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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的一种很重要的教学方法。笔者从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实施案例教学的意义、步骤等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对案例教学的完善提出了观点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案例
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187-01
1 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平台,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件情景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和分析,在群体讨论中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建立真实感受,追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通过启迪教育者的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归纳或演绎的方法掌握蕴含其中的法律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不同于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教学的重点之一,旨在使学生借助已有的判例来分析新的案例,使学生掌握判例所创设的法律规则;而案例教学法旨在使学生掌握成文法的精髓,从而增强学生运用成文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案例教学法也不同于一般的举案说法。在法学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往往为了巩固所传授的法律规制和法律原理,会在教学中列举一些案例。很多人以为举案说法就是案例教学,其实不然。举案说法只是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形式,依然以老师讲授为主,没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算不上是案例教学法。
2 在法学教育中实施案例教学的意义
2.1 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用案例来组织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学生发表自主见解,讨论交流各自观点等形式,为锻炼、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条件。
2.2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促使学生学会学习
传统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关注的是向学生灌输了哪些知识,往往会忽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而案例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推导、运用概念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要学会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学会对已有的资料作多角度的分析,促使学生的思维不断深化,并在力图对一个问题寻找多种解答的过程中培养和形成创造性思维。
2.3 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必然要寻求法学理论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案例中各种事实的是非曲直,这样就会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从而养成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同时,课堂或课后的讨论中,学生通过发表自己的观点、与教师和其他同学进行辩论,还可以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论辩的能力等各种具体能力,而这些具体能力正是法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可见,案例教学还可以逐渐培养和造就学生。
3 案例教学的具体步骤及要求
3.1 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
案例教学课前准备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案例的收集和整理。传统案例教学中,案例收集整理工作都是教学人员完成的。但事实上,这项工作如果由学生参与完成可以取得更好的能力培养效果。我们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在上课数星期前指定数个学生并布置案例收集整理任务,被指定的学生分头收集案例,并进行必要的归纳、分析,制作讲授课件,学生定稿后交授课教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由教学者遴选质量较高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案例的收集途径应当多样化,既可以来源于司法实践,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相关案件或者有关人民法院公布的审判文件;也可以来源于学术期刊资料,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的相关文献甚为丰富;还可以是网络媒体或者平面媒体等报道的真实案件。学生为了寻找到合适的案例将需要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并把握该学科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3.2 课堂教学的开展
“互动”是案例教学的基本特点,也是基本要求之一。教学互动一般以学生为中心,形式应该多样化。一般而言,首先由负责收集该案例的学生向其他同学陈述案例的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题,然后其他学生参与讨论。讨论以发言为主,如果学生对涉及的问题具有不同观点可以开展小型的辩论,甚至以模拟诉讼的形式展开抗辩。讨论的内容可以很广泛,既可以讨论法律适用的问题,也可以讨论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等问题。负责陈述案例的同学是讨论活动的主持人,主持讨论,并在讨论后进行必要的小结、陈述自己的意见。教学者在讨论结束后应当对案例及讨论的情况予以点评。此外,为了能够较好地对课堂讨论予以总结,教学应当对讨论的过程以及主要观点进行必要记录。
3.3 课后任务布置
为了能够进一步地锻炼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并将课堂上的知识予以巩固,在课堂讨论结束后,应当围绕案例适当布置论文写作任务。经过课堂讨论,学生对被讨论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已经有了更深的认识和全面了解,已经具备了论文写作的初步条件。当然,教学者还有必要要求学生进一步查找相关的理论文献。这项要求将不仅可以保证论文写作顺利完成,而且还能直接培养他们的文献检索能力。一般而言,由主讲案例的学生负责论文写作更为合适,如果不能保证所有学生都有主讲案例的机会,也可以分组安排论文写作任务。
4 案例教学的完善
4.1 加大我国政府教育投资力度
各教学单位应加快教学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满足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要求。
4.2 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方式可多种多样,教师可采取学生课堂分析、讨论教学案例、观摩审判和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案例教学。
4.3 提高教师素质
现代案例教学模式所倡导的现实性、互动性和开放性要求教师具备相当的素质。案例教学对于主持教师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除了应当具有准备和组织案例教学的能力之外,更应当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准,能够始终站在相关学科研究的前沿,并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
4.4 加强相关硬件设施建设
推进实践性教学,必须要有相应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硬件设施。但是,全国各大学的法学院很少有模拟法庭或法律诊所,即便有的学校建有模拟法庭,但由于招生规模扩大,其数量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严重影响了实践性教学的开展,所以应大力加强相关硬件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 李燕萍.案例法在我国法学教学中的利与弊[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1999(增刊): 67-68.
[2] 顾海波.法律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应用[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 2002(11): 66-67.
