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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医院应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产清查工作,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经济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账实相符。总之财产清查对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避免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院进行财产清查的必要性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实际工作中存在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收发计量的错误、管理失职造成的损失、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未达账项等账实不符的原因、因此需要进行财产清查。玉溪市人民医院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为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结合医院财产管理需要制定相关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實施。财产清查工作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科牵头,监察部审计科等参与。凡是医院占有和使用的各类资产(包括购买或接受捐赠等取得方式形成的资产)都属于财产清查的范围。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药品、卫生耗材、后勤物资等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各类设备、房屋、图书、家具、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必要时可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二)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用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三)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经济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医院财产清查盘点的期限和方法
(一)出纳和其他现金经管人员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医院稽核人员、内审人员等按照【备用金使用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及各类备用金进行清查盘点,每季度至少查对一次并将清查情况进行登记、反馈;
(二)各种债权和其他往来款项每半年开展一次清查,由三级账会计具体负责,二级账会计协助,主办会计检查查收。主要包括医院内部往来项目和供应商往来账的核对、清理。其中内部往来项目为医院各种备用金、借款、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及其他款项等,往来会计按确定的时点将相关数据分类汇总,填制内部往来款项报表发放至各科室及个人进行核对、签名确认,同时将该报表交由做账会计人员核对,并将科室及个人反馈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供应商往来账核对工作由往来会计负责、物资会计配合,按确定的时点将供应商往来账余额填至“往来询证函”并发放至各供应商,对供应商回复的账务不符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对、查证,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及调整;每年定期进行账龄分析,按制度规定对医院长期挂账的呆账、坏账进行清理及报批处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维护医院利益。
(三)对药品、卫生耗材、后勤物资等流动资产通过清查盘点确定实际数量与金额,并与其库存资产的会计账面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定期盘点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资产被盗、遗失、毁损、调价及其他必要时需进行临时盘点。
随着HERP系统的全面上线,医院对卫生耗材的管理触角已从传统一级库房延伸至科室二级库房,改变了材料长期以领用代消耗的模式,成本核算更加准确和精细化,同时也大大扩展了医院财产清查盘点的范畴。科室二级库房存在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易产生漏洞、管理难度大及占医院支出占比高等特点。为保证材料不流失和促使管理完善应纳入财产清查盘点范围,更好地实现管理规范化、占用库存最小化,降低医院的医疗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在总会计师领导下医院多次组织医工科、价格科、财务科、审计科和信息科人员对二级库可收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具体流程如下:1.盘点前暂停科室医嘱,由信息科工程师核对HIS与HERP数据,核对无误后在HERP系统打印出科室可收费耗材盘点库存明细表;2.盘点科室可收费耗材并在盘点表上进行记录;3.盘点人员在HERP系统盘点表中录入实盘数,更新库存并传送盘点后新数据到HIS系统,打印盘点后报表;4.盘点人员在盘点报表上签名确认,盘点完毕恢复科室医嘱。
医院针对每月领用不可收费耗材金额较大的检验科及核医学科等的材料进行现场盘点,财务科根据盘点报表金额对该科室材料成本进行调整处理,减少虚列成本,进一步做好成本精细化管理工作。
医院药品数量及金额较大,出入频繁,且存在整件包装拆零和最小包装拆分使用情况等,所以药品清查盘点工作要做到日常化,由药剂科每月自盘和财务科、审计科监督定期盘点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医院药品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参加财产清查盘点工作的人员,务必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笔账、每一件实物,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的应当即向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一)对盘盈、盘亏的处理
