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声乐演唱作为一项丰富的艺术实践,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蕴含了深刻的审美内涵。对于声乐演唱者来说,他们在演唱过程中的艺术诠释就好比在创作一件精彩的艺术品,呈现出丰富的美感。同时,声乐演唱者还能够在创作的过程中带给欣赏者美的熏陶和美的享受。在本文的研究中,将从声乐演唱者和欣赏者两个方面探讨声乐演唱中审美内涵的渗透和表达,使声乐的二度艺术创作更加的具有美学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声乐;情感交流;互动
引言
虽然,审美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但人的审美能力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随着人的学习和成长进行不断的变化。对于声乐的二度艺术创作来说,演唱者、欣赏者二者审美能力的高低,都决定了声乐作品的艺术效果。尤其是对于声乐演唱实践来说,不仅影响声乐演唱者对演唱作品的理解程度和把握程度,而且也影响到欣赏者的审美感悟和体验。
一、运用情感塑造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声乐演唱作为歌唱审美创造活动的第二阶段,它是歌唱者根据声乐作品词、曲作者一度创作的成果,运用自己熟练的歌唱发声技巧和表演技能,以嗓音歌唱音乐声响形式,物化、诠释声乐作品的审美创造活动。这种演唱必须激起欣赏者的情绪反应,引发情绪体验,并产生对作品的感受和音乐形象思维的能力。这就要求演唱者把自己的情感融人声乐作品的形象化认识中,塑造富于感性的、具有审美特征的鲜活艺术形象来引发欣赏者的情感活动,从而实现有效的情感表现和交流。
1.1通过情感的生理反应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在情感活动中,由于大脑皮层的兴奋扩散到调节植物性神经系统的皮下中枢,导致人体出现种种生理反應。比较强烈的情感活动不仅使人产生某些体内变化的感受,同时也有种种外在的表现(笑逐言开、泪流满面、愁眉苦脸等),并且能够使人切实感知而成为都曾有过的经验,由此可见,情感的生理表现是人们交流情感的一种重要的信息。在歌唱过程中,演唱者通过形象思维艺术地再现这些生理反应,是塑造作品人物形象的有效途径。比如在有些声乐作品的演唱中,运用气声和哭腔就是对情感在发声方面的生理反应的艺术表现,为演唱者表现作品提供了形象化的认识内容,起到引起欣赏者情感活动的作用。
1.2通过抽象思维活动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在人的心理活动中,情感和实践认识相联系,并随其变化而变化,存在着极为复杂细致的情感活动和情绪状态,有时候各种情感还可能相互交织渗透,构成复杂的情感活动或情绪状态。比如作品《黄河怨》历经悲、惨、怨、恨、愤几度强烈的情感波澜,表现了一位惨遭日寇铁蹄践踏、凌辱的柔弱中国妇女,在阴冷凄凉的夜晚,怀抱命丧鬼子屠刀下的婴儿,决心投身黄河以一死来洗刷自己所受侮辱的血泪控诉。要求演唱者在表现作品的过程中充分运用逻辑思维能力分析、理解和感受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及人物的思想感情、神态和事物的内涵,准确把握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脉络,为演唱过程中的情感表现和交流做好准备。由此可见,抽象思维活动在塑造音乐形象中发挥了指导和配合的重要作用,有效地扩大和加深了声乐表现的认识内容。
1.3通过直接描述情感的艺术语言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直接描述情感的语言主要见于声乐作品的歌词部分,是一种寄予了作者的审美情趣和思想感情的能够引起形象感的语言。在现实生活中情感的直接描述只是为了说明情感的类别和强度,并没有进行自觉的形象思维活动,更没有想要塑造什么抒情形象来实现情感的交流。声乐作品中直接描述情感的语言除了表现情感的类别和强度外,还包含在统一的形象思维的过程中,是塑造音乐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有音乐感的歌唱不是用嗓子炫巧,而是用声音表现音乐的能力,这就需要把理解力融入声音的表达中去。因此,演唱者要准确把握直接描述情感活动和情绪状态的艺术语言,细致辨别情感的性质和程度,确切选练字词和句式,才会表现真切,这样既有利于形象刻画的生动,也有利于在交流中引发同感。
