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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疑狱集》(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案例选编。书中收集了情节复杂、争讼难决而最后获得了正确处理的案例共100则)记载,句章县(今浙江省慈溪、余姚一带)的县令张举辖区发生了这么一个案件:妻子杀了丈夫后放火把房子烧了,然后诈称丈夫是被火烧死的。丈夫的家属不服,告到了张举那里。
很典型的凶杀案。凶杀案件之所以会发生,往往是有各种利益冲突,甚至夫妻、手足、近亲相残,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会有各种不同的变形品种。比如说我所在的城市,去年因为QQ网恋诱发的凶杀案件就发生了两起,一起是女方杀死男方后挟款逃跑,一起是男方用汽车把女方及其两个姐姐和女方打工的女老板一起撞死:这个世界总是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残忍,而这种残忍看来是古已有之。
张举之所以能名垂青史,关键在于他对这个案件的处理。可以说在张举的时代,他作为县令,比现在的一个县长权力可大多了,集行政、司法、侦查、检察大权于一身,在那个时代,刑讯逼供可能也不少见。但张举却没有这么做,相反,他以自然科学最基本的实证主义来解决这个案件:找来两口猪,一口杀死,一口活的捆绑起来,一起丢入火场,然后观察这两口猪会有怎样的变化。
结局不出所料,丢入火场的活猪大声惨叫,急剧的呼吸把大量燃烧产生的烟尘吸进了呼吸道,但死猪则没有。在事实面前,妻子不得不低下头,承认自己杀死了丈夫。
张举的这个案例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司法实践催生的法医学在张举的时代是诞生已久,早在公元前三世纪秦代的《封诊式》就记录了大量法医学案例,但那些基本属于实际工作中经验的积累,既有很多直到现在仍然有实际意义的精华,也有很多毫无科学依据的糟粕。张举创造性的实证主义无疑给判断原有经验是否科学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也给法医学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模拟现场是一种历史久远的“自自式”破案或辩解方式,宋慈的《洗冤录》中就有所记载。到了四十年代,此法被国际警察机关和法庭广泛用。这种寻证方式依赖于人的习惯性行为产生的普遍规律,被国际著名的华裔神探李昌钰成为“始于农业社会的寻证途径”。
时光在历,距离张举的时代已经有了1000多年的历史,我们对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的判断已经不仅仅只是采用张举的办法,比如说,大量案例证实,在火灾现场特别是大型火灾现场,绝大多数的死者并不是被高温烧死,而是死于燃烧时的有害气体,比如说一氧化碳造成的窒息,那么生物化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氧化碳合血红蛋白的检测手段;这显然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在火灾现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大量有毒气体吸入这种自救方式的必要性,当然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有相应自救知识的人最终还是不幸被烧死了,那么他的口鼻可能并没有太多的烟尘,那么我们怎么判断?
现代法医判断这个问题的方式可以说是立体式的了,早就不再这么单一。比如说,如果火焰突然扑面而至,那么活人一个最基本的本能反应就是紧闭双眼,那么在被烟火熏得黝黑的脸上在鱼尾纹的地方会留下很明显的留白,而死后焚尸就不会有;再比如说,火焰的高温会潦倒呼吸道的纤毛,这和我们的汗毛被高温烧烤后的反应很类似;甚至高温会让肺内的液体沸腾形成高温气泡:这些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发现的变化,可以说是任犯罪分子有神鬼之能也无法仿照的。
但迄今为止,杀人后焚尸伪造现场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看来现在的犯罪分子还没有古时的张举聪明哦。
编辑:孙薇薇
很典型的凶杀案。凶杀案件之所以会发生,往往是有各种利益冲突,甚至夫妻、手足、近亲相残,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会有各种不同的变形品种。比如说我所在的城市,去年因为QQ网恋诱发的凶杀案件就发生了两起,一起是女方杀死男方后挟款逃跑,一起是男方用汽车把女方及其两个姐姐和女方打工的女老板一起撞死:这个世界总是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残忍,而这种残忍看来是古已有之。
张举之所以能名垂青史,关键在于他对这个案件的处理。可以说在张举的时代,他作为县令,比现在的一个县长权力可大多了,集行政、司法、侦查、检察大权于一身,在那个时代,刑讯逼供可能也不少见。但张举却没有这么做,相反,他以自然科学最基本的实证主义来解决这个案件:找来两口猪,一口杀死,一口活的捆绑起来,一起丢入火场,然后观察这两口猪会有怎样的变化。
结局不出所料,丢入火场的活猪大声惨叫,急剧的呼吸把大量燃烧产生的烟尘吸进了呼吸道,但死猪则没有。在事实面前,妻子不得不低下头,承认自己杀死了丈夫。
张举的这个案例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司法实践催生的法医学在张举的时代是诞生已久,早在公元前三世纪秦代的《封诊式》就记录了大量法医学案例,但那些基本属于实际工作中经验的积累,既有很多直到现在仍然有实际意义的精华,也有很多毫无科学依据的糟粕。张举创造性的实证主义无疑给判断原有经验是否科学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也给法医学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模拟现场是一种历史久远的“自自式”破案或辩解方式,宋慈的《洗冤录》中就有所记载。到了四十年代,此法被国际警察机关和法庭广泛用。这种寻证方式依赖于人的习惯性行为产生的普遍规律,被国际著名的华裔神探李昌钰成为“始于农业社会的寻证途径”。
时光在历,距离张举的时代已经有了1000多年的历史,我们对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的判断已经不仅仅只是采用张举的办法,比如说,大量案例证实,在火灾现场特别是大型火灾现场,绝大多数的死者并不是被高温烧死,而是死于燃烧时的有害气体,比如说一氧化碳造成的窒息,那么生物化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氧化碳合血红蛋白的检测手段;这显然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在火灾现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大量有毒气体吸入这种自救方式的必要性,当然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有相应自救知识的人最终还是不幸被烧死了,那么他的口鼻可能并没有太多的烟尘,那么我们怎么判断?
现代法医判断这个问题的方式可以说是立体式的了,早就不再这么单一。比如说,如果火焰突然扑面而至,那么活人一个最基本的本能反应就是紧闭双眼,那么在被烟火熏得黝黑的脸上在鱼尾纹的地方会留下很明显的留白,而死后焚尸就不会有;再比如说,火焰的高温会潦倒呼吸道的纤毛,这和我们的汗毛被高温烧烤后的反应很类似;甚至高温会让肺内的液体沸腾形成高温气泡:这些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发现的变化,可以说是任犯罪分子有神鬼之能也无法仿照的。
但迄今为止,杀人后焚尸伪造现场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看来现在的犯罪分子还没有古时的张举聪明哦。
编辑:孙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