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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梳理财产的漫长演变过程,对洞悉当今世界的一些现象有着积极意义。原始财产阶段,交换权和分配权是统一的。物质财产阶段,交换权获得独立。货币财产阶段,交换权演化为分配权。在这种进步之中也蕴含着消极后果,易引起社会的金钱化、泡沫化、空心化。因此,应创设振兴实体经济的社会治理机制,即用政治手段迅速解决表层的货币分配权虚拟化问题,用法律手段跟进解决中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泛滥化问题,用经济手段最终解决深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问题。
关键词:财产哲学;演化;实体经济;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8-0142-07
财产问题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贾谊说:“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今背本而以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蹷?”[1]这是我国传统典籍中少有的一次对财产的直接论述,道出了其对财产的忧虑。当前社会问题背后依然是难以摆脱的财产窠臼。我们有必要继续探讨财产的本质及其演化,并因之提出适应现在问题的对策。
从财产哲学[2]出发考量财产的演化,其基本观点如下:最初的财产主要是人本身,分工协作、分享所获是同一件事情。分工是内部交换,分享是内部分配,交换权和分配权是统一的,是一回事。财富产生后,物质作为财产成为可能。物质财产的直接作用是消费,但同时也是交换自己所没有的使用价值的前提。所以,财富的基本作用是作为使用价值存在的交换权。货币实现对两个自然限制第二次突破后,成为了财富的直接形式。货币在作为货币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它代表的是可以分得多少劳动价值的分配权。财富由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这一方面是人类的进步,另一方面又会有很多不良后果。对财富的贪婪追求使人们放弃了去创造财富,而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了对作为财富的分配权的货币的追求上,导致了社会的金钱化、泡沫化、空心化,我们必须为此创设振兴实体经济的社会治理机制以应对。
一、交换权和分配权的原始统一
约400万年前,人类的祖先—原人—在非洲东部和南部的热带草原上出现,但在约5000年前人类才学会了书写。我们所说的第一个时期就是起自400万年前,终于1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这个时期,人类的直接要务是与自然的对抗,以求得生存,这就是以人的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这是一个人的互相依赖时期,人和物不分是当时的现实,由此,交换权就是分配权,二者是原始统一的,这才是人类绝大部分时期的事实。
(一)人的互相依赖
斯密的“狩猎时代”、摩尔根的“蒙昧阶段”以及斯塔夫里阿诺斯的“食物采集者时期”都指旧石器时代。据可靠估计,最初的原人数量为12.5千人,旧石器时代末期则有约532万人[3]。其部落规模一般为20—50人,组成部落的是更小的单位——家庭。家庭成员中,男负责狩猎保卫,女职司采摘生育,男女关系平等。部落建立在亲密的血缘关系之上,部落成员在抵抗外敌、猎采食物、躲避风雨中共同协作。部落是部落成员通过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的“人”,这个“人”从我们今天研究的角度看是一个实际的“人”,其由个体成员、多个家庭、各种猎采工具和领地等组成一个整体。脱离了这个整体的“人”的“个人”的生活无非是一种“自杀式”的丛林冒险。汉娜·阿伦特指出:外来者“如同村庄中来犯的野兽,可以随时被射杀。”[4]当然,那个时候是谈不到“个人”的,“个人”只是我们现代人的观念。这些“个人”之间是紧密不可分的,这就是最初的人的互相依赖的社会存在状态。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观念,如果说当时存在“我的”“你的”“他的”,那也只能是作为整体的“人”的“我的”“你的”“他的”,而不是“个人”的“我的”“你的”“他的”。“个人”只是作为“人”的财产存在的。因此,最初的财产是人本身。争夺财产首先就是对人口的争夺,所以,奴隶社会的出现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出,人是最大的财产。
(二)人和物不分的现实
原始人处于自然的完全包围之中,连自我意识都不可能存在,或者说没有存在的基础。原始人是自然界的天然组成部分,有物而无自我,不同部落之间的对抗本质上只是自然界中“物与物”的对抗,原始人个体是部落这个群体物的组成部分。其存在状态与周围万物一样,无论生老病死还是戮力求生均属自然而然,宛如周边的各种生物。老弱病残都会被狠心地抛弃掉而无愧疚。部落就是在自然界神力下形成的“由死者、生者和来者所組成的无始无终的队伍。”[3]不管今天、明天还是后天都是这样,个人存在的目的是群体的存在,即延续这支队伍的生命。为了对抗神力无穷而又难以预测的自然界,并不太大的部落竟然会令人惊讶地产生巫师。北极探险家努特·拉斯穆森曾听一位爱斯基摩人说:“我们相信我们的巫医、我们的魔法师。我们之所以相信他们是因为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活得长久些,是因为我们不愿受到饥饿的威胁,还因为我们希望生活安全、食物有保障。如果我们不相信魔法师,我们要狩猎的动物就会全无影踪。如果我们不听从他们的劝告,我们就会生病、死亡。”[5]这个时期的原始人个体已经在实践中掌握了包括说话、制作工具和用火等多种技能,从生理和各种条件来看,他们已经进化成“人”,不过还没有“人”的意识,或者说还不敢有“人”的意识。每个人就像洪荒中的一棵树、一株草、一只兽,自然界的奴隶是他们的第一身份。直至今天,谦虚的人们还往往自称“一介草民”。人和物不分的现实告诉我们,那时的人们只是自然界的财产。但他们已经通过自己的想象给自己制造了神,巫医、魔法师就是他们与神对话的途径。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分化开始,意味着他们知道他们自己的“独立”存在,意味着他们知道在他们之外还存在无所不能的“神”,他们只能按照“神”的指示(规律)行事。
