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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缩写为ADR)已成为世界各国司法界共同认可的一个新概念,且随着其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大量地应用,其功能和地位也日益提高,并已逐步被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与民事诉讼机制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我国的人民调解即是典型的ADR。面对当前我国社会各种矛盾突出、多发、复杂,利益格局重新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背景,深入探讨有关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寻求畅通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程序衔接的法理依据和现实渠道,具有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