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听说你很孝顺,可是你是否停止打你的父亲?”这样的问题谁能回答?无论另一个人如何回答,都证明了他的不“孝顺”——不管他停止不停止,他都已经“打”了他的父亲。
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样的人是很让人反感的。但如果只是反感,他还是很得意,只有揭穿他的荒谬,他才玩不下去。其实,我们不仅可以有理由拒绝回答他的问题,而且可以指出他根本没资格向我们提出问题——他的问题在逻辑上本身就不能成立。
我们检验一下问题给定的条件和选择的内容,就找到了狐狸尾巴:原来,给定的条件“孝顺”和选择的内容“打父亲”是相互否定的。命题在逻辑上就自我否定,问题自然也自动取消。在哲学上,这叫“非法命题”。
揭穿谬误需要智慧。许多看起来无法回答的问题,要么就是我们回答的思路有问题,要么就是问题本来就是错的,也就是说,本来它不能这样表达和提问。
比如有人问你:“先有丈夫还是先有妻子?”显然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如果说是先有丈夫,但没有丈夫,哪儿来的妻子?同理,没有妻子,又哪儿来的丈夫?如果我们非要选择一种答案,这种答案马上就自我否定。这是问话的人给我们设的一个套。
在哲学思辨中,有些概念成双成对,它们作为“关系概念”存在。也就是说,它们不是从自身之内或世界之中取得自己的“规定性”,而是相互从对立中取得规定性,并且这种对规定性的获取是共时的。自然,它们之间就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因为一旦对方消失,自己也跟着消失了。“丈夫”与“妻子”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概念”。另外,“父亲”、“儿子”等也是。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先有父亲才可能有的儿子吗?不错,但问“先有父亲还是先有儿子”在逻辑上仍是非法的,一个没有子女的人,不是父亲!
还有一种问题我们也是很难回答,无论选择哪一个答案,表面上看都是对的也是错的;而不选择,是回避;都选择,则又是废话。比如“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个问题争了几千年,到现在还在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说人性是善的人的确可以找出许多例子来支持自己,比如“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等等;而支持“人性是恶的”观点的人同样可以找出无数的例子来证明,比如战争、犯罪等。于是有人调和:人性既是善的又是恶的。然而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从这个争论可以看出,有一点哲学头脑,是如何的重要!在这里,我们要插入一点哲学基本知识。在哲学中,有一种判断叫“事实判断”,它的表达是“是什么”,还有一种叫“价值判断”,即“应该如何”或“好的或坏的”。比如,我说我是一个人是“事实判断”,而我说我是一个好人则是一种“价值判断”。“事实”的领域和“价值”的领域是两回事,如果把它们混淆或直接相互推导,在逻辑上是“非法”的。
这实际上是个假命题。它的问题并不在于“人性是善的”、“人性是恶的”这个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是否成立(我们假定没有“不善不恶的人性”),而在于,“人性”和“善”、“恶”的组合组成“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这样一个命题时,严重地出了问题。
问题之一:“人性”本来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它是“先验”地存在的,不管它是什么,有些什么内容。它属于“事实”领域,在逻辑上是先于社会的伦理规范的。而“善”、“恶”是在逻辑上滞后于“人性”的社会伦理规范的判定,是按其指令对某种已被认识的“人性”进行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前者属于“先验”的事实问题,而后者则属于“后验”的道德问题。从“人性”(是什么)到“人性善”、“人性恶”,不仅进行了一个从先验到后验、从事实到价值的逻辑跳跃,而且命题本身已经完全改变了,不再是表达人性是什么,而是表达某种已被确定的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即不是人性,而是它的道德属性。
问题之二:然而,当“人性善”、“人性恶”这样的表达嵌入“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个命题时,命题所指向的却不是叫人在已被确认的人性中进行价值判断上的二元选择,而分明指向了人性的一种“先验”的道德属性——它“先验”的是什么,善的还是恶的。此时的“善”、“恶”居然也成了“先验”的东西!一种只能是“后验”的条件,一个依赖于“后验”才成立的问题,却变成了一个指向“先验”的命题,这样的命题也只能是假命题。