(三)交换权就是分配权 在这样一个“个人”归属于“人”的时期,在这样一个人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时期,一切都是同一的。同样,交换权与分配权是统一的。也就是说,权利的划分只是现代人的法律观念,在那时是不存在的。原始财产是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而存在的。
从“个人”归属于“人”的角度来说。“个人”的“我的”“你的”“他的”是不存在的。“个人”只是作为“人”的财产存在的。男女家庭分工、部落生产协作、各取所需都是“神”的旨意,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就像一颗种子落地、生根、发芽、立杆、分枝、开花、结果一样。养料在这株成长的树里自然分配,使这棵树茁壮成长。但一个事实是,树叶带来了阳光,根系带来了水分,树皮作为导管,木质支撑了叶、根、皮,作用各不相同。没有分工就没有这棵树,就没有养料的分配。若说截留某部分的养料给其他部分,那无疑是要毁掉整棵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分配权和交换权是统一的。
从人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角度来说。古人的存在是粗陋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存在,他们完全置身于自然界的“幸福”牢笼中,这就是所谓的“大道”彰显的时代。他们被自然界的神力挤压在一起成为一支队伍,只有无缝团结才能维持这支“无始无终的队伍”的存在。这个时候,人与“兽”、人与“物”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人“兽”不分,人“物”不分,这支“无始无终的队伍”地位不高,在“猛兽群体”面前往往只能望风逃窜,他们也只会被另一个陌生的部落当作一个“猛兽群体”。人的地位不但不高于兽或植物,可能还处于劣势,山、木、草、水等都可能成为人崇拜的“图腾”和“神灵”。自然界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一棵树,这棵树的组成部分就包括人,人按照自然秩序在其中扮演分工角色并分得生存资料。就像蜜蜂一样获得了花蜜,但它同时也传播了花粉,使花儿得以繁殖生长,维持着这个生态群落的存在。分配权和交换权是统一的。
二、交换权的独立
第二个时期就是被称为“游牧时代”、或者“农耕时代”、抑或“食物生产者时代”的新石器时代。由于世界各地古人类进入时间很不相同,我们只能为这个时期确定为一个时间范围,大致在距今1万年前到2000年前。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财富的产生,“人”因财富而分裂为一个个据有财富而独立的“个人”。“个人”获得了最初的自由,打破了人的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这是一个人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人和物实现了分离,交换权凸显出来。这个时期离我们并不遥远。
(一)人和人的分离
古罗马执政官西塞罗曾重点提到过罗慕洛斯时期的两种主要财产:土地(loci)所有权和家畜(pecus)。“从这两种财产,我们得出‘财富’(pecuniosus)与‘富有’(locuples)的词语。”[6]财富的概念就此产生,与之相伴的是财产概念的出现,但从逻辑意义上来说,财产远早于财富。根据摩尔根的描述,家畜是当时的超级财产,其价值超过人们以前所知道所有财产的总和,其具有充当食物、交换商品、赎回俘虏、支付罚金和用作宗教仪式上的牺牲等多种功能。另外,又因为家畜能够无限繁殖,对它们的占有就意味着拥有无穷无尽的物资,于是人类头脑中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财富的概念。其后是农业的进步,人类开始对土地进行有组织耕作,据此家族和土地紧密地结成一体,成为财产组织。当时,希腊、拉丁和希伯来父权制部落(包括仆从与奴隶家族)中都有这种情形出现,父亲和子女的劳动日益与家畜繁殖、土地耕种和商品制造成为整体。这就使当时已是专偶形态的家族个体化,还因子女的劳动在家族财产创造过程中的贡献而催生了继承特权。毫无疑问,此时的畜群、土地等按照自然法仍是归胞族、氏族和部落所有的。但人不仅在社会条件上、生理上,并且在意识上,已经事实上作为独立于部落这个无缝团结的“人”——或者叫“物”——的人的角色出现了,尤其是各个家长们。“土地的耕种证明整个地球表面均可产生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家长已成为财产累积的自然中心。到了这时,人类财产就开始了新的历程。这种情况在低级野蛮社会之末就已充分完成了。”[7]现代意义上的“个人”出现了,个人的出现是因为个人拥有的财富足以保证其不依赖于那个整体的“人”而生存。但同时也就意味着个人要依赖于作为物的财富才可以“独立”生存。这就是人和人的分离。
(二)人和物的分离
人和物的分离最起码是指三个方面:人与自然的分离、人与“人”的分离、人与“财富”的分离。
1.人从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状态发展为人作为意识到自己是人的“个人”独立于作为物的自然界的状态。这在财富产生之前是无法想象或者是没有基础想象的。在此之前,人除了把自己团结为一个“人”的情况下是无法看到自己的力量的。相比来说,臣服于自然界的力量才是最佳的选择,这就是巫师产生的直接原因。
