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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的几种“整合”模式分类方法,或是以信息技术在课程整合中的使用形式为分类标准,或是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发展阶段为分类依据。我们认为.首先可以根据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总体定位.将“整合”模式分为“信息技术作为学习对象”和“信息技术作为教学与学习工具“两大类别;然后在此基础上.以教学理念为主要分类依据.辅之以信息技术使用形式的判别标准,进一步分析和探讨“整合”的中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