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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后,基于和平、经济、政治及军事等多重目的在西欧兴起了一种新的区域性国际实体一欧洲联盟,这种实体也有自己的“法律”,随之而来的是这种实体给法学理论与实践带来了新的课题一欧盟法的性质问题。对欧盟法性质的科学界定不仅有益于当代中国的法学借鉴、法学认知,也有利于我国的整体经济建设尤其是与欧盟的对外经贸关系往来。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探析欧盟法的性质,需弄清关于欧盟法性质争议的不同观.董,欧盟法与其他国际实体、主权和法律传统的关联,以及欧盟法的未来发展趋势。欧盟法之性质认识须理清、细化不同情势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