2.个人作为其组成部分与作为其存在的前提的作为自然物存在的整体的“人”的分离。而这个“人”正是一个由人、生产工具、不算太多的劳动价值构成的一个“物”。的确,在自然界眼中,甚至在早期人類眼中,也只能是“物”。这个分离就意味着,“个人”首先作为有意识而区别于“物”的人产生了。同时意味着,“个人”和群体、生产工具、劳动产物分离了,这在财富产生之前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生产工具、劳动产物等只能是在“人”对抗自然的前提下作为“人”的有机组成部分才能够发挥作用,一旦分离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3.“个人”与作为其存在基础的以物的形态存在的“财富”的分离。这种分离意味着“个人”作为有意识的“人”,作为财富的主宰者的地位的确立。这就是私有财产的产生。一方面,我的财富是我的财产,我是高于作为物的物质财富的,我是主人。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个人”来说,我是一个独立的人,谁若胆敢染指我的财产,我必还击。作为把人、生产工具、劳动产物等作为“人”的财产的自然法在财富产生后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三)交换权的凸显
物质财产的出现摧毁了原始财产的存在形态。使自然一元的世界裂变为人与自然对立的世界。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认为,但实际上,人类与浩渺的宇宙相比那简直连尘埃都算不上。不过,最起码在地球这个“自然界”、这个生态系统中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二元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精彩部分却在于人类社会。这个社会中人与人分离,人与物分离,人与社会分离。在这些分离的现实中,原始财产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体同时分崩离析了。交换权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凸显出来。 1.人与人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的产生。首先是同一部落内产生了差异。首领、家长等离财富近的人能够先占、多占,占据地理位置好的人当然有对财富占有的优先权,壮硕的也可能多分强占。伯克说:“有可能你周围的许多资产是凭借武力取得的,那是几乎与迷信一样恶劣的事情,而且不乏无知。然而,那是很古老的暴力,在开始时可能是错误的事情,却会被时间神圣化,成为合法的事情。”[8]此类理由太多了,除了这些法学家们经常说的现实占有情形外,还有占领、时效、添附和继承等方式。而且,他们的占有物往往是各不相同的。其次是不同部落之间也产生了差异。狩猎民族有毛皮产品,农耕民族有粮食产品,游牧民族有畜牧产品。他们的贫富程度各不相同。再次是财富刺激了人们的需要。一方面,相同财富的数量不均导致的人们之间的饥饱温寒之差异刺激人们追求财富的量;另一方面,不同财富的稀缺性导致的人们之间生活方式之差异刺激人们追求财富的质。而交换就是满足人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需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你发现别人比你的黄金多吗?那好,你可以去冒险,从美洲土著手中廉价换来大量黄金,这样你就拥有比别人更多的黄金了。你发现狩猎民族的皮草能够保护你的老寒腿吗?那好,你可以用你的精细粮食与他们进行交换,他们求之不得。
2.人与物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的外化。原始财产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体,它的交换表现为内部的分工,它的分配表现为生活资料的共同分享。物质财产的产生把这种分工外化了,而作为满足消费的分配来说交换是一种重要的补充。分工外化表现为耕者、牧者、猎者、渔者等的清晰分立。也有同种分工之差异,比如耕者,其所种庄稼、所获收成、从事工种、使用工具等也很不相同。物质产品的交换由最初的部族边缘的偶然行为变成了经常性的行为。人们交换的是物而不是像原先一样通过内部分工来交换自身的劳动。这样随着交换权的载体即物质财产的出现,交换权越来越外化于人了。这种外化,一方面使人进一步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又使人进一步依赖于物。
3.人与社会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重要性的进一步提高。原始财产的解体标志着原始安全机制的逐渐丧失,那种同仇敌忾,那一支共抗风险的“无始无终的队伍”消失了。财富尽管使人脱离了饿死的危险,但并不能使人脱离在睡觉时被野兽吃掉的危险。这就需要巡逻保卫的专职士兵,而如果他们成为专职的士兵他们就不能照顾自己的牛羊庄稼,大家如果不能补偿他们的损失,他们是不会去干这件危险工作的。通过这样的交换,士兵、警察、法官、司礼等职能就产生了。人们通過交换的方式免去了缝补、餐煮、打猎、种田、织布、作战等多职能的负累[9]。通过工作职能的分化,使社会成为了另一件似乎与“个人”无关但能够保障其“自由”的外物。这些都要拜交换之功,而分配就隐藏在交换的后面。
三、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
交换权的凸显伴随的是人们对交换力的追求,因为这直接决定着人们财富的量和质。东方需要西方的洋酒、名表、雪茄、咖啡,西方需要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茶叶。除了车船舟楫的转运能力外,物物交换本身的障碍才是交换力不高的更重要原因。货币的产生大大提高了交换力,人由对物的依赖转变为对货币的依赖。货币实现了人和物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考虑交换的问题,因为人们只需要考虑分配问题了。
(一)货币主导人间
货币从它起源的那一刻就具备神奇的魔力。
