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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自由、购物自愿、费用AA制……当下,通过QQ群、微信群组团出行的“群旅游”越来越火,正给老年人带来全新的快乐方式,但因其“野生旅行社”的特征,也存在着消费陷阱和安全等隐患。
随“群”出游,看上去很美
婺源的油菜花、茶卡盐湖的天空之城、云雾缭绕如仙境般的雨后黄山……这些都是旅游达人老王在参加的户外群旅游中拍摄的美景。
老王今年67岁,爱上旅游和摄影也就是这两年的事,“两年前的一次好友聚会,我被拉进了一个QQ旅游群。加入旅游群后,群里成员经常分享一些旅游中拍摄的美景,而且群里每周都会组织集体旅游。”
“泰国7天5晚海岛、游轮加潜水低至1999元,日本5日团队游2999元……”最近老王加入一个近500人的旅游尾单微信群后,刷新了她对低价旅游的认识。
“这个群里经常不定时发布价格超低的旅游产品。”老王拿起手机,翻了翻群里的聊天信息:10月20日出发,泰国7天5晚2999元买一送一,免费升级五星酒店;客人跑单,现有两人名额,新加坡5日游1599元,全程四星酒店,一日自由购物,无强制消费……“还有些原本很贵的出境游,价格降了一半还要多,光是看价格就觉得很心动。这样的团需要说走就走,很划算。”她参加过一个泰国游,同团的人花费2980元,而她拿到的“尾单价”仅1000多元,吃住玩的品质完全一样。不过,“加入这个群要先通过群主审核,避免有竞争对手加入。”
有获利有风险
打开手机,搜索“拼团旅游”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微信公众号,一些微信公号拼团旅游的规则大同小异,主要包括团长享有一定优惠,参团成员可以邀请更多人参加等。对于通过微信组织旅游,业内人士是怎么看的呢?
海天旅行社的导游称,其实旅游就是在住宿和交通方面花钱,门票通过内部渠道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拿到。特别是去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全程花费基本上就是机票和酒店住宿费用,那里的景点几乎不收钱。“微信组团旅游”就像代购和微商一样,风险很大而且很不安全,出了事情没有谁能负得起责任。
曾组织过微信旅游的刘女士称,游客数量一多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买团体票有时候买不到,必须要求开具单位证明或者旅行社证明才能便宜,导致有一次她还倒贴了1万多元进去,就是为了留个好名声。
群旅游虽便利,但也有参与者透露了一些隐患。“有些群旅游很随意,某个人想去某个地方,去群里喊上一嗓子,没具体规划,走到哪算哪。”有一位老年旅行者说,他曾跟着某俱乐部去户外登山,结果发起者不熟悉路线,带着迷了路。
“有群主会从中渔翁得利。”一位老年朋友曾报名周边游,交260元,途中既没收费景点也没其他消费,“后来一了解,那种玩法只需五六十元”。
出现意外难逃责任
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53岁的北京市民刘先生是一名自行车骑行爱好者。2015 年 9 月,他和微信群中的骑友相约开展山地骑行活动。当日中午,由20余名骑友组成的车队参加骑行,中午众人自助烧烤饮酒。午后,活动基本结束,各路骑友随即散去,只剩下尚在睡觉的刘先生和汤先生等7人。下午4时,刘先生睡醒,8名骑友组成一路车队,沿109国道返回。骑行途中,刘先生因接打电话落在了队尾。不久,在前面骑行的汤先生等人先后收到路过汽车司机的提醒,后方有骑车的人摔倒受伤。众人调头返回事故现场,大家发现刘先生摔倒在地,昏迷不醒。刘先生被紧急送往门头沟区医院救治,但最终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不幸撒手人寰。交警鉴定事故是一起单方事故,原因不明。现场没有查到任何刹车痕迹,刘先生身上也没有被撞的伤痕。
骑友猜测事发原因:刘先生因为接电话落在了队伍的最后,心里比较着急追赶队伍,当时又是下坡,速度较快,导致车子失控,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再摔倒在路面上。
2016年9月8日,刘先生的父母和妻子将汤先生等7人起诉至法院,索赔百万余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先生的亲属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刘先生不顾安全而饮酒骑行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同行的骑友选择了危险系数较高的路线,对饮酒行为不进行劝阻,没有与刘先生随行,也对刘先生的身亡负有一定责任。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汤先生承担 8000 元的赔偿责任,其他6人每人承担 5000 元的赔偿责任。
注意避开这些隐患
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可能引发哪些问题?专家指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微信出游以及俱乐部、驴友会等在组团出游时,往往会有类似“费用AA制,風险自担,活动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担,本群及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公告,这种模式其实类似于社区交友,双方的交易基础非常脆弱,加之组织方缺乏救护经验、灾害天气突发等不可预知因素,参游人自身安全隐患非常大。
二是容易造成大量旅游纠纷。类似“微信组团旅游”的形式,大部分没有合法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互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甚至没有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没有发票依据。游客安全和自身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往往投诉无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会产生旅游监管盲区。微信朋友圈以及俱乐部、车友会等形式的自发组团出游往往属于个人约定,并没有营业执照,很多不规范行为没法界定,处于监管盲区,导致此类旅游行为更容易出现问题,“黑导游”、宰客等现象更加难以觉察,给旅游执法取证带来困难。
一些QQ群或微信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微信转账、网上预付和银行转账,没有发票、保险。有些连合同也不签,QQ和微信的群主用的多是网名,熟悉的人还好,若是新建的群,则很难找到群主。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身为出游者很难维权。
