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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江苏省2004年省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77名学员在南京梅园新村举行隆重的宣誓仪式,向敬爱的周总理铜像庄严宣誓,表达自己终身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的愿望和决心。(据《新华日报》11月17日报道)。
周总理堪称人民公仆的楷模,理应成为公务员学习的榜样,但把伟人作为新录用公务员的宣誓对象,仍然值得商榷。
通常我们看西方国家以及港、澳、台的普通或高级官员宣誓就职,是以他们手扪胸前或触摸法律文本进行宣誓,表明要遵守本国的法律。宣誓者应该懂得,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宪法,而制定宪法的权力来自人民。遵守宪法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滥用权力就是违背人民的意志。遵守宪法才是宣誓的要义。
对与公务员行为相关的一切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只能从公共管理是一种特殊职业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而不要简单化地以“主”“仆”关系的思维路径来对公务员作出不切实际的角色定位,否则非常容易使公共管理者的社会生命和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同时发生变异。
公务员宣誓是一个形式,而又不仅仅是一个形式,其意义就在于通过这个公开而隆重的形式,达到强化公务员对法律、民意的敬畏之心,从而起到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助推器的作用。历史业已证明,向具体某个人保证和宣誓只会流于形式,甚至成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