1.货币公信力。人类最初货币的公信力来源于其超级财产地位,最典型的就是牲畜这种货币,最早货币的代表是牛,牛羊猪等没有人可以拒绝。荷马谈到过把牛当货币的情景,他说:一套迪奥米德铠甲价值等于九头牛,一套格罗卡斯铠甲价值更是高达一百头牛。牲畜被实践所证明的神奇保值增值功能使之得到了古人的普遍认可,牲畜等同于无尽的财富,获得更多牲畜是那时人们的梦想,牲畜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就是由这种公信力确立的。
2.货币便利性。当人们不再质疑货币公信力的时候,就开始追求货币的便利性,即从最初分散于世界各地不同形制的货币中选择最宜于使用的种类。早期的货币包括:牲畜、贝壳、盐、砂糖、干鱼丁、兽皮或鞣皮、烟草、铁钉等,但它们只能在较小的时空内履行货币职能,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交换地域的扩大,金银逐渐成为货币的一般形态。金银兼具早期千差万别货币的共同特性,并混一了这些初级货币,因其良好的稀缺性、易分割、易度量、易保存、易携带等优点成为超级财产中的超级财产,用它作为中介物(也可称中介商品)交换商品再好不过了。在过去的历史上,人们找不出胜过金银的一般等价物。它具有资源的稀缺性,不会象牲畜一样在交易中无法分割,质地均匀(切出相同的大小块重量总是一致)适宜度量,不会像食物一样易腐烂,高密度使之具有小件物品易于携带的特性。总而言之,世界人民最终都选择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所以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10]这是对交换成本的极大降低。
3.货币简化交换。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货币产生以后的世界是一个二次元世界,无论何时何地人们只需要两次交换就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人们出售自己的劳动力换得货币,这是第一次,再用货币换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产品,这是第二次。但在货币产生之前,人们实行的是物物交换,看似直接,实际上却要通过冗长复杂且耗时巨大的不确定交换链条才能够实现交换目的,而货币将之缩短到了两次交换的最低极限。进一步来说,人们只要手中握有大量货币就可以摆脱生产领域,不用再付出劳动,这就是人们所称的财富自由。在这种情形下交换只剩下一次,即用货币换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产品,当然主要是奢侈品和消费品,也就是生活领域的交换。人们只要有足够多的货币,就有了一切。而当这一次交换也在实践中不需要了的时候,那就是按需分配。
久而久之,货币主导了一切。人们眼中的财富只剩下了货币财富,人们眼中的财产也只剩下了货币财产,假使还有别的财富存在,那也只是为了保证货币的保值增值罢了。货币的存在意味着交换权的普遍存在,我们不必再顾虑手中的物换不来东西,也不必再顾虑耗时耗力的长长的物物交换链条。 (二)货币对人和物的统一
有了货币后,我们的眼里看不到物,看不到人,看到的只有货币。马克思正确地指出货币的本质是宗教,他指出,货币主义的本质是类天主教的,而信用主义的本质上是类基督教的。苏格兰人很不喜欢金子,而纸币只是一种信仰,商品以纸币信仰为媒介进行流通的存在只是因为社会的需要。这种信仰是对商品内在精神(货币价值)的信仰,是对生产方式与其所要求的既定秩序的信仰,也就是对能够自行实现增殖的资本人格的信仰,即对资本生产者个人的信仰。不过,基督教并没能从天主教基础上解放出来。同样,信用主义也没能从货币主义基础上解放出来[11]。所以,金银仍然是最后的决定者。
事实也是这样,人们的关注点转向了货币,拥有更多物和人的重要性下降,因为拥有货币是更现实的选择。大量货币的拥有就意味着按需分配生活的实现,以及各尽所能义务的抛弃。商业场所能够满足人们日常吃穿住用行的需要,专业场所有特供产品以及忠诚敬业的保姆和秘书服务。国外的奢华同样触手可及,厌恶拥挤的班机?没关系,豪华的私人飞机和游艇随时恭候。只要你有大钱。因此,当代社会中财富的通常概念已经从最初的牲畜转化为金钱。的确,货币金钱就是一种超级财富。它具有财富的两个典型特征,突破了人的消费能力界限和物的保质期界限两个自然限制。毋庸置疑,金钱的财富特性远优于禽畜等原初货币。它不但能使人们摆脱可恶的劳动,而且保质期无限;不仅可以服务于人们今生,还可以传承于后代。加之,它是对千差万别的个性化的物的统一,也是对特定的不同的人的劳动的统一。从而它就统一了一切。我们可以毫不避讳地说,似乎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金钱的世界。黄金的确是一种奇妙的东西,谁拥有了它,谁就能瞬间成为他所想要的所有东西的主人。有了黄金,甚至可以使人们的灵魂升入天堂(哥伦布1503年寄自牙买加的信)[12]。于是,颂扬金的圣杯成为人们最根本生活原则的光辉体现。然而我们必须批判:“人间再没有像金钱这样坏的东西到处流通,这东西可以使城邦毁灭,使人们被赶出家乡,把善良的人教坏,使他们走上邪路,作些可耻的事,甚至叫人为非作歹,干出种种罪行(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12]货币似乎成为了人间的现实的上帝。有它在,人就是物,物就是人。有它在,贵人可以轻贱,贱物可以腾贵。它模糊了界限,它颠倒了黑白。
幸好还有法律的存在,货币难以横行。法律捆住货币的手脚,限制它的极端性,同时确定财富的正确归属。
(三)只剩下分配权
货币是作为交换权和分配权的统一体的货币商品存在着的,但是我们似乎只能看到分配权,遗忘了交换权。
1.货币交换权的巩固。这种商品因着它的交换特性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而当它一旦具有这样的不可撼动的地位时,人们就把它这种使用价值神圣化了,没有人再去质疑,或者说没有人可以质疑它的这种地位。这种地位意味着它的索取的不可拒绝性,而这种索取本来就是它所具备的分配权,也即它的勞动价值。而这种劳动价值因为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导致的个体劳动价值的差异性而成为一般社会劳动的标准。个体劳动只能与这种劳动价值比对出价,而不可能反过来出价。换句话说,货币要取得多少劳动,社会就必须给它多少劳动。当货币这样“统治”了社会以后,傻瓜都知道要向货币这唯一的标准看齐。人们不再考虑能不能交换的问题,因为,有货币在就必然能够实现交换。
