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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政办发〔2013〕1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号)印发以来,我区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开辟了农民就业和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