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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成立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行为的违法性判断,则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属性不清,证据效力受到质疑,有书证说、鉴定意见说、勘验检查笔录说、证人证言说等理论学说,但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则更为合适。在确认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证据属性基础上,根据证据规则判断其证据效力和证明力,进而探讨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认定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