2.货币分配权的凸显。人们转而要考虑手中的货币能够分得多少人的劳动价值,多少劳动产品,什么劳动产品的问题。假使国内的马桶人们觉得不值,那一定是要跑到日本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去购买的。从而货币的量成为人们考虑的重点,越多的货币量意味着能够分得越多的劳动产物。由此,交换权和分配权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曾经的分配权因交换权的存在才能够存在,曾经的劳动价值因使用价值的存在才能够存在,现在反转过来了。曾经凸显的交换权让位于曾经隐匿的分配权,曾经被重视的使用价值让位于交换价值,由此,交换权让位于了分配权。
3.货币交换权演化为货币分配权。我们可以看到,经过这么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由对最低限度生存的追求阶段进入了对财富追求的阶段,进而又发生了对物质财富的追求阶段转变为对货币财富追求的阶段,对货币财富的追求最后转变为对分配权的追求。完成了财产由交换权到分配权的演变过程。
四、演化的后果
财产由交换权到分配权的演变是人类进步的结果,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其消极后果,应当注意进行应对。其消极后果主要有三,一是社会的金钱化,二是财富的泡沫化,三是经济的空心化。
第一,社会金钱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人们在争夺货币时,早已不关心它的使用价值,它代表的是可以分得多少劳动价值的分配权。物质财产转变为货币财产,财富由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只剩下了分配权。金钱化的社会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经济社会,而是货殖社会,或曰GDP社会。亚里士多德对此早有论述,他区分了经济和货殖。他认为,经济仅仅是谋生术之一种,它的限度是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生活必需品,这些是真正的财富,其本质是使用价值,用于满足优裕生活的需要且数量并非无限。而另一种谋生术就是货殖,它模糊了财富和财产的界限。商品交易(■καπηλικη,按字面意义是零售贸易,亚里士多德采用这个形式,是因为在这个形式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使用价值)的性质并不是货殖,人们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换取他们自己(买者和卖者)互相需要的物品。但当货币发明并大行其道的时候,物物交换发展为商品交易,并抛弃了它的最初的宗旨,化为货殖,变成了赚钱术。经济是有界限的,而货殖是无穷的,前者的目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货币本身,后者的目的就是不断增加货币。世人错把两种谋生形式混为一谈,误认为无限地存钱和赚钱就是经济的根本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篇第8、9章)[12]。从而,金钱统治一切。
第二,财富泡沫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泛滥化。金钱社会直接导致了社会的泡沫化。人们更关心的是能够获得更多的货币量,这就是我们市侩化所说的赚大钱。生产者不管产品是否有用,卖出去就行;劳动者不管你生产什么,能多给我开点工资就行;债权人不管把钱借给好人坏人,能按时拿到利钱就行。货币分配权与价值相分离,甚或导致坏的使用价值(财富)荼毒社会。另外,由于货币的进化,金银作为储备退居二线,各国纷纷发行具有主权性质的法定纸币。纸币是适用于一国范围的等价职能,是对金银货币商品职能的剥离,是货币的进一步提纯与抽象。纸币已经不是商品,是没有类似于金银使用价值的等价物,它现在只是分配权。我们在银行的不同存款已经不是黄金白银,而是一个个不等的数字,这些数字的大小表示社会对我们的债务额度,我们据此可以从总的社会劳动产品中分配到我们应得的数量。工商界和金融界首先创造了金银信用基础上的汇票,随后又发明了种类各异的有价证券,包括:银行券、股票、国债、债券、期货、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等。但无论如何变化,它们都是货币的分身与化身,其与它们的本体货币一样拥有着同样的效能。这时,一个锅底那么多的水在货币的泛滥下淤出锅来,看起来一片繁荣。 第三,经济空心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虚拟化。社会金钱化的结果是财富泡沫化,财富泡沫化的结果是经济空心化。整个社会都陷于疯狂的赌博游戏中,比如当年的荷兰郁金香事件。人们无心于财富的创造,只热心于财富的攫取,而这种可能就是货币分配权提供的。当潮水退去的时候,我们看到了裸泳者们。这是最糟糕的结果。由于实体经济的覆灭。或者如上面所举的例子,连一个锅底那么少的水都蒸发干了。人们能够得到的也就只有货币,也就只有分配权,然而可分配的财富却不存在了。历史上每每出现这样的悲喜剧,端着金饭碗饿死。
五、可能的对策
应对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泛滥化和虚拟化一直是各界研究的热点。我们在此适当探讨一下财产演化后果的相关对策。
斯密以后,主要的西方经济学家如李嘉图、凯恩斯等都是研究分配权的。“争论却从洛克的自然法则和神的理性的丰裕状态转变到了休谟的稀缺状态中的短缺和便利。”[13]休谟提出了“没有财产,就没有非义”[14]这个命题。
马克思《资本论》论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马歇尔搞出了一个折衷主义。随后,凯恩斯针对“看不见的手”提出了宏观调控。然而,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至今没有减弱,大火燃烧到了几乎所有国家。所以,这些曾经的灵丹妙药在当今面临捉襟见肘的尴尬处境。而新冠病毒的肆虐使这种状况雪上加霜,某种程度上终结了凯恩斯主义等主流经济理论。也就是说,从分配权本身出发来解决当今问题已经陷于绝境。我们必须回到其原身才能够找到新的办法,那就是振兴实体经济。
