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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事业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方面内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大众身心健康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民生事业,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0年以来,我们宿迁市按照“管办分开、医卫分离、医防分设”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度、深层次地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进一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工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新路子。医疗卫生资源迅速扩张,全市新办50所医院,医疗卫生资产从2000年初的4.95亿元增加到2005年底的17.78亿元,增长了2.59倍。其中社会民营医疗机构的资产达到11.44亿元,占全市卫生总资产的比例由1999年的1.2%上升到2005年的64.3%,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社会民营医疗资产大于政府医疗卫生资产的地级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医疗卫生和药品监督体系、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建立,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医疗服务价格稳中有降。医疗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卫技人员总量由改革前的8519人增加到10295人,增长了21%。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200多项,许多疑难病例在本地得以治疗。
一、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思路。宿迁作为全省农业、农村、农民“三农”比例最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三化”进程最慢的地级市,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是经济发达省份的不发达市份。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我市的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实现超常规的发展,关键是能够按照中央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宿迁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卫生监督、健康教育方面,实行政府主导;对医疗服务领域,实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宿迁的“政府主导”,绝不是政府全包,而是按照“管办分开、医卫分离、医防分设”的改革思路,遵循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应该由政府办好的公共卫生事业,提高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引导力、控制力、监管力。宿迁的“市场机制”,也不是全盘市场化,更不是“卖光式”改革,不是政府甩包袱,而是采取各种所有制形式,大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兴办医疗机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千方百计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创造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好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监管,营造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合法权益,把过去投入国有医院的钱,直接补给医患者,补给困难群众,逐步建立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因此,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提出的衡量医改成功的三条标准,即“看卫生事业是发展了,还是停滞了;看人民群众是否得到了更加优质的、价廉的医疗服务;看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做到无论遇到多大阻力、多少非议,我们都始终坚定正确的改革方向不动摇。
二、完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水平。我们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从四个方面完善改革措施,不断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一是大力发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对现存的医疗机构,通过年审的办法,“靠大、靠外、靠强”的方式,鼓励它们加大投入、登台阶、上水平,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做精”。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规模办医”的思路,积极引进市外优质资源兴办上规模的医疗机构,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二是切实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办医规模的主体进入社区卫生领域。对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都冠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做到一视同仁地给予政策支持、资金补助、设备投入。三是全面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通过设立乡镇一级医院的“以奖代投”基金、县以上大医院到乡镇联合办医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报销的百分点、省里支持的乡镇医院达标设备可以采取公有民租、县以上医院医护人员评审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到乡镇医院工作半年以上等措施,进一步加快乡镇一级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对乡镇卫生院,严格要求履行好“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妇幼保健、开展健康教育、组织药品市场监管、合作医疗管理”等七大职能,做好基层公共卫生事业,坚决杜绝以医养卫、乱收费的现象。四是不断强化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强化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服务和人事代理制度,促进人才规范合理流动。改革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起重实绩、讲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在所有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险”缴纳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大病合作医疗覆盖面,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办法,努力扩大受益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医疗卫生改革的成果。
三、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动力。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始终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是确保各级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支出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有所增加。未改制前对公办医院的投入,继续列入各级财政的预算支出范围,而且做到不断增加,但要确保支出符合改革的精神,并按照“三分开”的原则,真正做到“养事不养人”。二是认真用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对改制置换的资金完全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准挪用,不准截留,并随着财政好转继续增加。三是坚持用“以奖代投”的办法鼓励各种所有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继续加大“以奖代投”力度,只要在宿迁大地上发展的医疗卫生事业,都做到一视同仁,不分所有制形式,一律列入政府帮扶范围。四是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对“521工程”的基本建设资金做到逐步到位,日常的事业经费确保到位。五是认真落实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确保政府的让利让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六是不折不扣地加大对城乡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资金的投入。对城市低保户逐步增加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区镇包括县里的中心镇,逐步推行城镇居民的大病统筹保险,让更多的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七是切实落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对所有医护人员不论所有制性质,均实行职工养老保险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四、加强医疗卫生监管,进一步巩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成果。一是严把“三项准入”关。建立机构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规模办医的思路,遵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标准,强化机构准入。建立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执业准入资格,对所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允许进入卫生行业。建立技术准入制度,严禁不顾自身办医条件和技术服务能力超范围行医、强揽病人、非法谋利等行为发生。二是加强“两项监督”。加强对医疗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加大医疗卫生执法力度,改革医疗和医药价格的形成机制,管住医检费用、药品价格的虚高,严禁乱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操作规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诚信监督,探索建立医生个人“医德档案”,对故意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等医德不良的医生,一经投诉查实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坚决曝光,直至取消执业资格。坚决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虚假广告以及吃“回扣”等问题。三是完善医疗卫生监督体系,实行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全覆盖。
