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早在1988年,我国法学界就共同呼吁:整治根源在于让看守所脱离公安机关体系,转而交由相对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即"侦羁分离"。然而,这个声音呼吁多年,直到今天,侦羁分离似乎远未寻到出路。本文拟将从分析侦羁合一的体制所带来的诸多弊端出发,讨论建立侦羁分离体制之必要性,并就相关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一些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