振兴实体经济有三条途径:一是政治手段,迅速解决表层的货币分配权的虚拟化问题。通过包括宣传、劝解、交流乃至强制等各种综合的行政手段打击投机行为,抑制泡沫乃至消灭泡沫。其目的是让人们认识到事实的真相与所处的境地。二是法律手段,跟进解决中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泛滥化问题。通过新立法、新判决、新执行等各种法律手段对旧的财产形态进行规范,使之回复到本来的价值基础。其目的是让人们把时间和精力转向财富的创造。三是经济手段,最终解决深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问题。通过财政、税收、产业政策、银行等各种经济手段限制货币的任意创设,控制其流向和使用范围。其目的是让人们在当前和未来需要的领域中财产得到保障和奖励。综合以上,我们就可以创设出一个适宜于财富增长和财产增值的社会治理机制。
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15]有了这样良好的环境,我们还担心“天下财产,何得不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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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ution of Dual Rights of Property
CHANG Qing
(School of Marxism,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541004,China)
Abstract:In the original stage of property,the right to exchange and distribution is the same thing.In the material property stage,due to the generation of wealth,the right of exchange gains independence.In the money property stage,due to the widespread use of money,the alienation of exchange right is the right of distribution.Which caused the money society,foam society,and hollow society.One way to change all of this is to create a new social governance mechanism.
Key words:property philosophy;evolution;real economy;social governance
[责任编辑 百 合]
关键词:财产哲学;演化;实体经济;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8-0142-07
财产问题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贾谊说:“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今背本而以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蹷?”[1]这是我国传统典籍中少有的一次对财产的直接论述,道出了其对财产的忧虑。当前社会问题背后依然是难以摆脱的财产窠臼。我们有必要继续探讨财产的本质及其演化,并因之提出适应现在问题的对策。
从财产哲学[2]出发考量财产的演化,其基本观点如下:最初的财产主要是人本身,分工协作、分享所获是同一件事情。分工是内部交换,分享是内部分配,交换权和分配权是统一的,是一回事。财富产生后,物质作为财产成为可能。物质财产的直接作用是消费,但同时也是交换自己所没有的使用价值的前提。所以,财富的基本作用是作为使用价值存在的交换权。货币实现对两个自然限制第二次突破后,成为了财富的直接形式。货币在作为货币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它代表的是可以分得多少劳动价值的分配权。财富由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这一方面是人类的进步,另一方面又会有很多不良后果。对财富的贪婪追求使人们放弃了去创造财富,而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了对作为财富的分配权的货币的追求上,导致了社会的金钱化、泡沫化、空心化,我们必须为此创设振兴实体经济的社会治理机制以应对。
一、交换权和分配权的原始统一
约400万年前,人类的祖先—原人—在非洲东部和南部的热带草原上出现,但在约5000年前人类才学会了书写。我们所说的第一个时期就是起自400万年前,终于1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这个时期,人类的直接要务是与自然的对抗,以求得生存,这就是以人的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这是一个人的互相依赖时期,人和物不分是当时的现实,由此,交换权就是分配权,二者是原始统一的,这才是人类绝大部分时期的事实。
(一)人的互相依赖
