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投资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稳定,当前,应在相关地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协会的试点,各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依托农村金融服务协会,对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以促进各地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依法办事、合规经营、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