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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提高全省价格执法人员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广东省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监函〔2016〕77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监函〔2016〕2686号)要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