斯密的“狩猎时代”、摩尔根的“蒙昧阶段”以及斯塔夫里阿诺斯的“食物采集者时期”都指旧石器时代。据可靠估计,最初的原人数量为12.5千人,旧石器时代末期则有约532万人[3]。其部落规模一般为20—50人,组成部落的是更小的单位——家庭。家庭成员中,男负责狩猎保卫,女职司采摘生育,男女关系平等。部落建立在亲密的血缘关系之上,部落成员在抵抗外敌、猎采食物、躲避风雨中共同协作。部落是部落成员通过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群体的“人”,这个“人”从我们今天研究的角度看是一个实际的“人”,其由个体成员、多个家庭、各种猎采工具和领地等组成一个整体。脱离了这个整体的“人”的“个人”的生活无非是一种“自杀式”的丛林冒险。汉娜·阿伦特指出:外来者“如同村庄中来犯的野兽,可以随时被射杀。”[4]当然,那个时候是谈不到“个人”的,“个人”只是我们现代人的观念。这些“个人”之间是紧密不可分的,这就是最初的人的互相依赖的社会存在状态。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观念,如果说当时存在“我的”“你的”“他的”,那也只能是作为整体的“人”的“我的”“你的”“他的”,而不是“个人”的“我的”“你的”“他的”。“个人”只是作为“人”的财产存在的。因此,最初的财产是人本身。争夺财产首先就是对人口的争夺,所以,奴隶社会的出现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出,人是最大的财产。
(二)人和物不分的现实
原始人处于自然的完全包围之中,连自我意识都不可能存在,或者说没有存在的基础。原始人是自然界的天然组成部分,有物而无自我,不同部落之间的对抗本质上只是自然界中“物与物”的对抗,原始人个体是部落这个群体物的组成部分。其存在状态与周围万物一样,无论生老病死还是戮力求生均属自然而然,宛如周边的各种生物。老弱病残都会被狠心地抛弃掉而无愧疚。部落就是在自然界神力下形成的“由死者、生者和来者所組成的无始无终的队伍。”[3]不管今天、明天还是后天都是这样,个人存在的目的是群体的存在,即延续这支队伍的生命。为了对抗神力无穷而又难以预测的自然界,并不太大的部落竟然会令人惊讶地产生巫师。北极探险家努特·拉斯穆森曾听一位爱斯基摩人说:“我们相信我们的巫医、我们的魔法师。我们之所以相信他们是因为我们希望自己能够活得长久些,是因为我们不愿受到饥饿的威胁,还因为我们希望生活安全、食物有保障。如果我们不相信魔法师,我们要狩猎的动物就会全无影踪。如果我们不听从他们的劝告,我们就会生病、死亡。”[5]这个时期的原始人个体已经在实践中掌握了包括说话、制作工具和用火等多种技能,从生理和各种条件来看,他们已经进化成“人”,不过还没有“人”的意识,或者说还不敢有“人”的意识。每个人就像洪荒中的一棵树、一株草、一只兽,自然界的奴隶是他们的第一身份。直至今天,谦虚的人们还往往自称“一介草民”。人和物不分的现实告诉我们,那时的人们只是自然界的财产。但他们已经通过自己的想象给自己制造了神,巫医、魔法师就是他们与神对话的途径。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分化开始,意味着他们知道他们自己的“独立”存在,意味着他们知道在他们之外还存在无所不能的“神”,他们只能按照“神”的指示(规律)行事。
(三)交换权就是分配权 在这样一个“个人”归属于“人”的时期,在这样一个人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时期,一切都是同一的。同样,交换权与分配权是统一的。也就是说,权利的划分只是现代人的法律观念,在那时是不存在的。原始财产是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而存在的。
从“个人”归属于“人”的角度来说。“个人”的“我的”“你的”“他的”是不存在的。“个人”只是作为“人”的财产存在的。男女家庭分工、部落生产协作、各取所需都是“神”的旨意,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就像一颗种子落地、生根、发芽、立杆、分枝、开花、结果一样。养料在这株成长的树里自然分配,使这棵树茁壮成长。但一个事实是,树叶带来了阳光,根系带来了水分,树皮作为导管,木质支撑了叶、根、皮,作用各不相同。没有分工就没有这棵树,就没有养料的分配。若说截留某部分的养料给其他部分,那无疑是要毁掉整棵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分配权和交换权是统一的。
从人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角度来说。古人的存在是粗陋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存在,他们完全置身于自然界的“幸福”牢笼中,这就是所谓的“大道”彰显的时代。他们被自然界的神力挤压在一起成为一支队伍,只有无缝团结才能维持这支“无始无终的队伍”的存在。这个时候,人与“兽”、人与“物”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人“兽”不分,人“物”不分,这支“无始无终的队伍”地位不高,在“猛兽群体”面前往往只能望风逃窜,他们也只会被另一个陌生的部落当作一个“猛兽群体”。人的地位不但不高于兽或植物,可能还处于劣势,山、木、草、水等都可能成为人崇拜的“图腾”和“神灵”。自然界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一棵树,这棵树的组成部分就包括人,人按照自然秩序在其中扮演分工角色并分得生存资料。就像蜜蜂一样获得了花蜜,但它同时也传播了花粉,使花儿得以繁殖生长,维持着这个生态群落的存在。分配权和交换权是统一的。
二、交换权的独立
第二个时期就是被称为“游牧时代”、或者“农耕时代”、抑或“食物生产者时代”的新石器时代。由于世界各地古人类进入时间很不相同,我们只能为这个时期确定为一个时间范围,大致在距今1万年前到2000年前。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财富的产生,“人”因财富而分裂为一个个据有财富而独立的“个人”。“个人”获得了最初的自由,打破了人的互相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这是一个人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状态,人和物实现了分离,交换权凸显出来。这个时期离我们并不遥远。
(一)人和人的分离