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程序报批处理。盘盈的资产要及时确认入账,并积极查找原因,该清退的药积极清退,该补发的要及时补发;对于盘亏资产要认真分析,属于管理不善、在,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过失人的责任。20万元以上的非正常经济(财产)损失按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于金额较大且原因不明的,由医院领导班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处理。实物盘点工作结束三日后,由实物负责人写出书面盘点报告连同盘点表一起交财务人员复核,复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审批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资产损溢内),非正常损溢由财务部提请医院领导研究、审批处理,必要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医院针对科室二级库盘亏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少数卫生耗材在不同科室或收费项目中为可收费材料或不可收费材料,当作为不可收费材料时科室消耗不下账,导致该材料盘亏;2.部分材料如采血管等因病人或护士原因可能出现穿刺失败,已请医务科及护理部分析并进行相关评估;3.科室少数材料已过期不能使用,建议科室清理近效期材料报医工科协商处理,以减少科室及医院损失,并拟出台科室卫生耗材报损相关管理规定;4.科室漏录入材料费用,核实后应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建议将部分基础材料由HIS系统进行打包收费处理,以减少差错、损失及护士的录入工作量。因盘亏金额较大将以上盘点分析处理报告一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二)对财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
财产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财产物资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论是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还是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管理不善,造成财产物资丢失、毁损、过期、变质者,要追究其责任,并按职工奖惩及财产损失赔偿的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巨大损失的,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为促进各部门、各科室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能,合理利用并尽可能延长各类实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切实管理好医院的财产,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制定医院财产损失赔偿及审批制度。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各类财产毁损、灭失、丢失、变质,或提前退役等而不能完成其预定的目标任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流动资产(指货币资金、因公借汇款项、药品、卫生材料)损失按金额计算;低值易耗品损失根据原值和新旧程度确定;固定资产按折余价值计算,可扣除保险赔偿或残值变价收入。财产损失赔偿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责任人6个月的“应付工资”总额。
综上所述,财产清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医院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资产不清、财产不实、账实不符、管理涣散的問题,或账务处理不及时,资金往来清理措施不得力,核算不规范,错误地将收入、结余在往来款项中核算反映,以收抵支,坐收坐支,胡花乱支,乃至出现呆坏账损失,造成历史遗留问题等。通过开展以上定期或不定期的财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账实相符,对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避免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作者单位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财务科)
一、医院进行财产清查的必要性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实际工作中存在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收发计量的错误、管理失职造成的损失、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未达账项等账实不符的原因、因此需要进行财产清查。玉溪市人民医院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为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结合医院财产管理需要制定相关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實施。财产清查工作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科牵头,监察部审计科等参与。凡是医院占有和使用的各类资产(包括购买或接受捐赠等取得方式形成的资产)都属于财产清查的范围。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药品、卫生耗材、后勤物资等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各类设备、房屋、图书、家具、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必要时可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二)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用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三)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经济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医院财产清查盘点的期限和方法
(一)出纳和其他现金经管人员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医院稽核人员、内审人员等按照【备用金使用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及各类备用金进行清查盘点,每季度至少查对一次并将清查情况进行登记、反馈;
(二)各种债权和其他往来款项每半年开展一次清查,由三级账会计具体负责,二级账会计协助,主办会计检查查收。主要包括医院内部往来项目和供应商往来账的核对、清理。其中内部往来项目为医院各种备用金、借款、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及其他款项等,往来会计按确定的时点将相关数据分类汇总,填制内部往来款项报表发放至各科室及个人进行核对、签名确认,同时将该报表交由做账会计人员核对,并将科室及个人反馈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供应商往来账核对工作由往来会计负责、物资会计配合,按确定的时点将供应商往来账余额填至“往来询证函”并发放至各供应商,对供应商回复的账务不符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对、查证,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及调整;每年定期进行账龄分析,按制度规定对医院长期挂账的呆账、坏账进行清理及报批处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维护医院利益。