二、运用“移情”实现情感的形象化表现
任何人都是通过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来认识和理解客观事物的。这一切都足以在事实上形成牢固的心理定势,使人在直觉范围内易于“以己度人”或“以人度物”。离开了直觉的范围,由于有关的知识经验的制约和干预,个体也能清楚意识到“以己度人”往往不正确,“以人度物”更是一种错觉。但移情想象既然已经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思维,那么在艺术创作中就不妨“将错就错”,正好运用由直觉引发的想象来创造艺术形象,表现思想感情。就欣赏者来说,由于也存在“以己度人”,“以人度物”的心理定势,所以在欣赏的过程中不仅会有“移情”的直觉,而且也完全能够体会声乐作品中表现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2.1实现“移情”的中介
人的情感可以转移或外射到客观事物上,使它在交流双方(演唱者和欣赏者)心目中有一种情感的色彩。但这感情的转移必须通过中介才能转移到外物之上。否则即使演唱者本人感到已经实现了强烈的情感外射,欣赏者也感受不到。“移情”的中介就是“移识”,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所“移”之“识”是一种形象化的认识,它是受到抽象思维制约的艺术想象活动的直接结果。例如歌剧《江姐》中的唱段《红梅赞》,梅花在冬天开放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作者根据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理解和感受,对梅花产生了新的认识,认为革命人具有梅花不怕风雪严寒,傲然挺立,迎春、报春的难能品质,把对梅花的认识上升到社会意义的高度,也就实现了“移情”。欣赏者通过演唱者对作品的表现来感受其中的情感活动,如果认为作者和演唱者的表现有道理,于是也就在接受一定的认识内容的同时产生相应的感情。这样演唱者和欣赏者都感受到梅花具有那样的品质和感情色彩,实现了形象的认识和情感的交流。
2.2实现“移情”的途径
“移情”通过想象把客观事物人格化为具有人的思想、感情、意志、品格等心理素质的东西。想象活动以及其它自觉的表象运动在整个“移情”的心理过程中占据主要地位。“移情”一旦成为自觉的艺术思维而进入表现作品的情感构思中,就要求演唱者充分发挥想象,尽可能地借助抽象思维促进“移情”的生动性和深刻性,使艺术形象的突出和情感的表现高度和谐地融为一体。例如在演唱《红梅赞》时,首先要充分了解剧情及剧中人物,把自己想象成主人公,把革命人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具有不怕困难和牺牲以及同敌人斗争到底并取得胜利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梅花的高洁品质相联系。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声乐歌唱技巧进行演唱,把情感的色彩融人音乐形象之中,使欣赏者不仅对作品的情感有所体会,而且还能引起共鸣。 2.3“移情”的制约
“移情”在情感的表现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很容易使人认为只要深挖自己心中的情感活动,然后移植到作品演唱中,就可以赋予作品生命和活力;更有些演唱者认为可以靠自己的直觉毫无限制地把情感转移到作品中去。这两种行为不但不能塑造出鲜活的艺术形象,反而使得演唱矫揉造作,表里不一,歪曲作品的思想情感。演唱者的情感是进行演唱的巨大动力,也是作品能够感人的重大因素,但是这种情感必须是从实践和认识的过程中产生和提炼出来的。假如不在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征上下工夫,而仅凭演唱者的主观直觉随意“移情”,那就只有自己心里明白,难以引起欣赏者的同感和共鸣。演唱者必须对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和准确的认识,才有可能使“移情”的想象较为生动而传神。
三、艺术效果的考虑与情感表现
