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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物业管理的行业在发展中暴露出诸多的弊病,通过对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能探究,分析了各类问题并探析其应对的方法,指出了物业管理在以后的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来促进物业管理向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物业管理;发展;对策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体制、房地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一种与房地产综合开发、现代化生产方式相配套的综合性管理;是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出现产权多元化格局后与之相衔接的统一管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按照社会产业部门划分的标准,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物业管理是管理的一种,具备管理的一般属性和特点。
1.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在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会波及到很多不同性质的主体,主体间还会存在很多关系,比如:有行政管理方面、民事法律方面。由于在发展较滞后的地区,物业管理的制度较为落后,因此带来了各种问题,比如说导致了各个主体之间不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产权的关系也不够明确,带了的法律责任问题也不明晰。尤其是一些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更好的各司其职,房地产在开发建设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工程质量问题,平时不明显,但是很多都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凸显出来的,这样一来就使物业公司无辜承担本来要有开发商承担的责任,责任不明确的状况就让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更加恶化了。另外,物业管理主要涉及到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对象的利益。目前有两个问题较为突出:物业收费比较难,收费的方式没有规范化。由于前期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存在一些责任承担的问题。现在物业的以供水供电等的权利来强迫业主缴费。这样就使双方的矛盾加深,会导致纷争的产生。
2.政府治理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制定及实施规范合理的市场规则,加强行业立法,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制度也是一种公共产品,而且是稀缺的关键资源,政府应承担起物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和主要设计者的职责。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中,政策法规发展滞后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尤其是要在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根本性立法中予以体现“准公共产品”的正确理念,回顾我国已经出台的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在这一点上还是比较欠缺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社区房屋管理有许多强制性的法规,用以维护社区、城区的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较好体现了准公共产品的立法理念和特点。从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整体性看,应该说已经建立了大致的框架,主体法规已经具备,但是制度本身的层次性还不够、配套法规还比较缺乏。规则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由于没有一个科学立法理念作为整体指导,缺乏内在统一性,规则之间作用相互抵消,整个制度的效率必然受到影响。物业管理立法应以准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为理念,注重规则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目前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仅有:2003 年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2004 年制定的《物业企业质量管理办法》、《业主临时公约》、2005 年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这些已远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虽然一些地区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总体上看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甚至有些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造成实践中无法可依及操作性差的困难。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仍显出零散、不全面等方面的问题。
矛盾加深,会导致纷争的产生。
3.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研究
3.1 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在物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政府应该对其重视起来,使用积极扶植的措施来促进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发展,推进物业管理的快速健康发展。推行物业竞争化发展,推进物業管理市场化。只有不断竞争才会产生优胜劣汰,才会使物业公司不断进取,采用新的方式技术管理好物业,才能够使物业管理增加新鲜的有用的东西。但是竞争化的发展还是需要政府的协助以及广阔的市场,一些垄断行为会阻碍物业的快速发展。所以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调控,对各个物业公司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使物业的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
3.2 转变原有的消费观念
许多业主要充分认识到过去的消费观念已经过时了,现在物业管理公司是全新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服务,是市场化发展的趋势,物业公司就是为业主服务产生的,但这绝不是没有回报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合作的关系。各有各的权利与义务,互相尊重才能双赢。消除对物业的误解。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积极配合物业的管理,在没有触及自身利益时,与物业人员好好沟通,及时解决合作时产生的各种问题。主人翁的意识要重视。业主就是小区的主人翁,每个业主的生活环境质量都与这个小区联系着,爱护自身生存的环境才能幸福的生活,因此每个主人翁的合理意识要加强。
3.3 加强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
物业的需求才是物业发展的成品,对物业需求的进行服务是物管的本质。所以物业发展的根本就是物业公司要加强服务意识和市场的观念。物业公司应该进行科学化的管理。使政企进行分开管理,加强物业公司的竞争力,积极推动物业公司的快速发展是物业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个物业人员的能力、素质都是公司的形象代表。专业素养高、能力强的人才能够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因此,物业公司在选拔人才的时候要严格把好每一个环节,从根本上提升物业公司服务的满意度。
4.结束语
目前物业是服务业中相当重要的部门,对增加就业率、提高生活环境的水平、促进居民合理消费有重要作用,国家应该对这样的低能耗、无污染的行业进行鼓励和支持。因此,我国应该对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落实过程中不断进行健全,只有这样物业管理才能够更加的规范化。专业水平和科学管理方法才能够沿着上升的趋势发展,才能够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的文明城市。
