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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存在“保护劳动者不力”“裁决程序冗长”等弊病,有必要重新理顺“裁审关系”。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定量分析353份判决书,从司法实践视角探索劳动仲裁与法院审判内在逻辑联系,并根据统计数据回应现有学界观点:整体而言,现有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弊端虽与仲裁前置程序密切相关,但不宜立即废除,应通过提高仲裁员准入标准、赋予仲裁机构充分调查取证权等措施,提高劳动仲裁质量,渐进式构建新“或裁或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