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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农业生产经营出现“兼业化、副业化、粗放化”趋势,农业从业者呈现“老龄化、女性化、低文化”特征。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严峻地摆在面前。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
经营主体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准确判断各类经营主体的优劣利弊,正确引导扶持其健康发展,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重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尽快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更大解放。
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长远来看,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有四亿多人在农村。重庆亦然,当城镇化率达到70%时,仍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因此,农户始终是农业经营的主体,必须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子承父业,引导个体工商户、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经纪人等从事农业开发。建设好农民“田间学校”,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农民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范围,多措并举抓好教育培训。
二要培育新型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兼具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势,未来会成为我国粮食和大宗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要着力引导扶持。实行以奖代补,对经营耕地、养殖畜禽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予以奖励,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将专业大户纳入信用贷款支持范围,探索将农作物产品纳入抵押品范围。支持专业大户参加农业保险,提高财政补贴保费比例。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大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扶持联户经营,引导专业大户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要发展新型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对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新型主体。目前,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34万个,成员222.3万户,参合率32.2%,入社农户年均收入比未入社农户高出30%以上。但专业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扶持,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土地附着物、技术、资金等多种要素入股,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元经营,带动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增值收益,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引导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允许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通过内部信用合作解决生产性资金缺乏问题。
四要壮大新型龙头企业。重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已达1800余家,但知名品牌少,产品开发能力差,而且存在与农民“抢地、争利”以及“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要不断完善政策,引导龙头企业进入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干不了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要以完善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要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入股,形成产权联合关系。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
经营主体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准确判断各类经营主体的优劣利弊,正确引导扶持其健康发展,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重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尽快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更大解放。
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长远来看,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有四亿多人在农村。重庆亦然,当城镇化率达到70%时,仍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因此,农户始终是农业经营的主体,必须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子承父业,引导个体工商户、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经纪人等从事农业开发。建设好农民“田间学校”,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农民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范围,多措并举抓好教育培训。
二要培育新型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兼具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势,未来会成为我国粮食和大宗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要着力引导扶持。实行以奖代补,对经营耕地、养殖畜禽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予以奖励,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将专业大户纳入信用贷款支持范围,探索将农作物产品纳入抵押品范围。支持专业大户参加农业保险,提高财政补贴保费比例。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大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扶持联户经营,引导专业大户标准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要发展新型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对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新型主体。目前,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34万个,成员222.3万户,参合率32.2%,入社农户年均收入比未入社农户高出30%以上。但专业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扶持,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土地附着物、技术、资金等多种要素入股,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元经营,带动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增值收益,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引导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允许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通过内部信用合作解决生产性资金缺乏问题。
四要壮大新型龙头企业。重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已达1800余家,但知名品牌少,产品开发能力差,而且存在与农民“抢地、争利”以及“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要不断完善政策,引导龙头企业进入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干不了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要以完善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要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入股,形成产权联合关系。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