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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化经营和金融商品的横向发展逐渐冲破了商品类、机构类纵向规制预设的藩篱,后危机时代世界主要金融大国的统合立法实践方兴未艾,而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纵向规制的弊端日渐显现,在客观认识金融商品横向规制与统合立法趋势和吸收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当逐步建立有保留的横向规制模式并进行有保留的统合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