[3] 刘金祥.论案例教学法[J].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342-343.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案例
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187-01
1 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平台,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件情景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和分析,在群体讨论中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建立真实感受,追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通过启迪教育者的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通过归纳或演绎的方法掌握蕴含其中的法律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不同于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教学的重点之一,旨在使学生借助已有的判例来分析新的案例,使学生掌握判例所创设的法律规则;而案例教学法旨在使学生掌握成文法的精髓,从而增强学生运用成文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案例教学法也不同于一般的举案说法。在法学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往往为了巩固所传授的法律规制和法律原理,会在教学中列举一些案例。很多人以为举案说法就是案例教学,其实不然。举案说法只是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形式,依然以老师讲授为主,没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算不上是案例教学法。
2 在法学教育中实施案例教学的意义
2.1 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用案例来组织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学生发表自主见解,讨论交流各自观点等形式,为锻炼、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了条件。
2.2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促使学生学会学习
传统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关注的是向学生灌输了哪些知识,往往会忽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而案例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推导、运用概念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要学会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学会对已有的资料作多角度的分析,促使学生的思维不断深化,并在力图对一个问题寻找多种解答的过程中培养和形成创造性思维。
2.3 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必然要寻求法学理论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案例中各种事实的是非曲直,这样就会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从而养成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同时,课堂或课后的讨论中,学生通过发表自己的观点、与教师和其他同学进行辩论,还可以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论辩的能力等各种具体能力,而这些具体能力正是法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可见,案例教学还可以逐渐培养和造就学生。
3 案例教学的具体步骤及要求
3.1 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
案例教学课前准备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案例的收集和整理。传统案例教学中,案例收集整理工作都是教学人员完成的。但事实上,这项工作如果由学生参与完成可以取得更好的能力培养效果。我们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在上课数星期前指定数个学生并布置案例收集整理任务,被指定的学生分头收集案例,并进行必要的归纳、分析,制作讲授课件,学生定稿后交授课教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由教学者遴选质量较高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案例的收集途径应当多样化,既可以来源于司法实践,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相关案件或者有关人民法院公布的审判文件;也可以来源于学术期刊资料,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的相关文献甚为丰富;还可以是网络媒体或者平面媒体等报道的真实案件。学生为了寻找到合适的案例将需要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并把握该学科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3.2 课堂教学的开展
“互动”是案例教学的基本特点,也是基本要求之一。教学互动一般以学生为中心,形式应该多样化。一般而言,首先由负责收集该案例的学生向其他同学陈述案例的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题,然后其他学生参与讨论。讨论以发言为主,如果学生对涉及的问题具有不同观点可以开展小型的辩论,甚至以模拟诉讼的形式展开抗辩。讨论的内容可以很广泛,既可以讨论法律适用的问题,也可以讨论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等问题。负责陈述案例的同学是讨论活动的主持人,主持讨论,并在讨论后进行必要的小结、陈述自己的意见。教学者在讨论结束后应当对案例及讨论的情况予以点评。此外,为了能够较好地对课堂讨论予以总结,教学应当对讨论的过程以及主要观点进行必要记录。
3.3 课后任务布置
为了能够进一步地锻炼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并将课堂上的知识予以巩固,在课堂讨论结束后,应当围绕案例适当布置论文写作任务。经过课堂讨论,学生对被讨论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已经有了更深的认识和全面了解,已经具备了论文写作的初步条件。当然,教学者还有必要要求学生进一步查找相关的理论文献。这项要求将不仅可以保证论文写作顺利完成,而且还能直接培养他们的文献检索能力。一般而言,由主讲案例的学生负责论文写作更为合适,如果不能保证所有学生都有主讲案例的机会,也可以分组安排论文写作任务。
4 案例教学的完善
4.1 加大我国政府教育投资力度
各教学单位应加快教学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满足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要求。
4.2 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方式可多种多样,教师可采取学生课堂分析、讨论教学案例、观摩审判和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案例教学。
4.3 提高教师素质
现代案例教学模式所倡导的现实性、互动性和开放性要求教师具备相当的素质。案例教学对于主持教师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除了应当具有准备和组织案例教学的能力之外,更应当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准,能够始终站在相关学科研究的前沿,并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
4.4 加强相关硬件设施建设
推进实践性教学,必须要有相应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硬件设施。但是,全国各大学的法学院很少有模拟法庭或法律诊所,即便有的学校建有模拟法庭,但由于招生规模扩大,其数量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严重影响了实践性教学的开展,所以应大力加强相关硬件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 李燕萍.案例法在我国法学教学中的利与弊[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1999(增刊): 67-68.
[2] 顾海波.法律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应用[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 2002(11): 66-67.
[3] 刘金祥.论案例教学法[J].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34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