演唱者在表现声乐作品时,要充分考虑如何进行情感的表现才能达到良好的艺术效果。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交流和表现也要考虑效果的,但终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方式简单、直接。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和作品的思想内容以及人物性格的塑造相联系,因此在表现上也就波澜起伏,甚至于是转折变化的,因而增强了艺术表现的整体效果。
3.1根据作品的内容设计合理的表现方法
从情感的艺术表现来看,演唱者可以根据作品的内容和结构,来设计不同的表现方法。在演唱《黄河怨》时,许多演唱者都下意识地将注意力凄惨、悲绝的情绪表达上,以至于自己热泪滚滚却难以让听者为之动容。主要是因为演唱者的情感表达不贴切,不合乎逻辑,没有表现出主人公细腻的情感变化而影响了艺术的表现效果。演唱者可以采用情感的“层层深入法”,准确把握住角色的情感发展脉络,全面表现出主人公悲、惨、怨、恨、愤的情绪变化过程,逐步把情感推向高潮,塑造出鲜明感人的艺术形象。
3.2客观把握作品的情感脉络适度调控情感变化
演唱者的目的是通过自己富有感情的歌声准确刻画音樂形象,并和欣赏者产生共鸣,达到良好的艺术效果。如果演唱者完全被作品的内容所打动,失去了感情的控制,任由自己的情感宣泄,歌唱状态必然会因为情感的失控而发生变化,导致虽有情却失声的艺术表现缺失。演唱者在表现作品时应灵活处理,既要保持客观的态度,也不排斥在有的地方表露自己的真情实感,像是在讲一个生动的故事,把人物、景象或心理活动衬托的更加鲜明,使欣赏者心领神会。因此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活动是需要和可以调控的。有调控才有巧妙的安排,这既是艺术表现整体效果的要求,又使情感的表现更加深入人心。
四、结束语
声乐表演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其审美欣赏活动是一种社会实践,也属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种方式,是人在他所创作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的形式。在整个过程中不仅包括了艺术家的创造,同时也对欣赏者的创造进行了肯定。
参考文献
[1]谢晓芹,杨桂桦.浅谈声乐艺术的情感交流与互动[J].科技创新导报,2009(36):175.
[2]黄认识.论声乐演唱中情感与技巧的辩证关系[D].上海师范大学,2006.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关键词:声乐;情感交流;互动
引言
虽然,审美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但人的审美能力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随着人的学习和成长进行不断的变化。对于声乐的二度艺术创作来说,演唱者、欣赏者二者审美能力的高低,都决定了声乐作品的艺术效果。尤其是对于声乐演唱实践来说,不仅影响声乐演唱者对演唱作品的理解程度和把握程度,而且也影响到欣赏者的审美感悟和体验。
一、运用情感塑造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声乐演唱作为歌唱审美创造活动的第二阶段,它是歌唱者根据声乐作品词、曲作者一度创作的成果,运用自己熟练的歌唱发声技巧和表演技能,以嗓音歌唱音乐声响形式,物化、诠释声乐作品的审美创造活动。这种演唱必须激起欣赏者的情绪反应,引发情绪体验,并产生对作品的感受和音乐形象思维的能力。这就要求演唱者把自己的情感融人声乐作品的形象化认识中,塑造富于感性的、具有审美特征的鲜活艺术形象来引发欣赏者的情感活动,从而实现有效的情感表现和交流。
1.1通过情感的生理反应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在情感活动中,由于大脑皮层的兴奋扩散到调节植物性神经系统的皮下中枢,导致人体出现种种生理反應。比较强烈的情感活动不仅使人产生某些体内变化的感受,同时也有种种外在的表现(笑逐言开、泪流满面、愁眉苦脸等),并且能够使人切实感知而成为都曾有过的经验,由此可见,情感的生理表现是人们交流情感的一种重要的信息。在歌唱过程中,演唱者通过形象思维艺术地再现这些生理反应,是塑造作品人物形象的有效途径。比如在有些声乐作品的演唱中,运用气声和哭腔就是对情感在发声方面的生理反应的艺术表现,为演唱者表现作品提供了形象化的认识内容,起到引起欣赏者情感活动的作用。