这样的问题本身就错了,又叫人如何回答。我敢讲,再争一万年,都争不出个结果。所谓的“性本善”、“性本恶”,不过是语言的滥用。
编辑/姚晟
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样的人是很让人反感的。但如果只是反感,他还是很得意,只有揭穿他的荒谬,他才玩不下去。其实,我们不仅可以有理由拒绝回答他的问题,而且可以指出他根本没资格向我们提出问题——他的问题在逻辑上本身就不能成立。
我们检验一下问题给定的条件和选择的内容,就找到了狐狸尾巴:原来,给定的条件“孝顺”和选择的内容“打父亲”是相互否定的。命题在逻辑上就自我否定,问题自然也自动取消。在哲学上,这叫“非法命题”。
揭穿谬误需要智慧。许多看起来无法回答的问题,要么就是我们回答的思路有问题,要么就是问题本来就是错的,也就是说,本来它不能这样表达和提问。
比如有人问你:“先有丈夫还是先有妻子?”显然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如果说是先有丈夫,但没有丈夫,哪儿来的妻子?同理,没有妻子,又哪儿来的丈夫?如果我们非要选择一种答案,这种答案马上就自我否定。这是问话的人给我们设的一个套。
在哲学思辨中,有些概念成双成对,它们作为“关系概念”存在。也就是说,它们不是从自身之内或世界之中取得自己的“规定性”,而是相互从对立中取得规定性,并且这种对规定性的获取是共时的。自然,它们之间就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因为一旦对方消失,自己也跟着消失了。“丈夫”与“妻子”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概念”。另外,“父亲”、“儿子”等也是。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先有父亲才可能有的儿子吗?不错,但问“先有父亲还是先有儿子”在逻辑上仍是非法的,一个没有子女的人,不是父亲!
还有一种问题我们也是很难回答,无论选择哪一个答案,表面上看都是对的也是错的;而不选择,是回避;都选择,则又是废话。比如“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个问题争了几千年,到现在还在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说人性是善的人的确可以找出许多例子来支持自己,比如“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等等;而支持“人性是恶的”观点的人同样可以找出无数的例子来证明,比如战争、犯罪等。于是有人调和:人性既是善的又是恶的。然而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从这个争论可以看出,有一点哲学头脑,是如何的重要!在这里,我们要插入一点哲学基本知识。在哲学中,有一种判断叫“事实判断”,它的表达是“是什么”,还有一种叫“价值判断”,即“应该如何”或“好的或坏的”。比如,我说我是一个人是“事实判断”,而我说我是一个好人则是一种“价值判断”。“事实”的领域和“价值”的领域是两回事,如果把它们混淆或直接相互推导,在逻辑上是“非法”的。
这实际上是个假命题。它的问题并不在于“人性是善的”、“人性是恶的”这个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是否成立(我们假定没有“不善不恶的人性”),而在于,“人性”和“善”、“恶”的组合组成“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这样一个命题时,严重地出了问题。
问题之一:“人性”本来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它是“先验”地存在的,不管它是什么,有些什么内容。它属于“事实”领域,在逻辑上是先于社会的伦理规范的。而“善”、“恶”是在逻辑上滞后于“人性”的社会伦理规范的判定,是按其指令对某种已被认识的“人性”进行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前者属于“先验”的事实问题,而后者则属于“后验”的道德问题。从“人性”(是什么)到“人性善”、“人性恶”,不仅进行了一个从先验到后验、从事实到价值的逻辑跳跃,而且命题本身已经完全改变了,不再是表达人性是什么,而是表达某种已被确定的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即不是人性,而是它的道德属性。
问题之二:然而,当“人性善”、“人性恶”这样的表达嵌入“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个命题时,命题所指向的却不是叫人在已被确认的人性中进行价值判断上的二元选择,而分明指向了人性的一种“先验”的道德属性——它“先验”的是什么,善的还是恶的。此时的“善”、“恶”居然也成了“先验”的东西!一种只能是“后验”的条件,一个依赖于“后验”才成立的问题,却变成了一个指向“先验”的命题,这样的命题也只能是假命题。
这样的问题本身就错了,又叫人如何回答。我敢讲,再争一万年,都争不出个结果。所谓的“性本善”、“性本恶”,不过是语言的滥用。
编辑/姚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