参考文献:
[1]杨中宣.物业管理市场及发展展望[J],商场现代化,2013
[2]耿庆海.规范物业管理建设和谐社区[J].中国建设报,2014
关键词:物业管理;发展;对策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体制、房地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一种与房地产综合开发、现代化生产方式相配套的综合性管理;是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出现产权多元化格局后与之相衔接的统一管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按照社会产业部门划分的标准,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物业管理是管理的一种,具备管理的一般属性和特点。
1.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在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会波及到很多不同性质的主体,主体间还会存在很多关系,比如:有行政管理方面、民事法律方面。由于在发展较滞后的地区,物业管理的制度较为落后,因此带来了各种问题,比如说导致了各个主体之间不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产权的关系也不够明确,带了的法律责任问题也不明晰。尤其是一些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更好的各司其职,房地产在开发建设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工程质量问题,平时不明显,但是很多都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凸显出来的,这样一来就使物业公司无辜承担本来要有开发商承担的责任,责任不明确的状况就让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更加恶化了。另外,物业管理主要涉及到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对象的利益。目前有两个问题较为突出:物业收费比较难,收费的方式没有规范化。由于前期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存在一些责任承担的问题。现在物业的以供水供电等的权利来强迫业主缴费。这样就使双方的矛盾加深,会导致纷争的产生。
2.政府治理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制定及实施规范合理的市场规则,加强行业立法,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制度也是一种公共产品,而且是稀缺的关键资源,政府应承担起物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和主要设计者的职责。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中,政策法规发展滞后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尤其是要在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根本性立法中予以体现“准公共产品”的正确理念,回顾我国已经出台的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在这一点上还是比较欠缺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社区房屋管理有许多强制性的法规,用以维护社区、城区的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较好体现了准公共产品的立法理念和特点。从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整体性看,应该说已经建立了大致的框架,主体法规已经具备,但是制度本身的层次性还不够、配套法规还比较缺乏。规则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由于没有一个科学立法理念作为整体指导,缺乏内在统一性,规则之间作用相互抵消,整个制度的效率必然受到影响。物业管理立法应以准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为理念,注重规则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目前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仅有:2003 年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2004 年制定的《物业企业质量管理办法》、《业主临时公约》、2005 年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这些已远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虽然一些地区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总体上看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甚至有些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造成实践中无法可依及操作性差的困难。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仍显出零散、不全面等方面的问题。
矛盾加深,会导致纷争的产生。
3.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研究
3.1 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在物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政府应该对其重视起来,使用积极扶植的措施来促进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发展,推进物业管理的快速健康发展。推行物业竞争化发展,推进物業管理市场化。只有不断竞争才会产生优胜劣汰,才会使物业公司不断进取,采用新的方式技术管理好物业,才能够使物业管理增加新鲜的有用的东西。但是竞争化的发展还是需要政府的协助以及广阔的市场,一些垄断行为会阻碍物业的快速发展。所以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调控,对各个物业公司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使物业的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
3.2 转变原有的消费观念
许多业主要充分认识到过去的消费观念已经过时了,现在物业管理公司是全新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服务,是市场化发展的趋势,物业公司就是为业主服务产生的,但这绝不是没有回报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合作的关系。各有各的权利与义务,互相尊重才能双赢。消除对物业的误解。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积极配合物业的管理,在没有触及自身利益时,与物业人员好好沟通,及时解决合作时产生的各种问题。主人翁的意识要重视。业主就是小区的主人翁,每个业主的生活环境质量都与这个小区联系着,爱护自身生存的环境才能幸福的生活,因此每个主人翁的合理意识要加强。
3.3 加强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
物业的需求才是物业发展的成品,对物业需求的进行服务是物管的本质。所以物业发展的根本就是物业公司要加强服务意识和市场的观念。物业公司应该进行科学化的管理。使政企进行分开管理,加强物业公司的竞争力,积极推动物业公司的快速发展是物业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个物业人员的能力、素质都是公司的形象代表。专业素养高、能力强的人才能够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因此,物业公司在选拔人才的时候要严格把好每一个环节,从根本上提升物业公司服务的满意度。
4.结束语
目前物业是服务业中相当重要的部门,对增加就业率、提高生活环境的水平、促进居民合理消费有重要作用,国家应该对这样的低能耗、无污染的行业进行鼓励和支持。因此,我国应该对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落实过程中不断进行健全,只有这样物业管理才能够更加的规范化。专业水平和科学管理方法才能够沿着上升的趋势发展,才能够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的文明城市。
参考文献:
[1]杨中宣.物业管理市场及发展展望[J],商场现代化,2013
[2]耿庆海.规范物业管理建设和谐社区[J].中国建设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