1.2通过抽象思维活动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在人的心理活动中,情感和实践认识相联系,并随其变化而变化,存在着极为复杂细致的情感活动和情绪状态,有时候各种情感还可能相互交织渗透,构成复杂的情感活动或情绪状态。比如作品《黄河怨》历经悲、惨、怨、恨、愤几度强烈的情感波澜,表现了一位惨遭日寇铁蹄践踏、凌辱的柔弱中国妇女,在阴冷凄凉的夜晚,怀抱命丧鬼子屠刀下的婴儿,决心投身黄河以一死来洗刷自己所受侮辱的血泪控诉。要求演唱者在表现作品的过程中充分运用逻辑思维能力分析、理解和感受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及人物的思想感情、神态和事物的内涵,准确把握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脉络,为演唱过程中的情感表现和交流做好准备。由此可见,抽象思维活动在塑造音乐形象中发挥了指导和配合的重要作用,有效地扩大和加深了声乐表现的认识内容。
1.3通过直接描述情感的艺术语言提供形象化的认识内容
直接描述情感的语言主要见于声乐作品的歌词部分,是一种寄予了作者的审美情趣和思想感情的能够引起形象感的语言。在现实生活中情感的直接描述只是为了说明情感的类别和强度,并没有进行自觉的形象思维活动,更没有想要塑造什么抒情形象来实现情感的交流。声乐作品中直接描述情感的语言除了表现情感的类别和强度外,还包含在统一的形象思维的过程中,是塑造音乐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有音乐感的歌唱不是用嗓子炫巧,而是用声音表现音乐的能力,这就需要把理解力融入声音的表达中去。因此,演唱者要准确把握直接描述情感活动和情绪状态的艺术语言,细致辨别情感的性质和程度,确切选练字词和句式,才会表现真切,这样既有利于形象刻画的生动,也有利于在交流中引发同感。
二、运用“移情”实现情感的形象化表现
任何人都是通过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来认识和理解客观事物的。这一切都足以在事实上形成牢固的心理定势,使人在直觉范围内易于“以己度人”或“以人度物”。离开了直觉的范围,由于有关的知识经验的制约和干预,个体也能清楚意识到“以己度人”往往不正确,“以人度物”更是一种错觉。但移情想象既然已经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思维,那么在艺术创作中就不妨“将错就错”,正好运用由直觉引发的想象来创造艺术形象,表现思想感情。就欣赏者来说,由于也存在“以己度人”,“以人度物”的心理定势,所以在欣赏的过程中不仅会有“移情”的直觉,而且也完全能够体会声乐作品中表现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2.1实现“移情”的中介
人的情感可以转移或外射到客观事物上,使它在交流双方(演唱者和欣赏者)心目中有一种情感的色彩。但这感情的转移必须通过中介才能转移到外物之上。否则即使演唱者本人感到已经实现了强烈的情感外射,欣赏者也感受不到。“移情”的中介就是“移识”,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所“移”之“识”是一种形象化的认识,它是受到抽象思维制约的艺术想象活动的直接结果。例如歌剧《江姐》中的唱段《红梅赞》,梅花在冬天开放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作者根据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理解和感受,对梅花产生了新的认识,认为革命人具有梅花不怕风雪严寒,傲然挺立,迎春、报春的难能品质,把对梅花的认识上升到社会意义的高度,也就实现了“移情”。欣赏者通过演唱者对作品的表现来感受其中的情感活动,如果认为作者和演唱者的表现有道理,于是也就在接受一定的认识内容的同时产生相应的感情。这样演唱者和欣赏者都感受到梅花具有那样的品质和感情色彩,实现了形象的认识和情感的交流。
2.2实现“移情”的途径