(三)对药品、卫生耗材、后勤物资等流动资产通过清查盘点确定实际数量与金额,并与其库存资产的会计账面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定期盘点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资产被盗、遗失、毁损、调价及其他必要时需进行临时盘点。
随着HERP系统的全面上线,医院对卫生耗材的管理触角已从传统一级库房延伸至科室二级库房,改变了材料长期以领用代消耗的模式,成本核算更加准确和精细化,同时也大大扩展了医院财产清查盘点的范畴。科室二级库房存在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易产生漏洞、管理难度大及占医院支出占比高等特点。为保证材料不流失和促使管理完善应纳入财产清查盘点范围,更好地实现管理规范化、占用库存最小化,降低医院的医疗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在总会计师领导下医院多次组织医工科、价格科、财务科、审计科和信息科人员对二级库可收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具体流程如下:1.盘点前暂停科室医嘱,由信息科工程师核对HIS与HERP数据,核对无误后在HERP系统打印出科室可收费耗材盘点库存明细表;2.盘点科室可收费耗材并在盘点表上进行记录;3.盘点人员在HERP系统盘点表中录入实盘数,更新库存并传送盘点后新数据到HIS系统,打印盘点后报表;4.盘点人员在盘点报表上签名确认,盘点完毕恢复科室医嘱。
医院针对每月领用不可收费耗材金额较大的检验科及核医学科等的材料进行现场盘点,财务科根据盘点报表金额对该科室材料成本进行调整处理,减少虚列成本,进一步做好成本精细化管理工作。
医院药品数量及金额较大,出入频繁,且存在整件包装拆零和最小包装拆分使用情况等,所以药品清查盘点工作要做到日常化,由药剂科每月自盘和财务科、审计科监督定期盘点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医院药品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参加财产清查盘点工作的人员,务必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笔账、每一件实物,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的应当即向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一)对盘盈、盘亏的处理
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程序报批处理。盘盈的资产要及时确认入账,并积极查找原因,该清退的药积极清退,该补发的要及时补发;对于盘亏资产要认真分析,属于管理不善、在,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过失人的责任。20万元以上的非正常经济(财产)损失按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于金额较大且原因不明的,由医院领导班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处理。实物盘点工作结束三日后,由实物负责人写出书面盘点报告连同盘点表一起交财务人员复核,复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审批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资产损溢内),非正常损溢由财务部提请医院领导研究、审批处理,必要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医院针对科室二级库盘亏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少数卫生耗材在不同科室或收费项目中为可收费材料或不可收费材料,当作为不可收费材料时科室消耗不下账,导致该材料盘亏;2.部分材料如采血管等因病人或护士原因可能出现穿刺失败,已请医务科及护理部分析并进行相关评估;3.科室少数材料已过期不能使用,建议科室清理近效期材料报医工科协商处理,以减少科室及医院损失,并拟出台科室卫生耗材报损相关管理规定;4.科室漏录入材料费用,核实后应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建议将部分基础材料由HIS系统进行打包收费处理,以减少差错、损失及护士的录入工作量。因盘亏金额较大将以上盘点分析处理报告一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二)对财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
财产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财产物资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论是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还是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管理不善,造成财产物资丢失、毁损、过期、变质者,要追究其责任,并按职工奖惩及财产损失赔偿的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巨大损失的,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为促进各部门、各科室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能,合理利用并尽可能延长各类实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切实管理好医院的财产,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制定医院财产损失赔偿及审批制度。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各类财产毁损、灭失、丢失、变质,或提前退役等而不能完成其预定的目标任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流动资产(指货币资金、因公借汇款项、药品、卫生材料)损失按金额计算;低值易耗品损失根据原值和新旧程度确定;固定资产按折余价值计算,可扣除保险赔偿或残值变价收入。财产损失赔偿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责任人6个月的“应付工资”总额。
综上所述,财产清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医院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资产不清、财产不实、账实不符、管理涣散的問题,或账务处理不及时,资金往来清理措施不得力,核算不规范,错误地将收入、结余在往来款项中核算反映,以收抵支,坐收坐支,胡花乱支,乃至出现呆坏账损失,造成历史遗留问题等。通过开展以上定期或不定期的财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账实相符,对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避免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作者单位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