参加这种自助游,自己还是要做点功课,学点旅游常识。另外,还是要多关心行程、食宿、通讯联络问题,不能啥事都不管。最重要的是跟对召集人,那种事先查好所有路线,联系好包车和住宿的才值得托付。 (责编:孙展)
随“群”出游,看上去很美
婺源的油菜花、茶卡盐湖的天空之城、云雾缭绕如仙境般的雨后黄山……这些都是旅游达人老王在参加的户外群旅游中拍摄的美景。
老王今年67岁,爱上旅游和摄影也就是这两年的事,“两年前的一次好友聚会,我被拉进了一个QQ旅游群。加入旅游群后,群里成员经常分享一些旅游中拍摄的美景,而且群里每周都会组织集体旅游。”
“泰国7天5晚海岛、游轮加潜水低至1999元,日本5日团队游2999元……”最近老王加入一个近500人的旅游尾单微信群后,刷新了她对低价旅游的认识。
“这个群里经常不定时发布价格超低的旅游产品。”老王拿起手机,翻了翻群里的聊天信息:10月20日出发,泰国7天5晚2999元买一送一,免费升级五星酒店;客人跑单,现有两人名额,新加坡5日游1599元,全程四星酒店,一日自由购物,无强制消费……“还有些原本很贵的出境游,价格降了一半还要多,光是看价格就觉得很心动。这样的团需要说走就走,很划算。”她参加过一个泰国游,同团的人花费2980元,而她拿到的“尾单价”仅1000多元,吃住玩的品质完全一样。不过,“加入这个群要先通过群主审核,避免有竞争对手加入。”
有获利有风险
打开手机,搜索“拼团旅游”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微信公众号,一些微信公号拼团旅游的规则大同小异,主要包括团长享有一定优惠,参团成员可以邀请更多人参加等。对于通过微信组织旅游,业内人士是怎么看的呢?
海天旅行社的导游称,其实旅游就是在住宿和交通方面花钱,门票通过内部渠道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拿到。特别是去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全程花费基本上就是机票和酒店住宿费用,那里的景点几乎不收钱。“微信组团旅游”就像代购和微商一样,风险很大而且很不安全,出了事情没有谁能负得起责任。
曾组织过微信旅游的刘女士称,游客数量一多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买团体票有时候买不到,必须要求开具单位证明或者旅行社证明才能便宜,导致有一次她还倒贴了1万多元进去,就是为了留个好名声。
群旅游虽便利,但也有参与者透露了一些隐患。“有些群旅游很随意,某个人想去某个地方,去群里喊上一嗓子,没具体规划,走到哪算哪。”有一位老年旅行者说,他曾跟着某俱乐部去户外登山,结果发起者不熟悉路线,带着迷了路。
“有群主会从中渔翁得利。”一位老年朋友曾报名周边游,交260元,途中既没收费景点也没其他消费,“后来一了解,那种玩法只需五六十元”。
出现意外难逃责任
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安全问题。53岁的北京市民刘先生是一名自行车骑行爱好者。2015 年 9 月,他和微信群中的骑友相约开展山地骑行活动。当日中午,由20余名骑友组成的车队参加骑行,中午众人自助烧烤饮酒。午后,活动基本结束,各路骑友随即散去,只剩下尚在睡觉的刘先生和汤先生等7人。下午4时,刘先生睡醒,8名骑友组成一路车队,沿109国道返回。骑行途中,刘先生因接打电话落在了队尾。不久,在前面骑行的汤先生等人先后收到路过汽车司机的提醒,后方有骑车的人摔倒受伤。众人调头返回事故现场,大家发现刘先生摔倒在地,昏迷不醒。刘先生被紧急送往门头沟区医院救治,但最终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不幸撒手人寰。交警鉴定事故是一起单方事故,原因不明。现场没有查到任何刹车痕迹,刘先生身上也没有被撞的伤痕。
骑友猜测事发原因:刘先生因为接电话落在了队伍的最后,心里比较着急追赶队伍,当时又是下坡,速度较快,导致车子失控,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再摔倒在路面上。
2016年9月8日,刘先生的父母和妻子将汤先生等7人起诉至法院,索赔百万余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先生的亲属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刘先生不顾安全而饮酒骑行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同行的骑友选择了危险系数较高的路线,对饮酒行为不进行劝阻,没有与刘先生随行,也对刘先生的身亡负有一定责任。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汤先生承担 8000 元的赔偿责任,其他6人每人承担 5000 元的赔偿责任。
注意避开这些隐患
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可能引发哪些问题?专家指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微信出游以及俱乐部、驴友会等在组团出游时,往往会有类似“费用AA制,風险自担,活动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担,本群及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公告,这种模式其实类似于社区交友,双方的交易基础非常脆弱,加之组织方缺乏救护经验、灾害天气突发等不可预知因素,参游人自身安全隐患非常大。
二是容易造成大量旅游纠纷。类似“微信组团旅游”的形式,大部分没有合法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互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甚至没有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没有发票依据。游客安全和自身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往往投诉无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会产生旅游监管盲区。微信朋友圈以及俱乐部、车友会等形式的自发组团出游往往属于个人约定,并没有营业执照,很多不规范行为没法界定,处于监管盲区,导致此类旅游行为更容易出现问题,“黑导游”、宰客等现象更加难以觉察,给旅游执法取证带来困难。
一些QQ群或微信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微信转账、网上预付和银行转账,没有发票、保险。有些连合同也不签,QQ和微信的群主用的多是网名,熟悉的人还好,若是新建的群,则很难找到群主。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身为出游者很难维权。
参加这种自助游,自己还是要做点功课,学点旅游常识。另外,还是要多关心行程、食宿、通讯联络问题,不能啥事都不管。最重要的是跟对召集人,那种事先查好所有路线,联系好包车和住宿的才值得托付。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