“移情”通过想象把客观事物人格化为具有人的思想、感情、意志、品格等心理素质的东西。想象活动以及其它自觉的表象运动在整个“移情”的心理过程中占据主要地位。“移情”一旦成为自觉的艺术思维而进入表现作品的情感构思中,就要求演唱者充分发挥想象,尽可能地借助抽象思维促进“移情”的生动性和深刻性,使艺术形象的突出和情感的表现高度和谐地融为一体。例如在演唱《红梅赞》时,首先要充分了解剧情及剧中人物,把自己想象成主人公,把革命人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具有不怕困难和牺牲以及同敌人斗争到底并取得胜利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梅花的高洁品质相联系。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声乐歌唱技巧进行演唱,把情感的色彩融人音乐形象之中,使欣赏者不仅对作品的情感有所体会,而且还能引起共鸣。 2.3“移情”的制约
“移情”在情感的表现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很容易使人认为只要深挖自己心中的情感活动,然后移植到作品演唱中,就可以赋予作品生命和活力;更有些演唱者认为可以靠自己的直觉毫无限制地把情感转移到作品中去。这两种行为不但不能塑造出鲜活的艺术形象,反而使得演唱矫揉造作,表里不一,歪曲作品的思想情感。演唱者的情感是进行演唱的巨大动力,也是作品能够感人的重大因素,但是这种情感必须是从实践和认识的过程中产生和提炼出来的。假如不在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征上下工夫,而仅凭演唱者的主观直觉随意“移情”,那就只有自己心里明白,难以引起欣赏者的同感和共鸣。演唱者必须对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和准确的认识,才有可能使“移情”的想象较为生动而传神。
三、艺术效果的考虑与情感表现
演唱者在表现声乐作品时,要充分考虑如何进行情感的表现才能达到良好的艺术效果。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交流和表现也要考虑效果的,但终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方式简单、直接。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和作品的思想内容以及人物性格的塑造相联系,因此在表现上也就波澜起伏,甚至于是转折变化的,因而增强了艺术表现的整体效果。
3.1根据作品的内容设计合理的表现方法
从情感的艺术表现来看,演唱者可以根据作品的内容和结构,来设计不同的表现方法。在演唱《黄河怨》时,许多演唱者都下意识地将注意力凄惨、悲绝的情绪表达上,以至于自己热泪滚滚却难以让听者为之动容。主要是因为演唱者的情感表达不贴切,不合乎逻辑,没有表现出主人公细腻的情感变化而影响了艺术的表现效果。演唱者可以采用情感的“层层深入法”,准确把握住角色的情感发展脉络,全面表现出主人公悲、惨、怨、恨、愤的情绪变化过程,逐步把情感推向高潮,塑造出鲜明感人的艺术形象。
3.2客观把握作品的情感脉络适度调控情感变化
演唱者的目的是通过自己富有感情的歌声准确刻画音樂形象,并和欣赏者产生共鸣,达到良好的艺术效果。如果演唱者完全被作品的内容所打动,失去了感情的控制,任由自己的情感宣泄,歌唱状态必然会因为情感的失控而发生变化,导致虽有情却失声的艺术表现缺失。演唱者在表现作品时应灵活处理,既要保持客观的态度,也不排斥在有的地方表露自己的真情实感,像是在讲一个生动的故事,把人物、景象或心理活动衬托的更加鲜明,使欣赏者心领神会。因此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情感活动是需要和可以调控的。有调控才有巧妙的安排,这既是艺术表现整体效果的要求,又使情感的表现更加深入人心。
四、结束语
声乐表演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其审美欣赏活动是一种社会实践,也属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种方式,是人在他所创作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的形式。在整个过程中不仅包括了艺术家的创造,同时也对欣赏者的创造进行了肯定。
参考文献
[1]谢晓芹,杨桂桦.浅谈声乐艺术的情感交流与互动[J].科技创新导报,2009(36):175.
[2]黄认识.论声乐演唱中情感与技巧的辩证关系[D].上海师范大学,2006.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