(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金雯
一、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思路。宿迁作为全省农业、农村、农民“三农”比例最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三化”进程最慢的地级市,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是经济发达省份的不发达市份。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我市的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实现超常规的发展,关键是能够按照中央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宿迁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卫生监督、健康教育方面,实行政府主导;对医疗服务领域,实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宿迁的“政府主导”,绝不是政府全包,而是按照“管办分开、医卫分离、医防分设”的改革思路,遵循医疗卫生事业的规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应该由政府办好的公共卫生事业,提高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引导力、控制力、监管力。宿迁的“市场机制”,也不是全盘市场化,更不是“卖光式”改革,不是政府甩包袱,而是采取各种所有制形式,大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兴办医疗机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千方百计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创造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好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监管,营造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合法权益,把过去投入国有医院的钱,直接补给医患者,补给困难群众,逐步建立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因此,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提出的衡量医改成功的三条标准,即“看卫生事业是发展了,还是停滞了;看人民群众是否得到了更加优质的、价廉的医疗服务;看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做到无论遇到多大阻力、多少非议,我们都始终坚定正确的改革方向不动摇。
二、完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水平。我们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从四个方面完善改革措施,不断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一是大力发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对现存的医疗机构,通过年审的办法,“靠大、靠外、靠强”的方式,鼓励它们加大投入、登台阶、上水平,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做精”。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规模办医”的思路,积极引进市外优质资源兴办上规模的医疗机构,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二是切实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办医规模的主体进入社区卫生领域。对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都冠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做到一视同仁地给予政策支持、资金补助、设备投入。三是全面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通过设立乡镇一级医院的“以奖代投”基金、县以上大医院到乡镇联合办医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报销的百分点、省里支持的乡镇医院达标设备可以采取公有民租、县以上医院医护人员评审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到乡镇医院工作半年以上等措施,进一步加快乡镇一级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对乡镇卫生院,严格要求履行好“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妇幼保健、开展健康教育、组织药品市场监管、合作医疗管理”等七大职能,做好基层公共卫生事业,坚决杜绝以医养卫、乱收费的现象。四是不断强化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强化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服务和人事代理制度,促进人才规范合理流动。改革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起重实绩、讲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在所有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险”缴纳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大病合作医疗覆盖面,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办法,努力扩大受益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医疗卫生改革的成果。
三、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动力。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始终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是确保各级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支出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有所增加。未改制前对公办医院的投入,继续列入各级财政的预算支出范围,而且做到不断增加,但要确保支出符合改革的精神,并按照“三分开”的原则,真正做到“养事不养人”。二是认真用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对改制置换的资金完全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准挪用,不准截留,并随着财政好转继续增加。三是坚持用“以奖代投”的办法鼓励各种所有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继续加大“以奖代投”力度,只要在宿迁大地上发展的医疗卫生事业,都做到一视同仁,不分所有制形式,一律列入政府帮扶范围。四是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对“521工程”的基本建设资金做到逐步到位,日常的事业经费确保到位。五是认真落实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确保政府的让利让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六是不折不扣地加大对城乡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资金的投入。对城市低保户逐步增加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区镇包括县里的中心镇,逐步推行城镇居民的大病统筹保险,让更多的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七是切实落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对所有医护人员不论所有制性质,均实行职工养老保险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四、加强医疗卫生监管,进一步巩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成果。一是严把“三项准入”关。建立机构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规模办医的思路,遵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标准,强化机构准入。建立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执业准入资格,对所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决不允许进入卫生行业。建立技术准入制度,严禁不顾自身办医条件和技术服务能力超范围行医、强揽病人、非法谋利等行为发生。二是加强“两项监督”。加强对医疗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加大医疗卫生执法力度,改革医疗和医药价格的形成机制,管住医检费用、药品价格的虚高,严禁乱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操作规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诚信监督,探索建立医生个人“医德档案”,对故意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等医德不良的医生,一经投诉查实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坚决曝光,直至取消执业资格。坚决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虚假广告以及吃“回扣”等问题。三是完善医疗卫生监督体系,实行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全覆盖。
(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