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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闽政办〔202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1月1日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