是与财政财务收支无密切关联的个人经济问题,如收受回扣、工程承包等隐性问题。
(二)审计规范滞后,评价标准不一
修订后的《审计法》虽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其中,但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也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仅由审计机关自行确定或掌握,并未以规章形式对外公布和实施,缺乏应有的法定性和有效的约束力,不能对经济责任人起到指引和规范作用。
(三)报告质量不高,结果利用率低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率普遍还比较低,远未达到应有的预期效应。
一方面是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审计人员出于职业习惯,未改变过去追求查错纠弊的审计旧模式,审计报告片面于罗列揭露的问题,未从机制、体制上深刻寻找根源,典型综合分析不够,建议操作难。审计人员未站在更高层次反映领导的理财能力、财经纪律观念、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果报告的利用。
另一方面是审计结果共享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形式上,各地基本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但成员单位之间工作的协调关系和具体的工作程序尚未具体明确,审计部门与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相关单位之间未能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财经意识淡薄,责任追究不严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违规违纪问题。一方面在于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缺乏全局意识,只追求部门利益。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观念不够,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致使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违规违纪现象难以杜绝。另一方面是由于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对“事”不对“人”,局限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处理,局限于从财务角度上对违规问题的纠正,缺乏对责任人相应的追究和处理,致使财经违纪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困难问题,我们应切实采取措施进行解决,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快速、有序发展。
(一)提高人员素质,充实审计手段
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关键。审计机关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使审计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技术、熟悉行事单位业务和管理活动、具备准确的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能力。此外,为克服审计力量有限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审计部门要积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全局审计力量、突出重点,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财经纪律遵守及领导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审计机关要同组织、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审计部门将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查清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利用信访、举报制度,为审计部门查处经济案件提供线索,特别当审计要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而审计手段又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会同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共同查处,利用他们的优势补充审计手段,查深、查实、查清违法违纪问题。
(二)完善审计依据,规范经责审计
在審计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要对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与重点、方法与程序、评价与应用、文书与规范等方面加以总结规范。特别要建立责任人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建立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标准,减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随意性。
(三)树立成果意识,提升成果利用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质量不高原因,主要是由于审计人员对国家宏观政策掌握程度不够,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局观念不强引起的。为此,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破除“就账论账”的老模式,增强宏观意识和树立成果意识,并自觉用科学的、辩证的、发展的理论指导审计实践,围绕重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关键环节,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组织、纪检、审计机关应协同搞好审、帮、促工作。审计机关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及责任人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意见,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组织部门应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审计结果情况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后续利用程度。
(四)加强监督力度,追究责任落实
一方面要严格审计执法、树立审计权威。为严肃财经纪律,对少数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的单位,审计部门不仅对违法违纪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责任人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在对被审计单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处罚和从财务角度进行纠正的同时,又坚持了对“事”又对“人”的原则,真正起到监督警示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曝光力度,积极推行审计通报、公告制度。在审计中,对问题突出、后果严重的单位要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加强舆论压力,既能惩处责任者,又能教育、警示其他干部,促使他们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对有重大影响、典型意义或群众关心的审计项目,要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使群众心中有数。进一步增强审计的震慑作用,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效应。
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这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尚面临一些问题,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是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笔者拟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谈谈初步的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一)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手段欠缺
一方面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时间紧、责任重,审计机关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突出。特别到换届时,审计人员力量明显不够,对审计工作质量有很大影响。
另一方面是审计主要是通过账务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在会计资料中未反映或反映不明显,仅用审计手段难以查深、查透,必须由有关部门运用特殊手段才能查清。特别是与财政财务收支无密切关联的个人经济问题,如收受回扣、工程承包等隐性问题。
(二)审计规范滞后,评价标准不一
修订后的《审计法》虽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其中,但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也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仅由审计机关自行确定或掌握,并未以规章形式对外公布和实施,缺乏应有的法定性和有效的约束力,不能对经济责任人起到指引和规范作用。
(三)报告质量不高,结果利用率低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率普遍还比较低,远未达到应有的预期效应。
一方面是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审计人员出于职业习惯,未改变过去追求查错纠弊的审计旧模式,审计报告片面于罗列揭露的问题,未从机制、体制上深刻寻找根源,典型综合分析不够,建议操作难。审计人员未站在更高层次反映领导的理财能力、财经纪律观念、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果报告的利用。
另一方面是审计结果共享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形式上,各地基本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但成员单位之间工作的协调关系和具体的工作程序尚未具体明确,审计部门与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相关单位之间未能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财经意识淡薄,责任追究不严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违规违纪问题。一方面在于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缺乏全局意识,只追求部门利益。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观念不够,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致使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违规违纪现象难以杜绝。另一方面是由于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对“事”不对“人”,局限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处理,局限于从财务角度上对违规问题的纠正,缺乏对责任人相应的追究和处理,致使财经违纪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困难问题,我们应切实采取措施进行解决,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快速、有序发展。
(一)提高人员素质,充实审计手段
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关键。审计机关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使审计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技术、熟悉行事单位业务和管理活动、具备准确的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能力。此外,为克服审计力量有限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审计部门要积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全局审计力量、突出重点,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财经纪律遵守及领导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审计机关要同组织、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审计部门将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查清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利用信访、举报制度,为审计部门查处经济案件提供线索,特别当审计要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而审计手段又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会同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共同查处,利用他们的优势补充审计手段,查深、查实、查清违法违纪问题。
(二)完善审计依据,规范经责审计
在審计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要对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与重点、方法与程序、评价与应用、文书与规范等方面加以总结规范。特别要建立责任人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建立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标准,减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随意性。
(三)树立成果意识,提升成果利用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质量不高原因,主要是由于审计人员对国家宏观政策掌握程度不够,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局观念不强引起的。为此,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破除“就账论账”的老模式,增强宏观意识和树立成果意识,并自觉用科学的、辩证的、发展的理论指导审计实践,围绕重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关键环节,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组织、纪检、审计机关应协同搞好审、帮、促工作。审计机关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及责任人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意见,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组织部门应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审计结果情况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后续利用程度。
(四)加强监督力度,追究责任落实
一方面要严格审计执法、树立审计权威。为严肃财经纪律,对少数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的单位,审计部门不仅对违法违纪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责任人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在对被审计单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处罚和从财务角度进行纠正的同时,又坚持了对“事”又对“人”的原则,真正起到监督警示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曝光力度,积极推行审计通报、公告制度。在审计中,对问题突出、后果严重的单位要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加强舆论压力,既能惩处责任者,又能教育、警示其他干部,促使他们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对有重大影响、典型意义或群众关心的审计项目,要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使群众心中有数。进一步增强审计的震慑作用,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