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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也存在着城乡、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诸多不协调因素,其突出表现就是国家对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优于农村,同时由于各地区的差异及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东中西部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也存在差异。加大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实现城乡、地区供给的均等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本质要求。为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明确政府责任,改革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并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法律保障力度,同时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满足农村公共物品多样化需求,加快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均等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