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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这是省、市、县、乡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纲要》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在规划理念、弹性管理、措施保障上均有很大创新和突破.但由于《纲要》的很多内容和方法属首次提出,在县、乡级特别是乡级土地规划的编制实践中面临着部分内容难以操作等问题.本文拟对新一轮规划的创新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