古罗马执政官西塞罗曾重点提到过罗慕洛斯时期的两种主要财产:土地(loci)所有权和家畜(pecus)。“从这两种财产,我们得出‘财富’(pecuniosus)与‘富有’(locuples)的词语。”[6]财富的概念就此产生,与之相伴的是财产概念的出现,但从逻辑意义上来说,财产远早于财富。根据摩尔根的描述,家畜是当时的超级财产,其价值超过人们以前所知道所有财产的总和,其具有充当食物、交换商品、赎回俘虏、支付罚金和用作宗教仪式上的牺牲等多种功能。另外,又因为家畜能够无限繁殖,对它们的占有就意味着拥有无穷无尽的物资,于是人类头脑中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财富的概念。其后是农业的进步,人类开始对土地进行有组织耕作,据此家族和土地紧密地结成一体,成为财产组织。当时,希腊、拉丁和希伯来父权制部落(包括仆从与奴隶家族)中都有这种情形出现,父亲和子女的劳动日益与家畜繁殖、土地耕种和商品制造成为整体。这就使当时已是专偶形态的家族个体化,还因子女的劳动在家族财产创造过程中的贡献而催生了继承特权。毫无疑问,此时的畜群、土地等按照自然法仍是归胞族、氏族和部落所有的。但人不仅在社会条件上、生理上,并且在意识上,已经事实上作为独立于部落这个无缝团结的“人”——或者叫“物”——的人的角色出现了,尤其是各个家长们。“土地的耕种证明整个地球表面均可产生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家长已成为财产累积的自然中心。到了这时,人类财产就开始了新的历程。这种情况在低级野蛮社会之末就已充分完成了。”[7]现代意义上的“个人”出现了,个人的出现是因为个人拥有的财富足以保证其不依赖于那个整体的“人”而生存。但同时也就意味着个人要依赖于作为物的财富才可以“独立”生存。这就是人和人的分离。
(二)人和物的分离
人和物的分离最起码是指三个方面:人与自然的分离、人与“人”的分离、人与“财富”的分离。
1.人从作为“物”归属于一元自然的状态发展为人作为意识到自己是人的“个人”独立于作为物的自然界的状态。这在财富产生之前是无法想象或者是没有基础想象的。在此之前,人除了把自己团结为一个“人”的情况下是无法看到自己的力量的。相比来说,臣服于自然界的力量才是最佳的选择,这就是巫师产生的直接原因。
2.个人作为其组成部分与作为其存在的前提的作为自然物存在的整体的“人”的分离。而这个“人”正是一个由人、生产工具、不算太多的劳动价值构成的一个“物”。的确,在自然界眼中,甚至在早期人類眼中,也只能是“物”。这个分离就意味着,“个人”首先作为有意识而区别于“物”的人产生了。同时意味着,“个人”和群体、生产工具、劳动产物分离了,这在财富产生之前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生产工具、劳动产物等只能是在“人”对抗自然的前提下作为“人”的有机组成部分才能够发挥作用,一旦分离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3.“个人”与作为其存在基础的以物的形态存在的“财富”的分离。这种分离意味着“个人”作为有意识的“人”,作为财富的主宰者的地位的确立。这就是私有财产的产生。一方面,我的财富是我的财产,我是高于作为物的物质财富的,我是主人。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个人”来说,我是一个独立的人,谁若胆敢染指我的财产,我必还击。作为把人、生产工具、劳动产物等作为“人”的财产的自然法在财富产生后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三)交换权的凸显
物质财产的出现摧毁了原始财产的存在形态。使自然一元的世界裂变为人与自然对立的世界。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认为,但实际上,人类与浩渺的宇宙相比那简直连尘埃都算不上。不过,最起码在地球这个“自然界”、这个生态系统中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二元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精彩部分却在于人类社会。这个社会中人与人分离,人与物分离,人与社会分离。在这些分离的现实中,原始财产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体同时分崩离析了。交换权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凸显出来。 1.人与人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的产生。首先是同一部落内产生了差异。首领、家长等离财富近的人能够先占、多占,占据地理位置好的人当然有对财富占有的优先权,壮硕的也可能多分强占。伯克说:“有可能你周围的许多资产是凭借武力取得的,那是几乎与迷信一样恶劣的事情,而且不乏无知。然而,那是很古老的暴力,在开始时可能是错误的事情,却会被时间神圣化,成为合法的事情。”[8]此类理由太多了,除了这些法学家们经常说的现实占有情形外,还有占领、时效、添附和继承等方式。而且,他们的占有物往往是各不相同的。其次是不同部落之间也产生了差异。狩猎民族有毛皮产品,农耕民族有粮食产品,游牧民族有畜牧产品。他们的贫富程度各不相同。再次是财富刺激了人们的需要。一方面,相同财富的数量不均导致的人们之间的饥饱温寒之差异刺激人们追求财富的量;另一方面,不同财富的稀缺性导致的人们之间生活方式之差异刺激人们追求财富的质。而交换就是满足人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需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你发现别人比你的黄金多吗?那好,你可以去冒险,从美洲土著手中廉价换来大量黄金,这样你就拥有比别人更多的黄金了。你发现狩猎民族的皮草能够保护你的老寒腿吗?那好,你可以用你的精细粮食与他们进行交换,他们求之不得。
2.人与物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的外化。原始财产作为分配权和交换权的统一体,它的交换表现为内部的分工,它的分配表现为生活资料的共同分享。物质财产的产生把这种分工外化了,而作为满足消费的分配来说交换是一种重要的补充。分工外化表现为耕者、牧者、猎者、渔者等的清晰分立。也有同种分工之差异,比如耕者,其所种庄稼、所获收成、从事工种、使用工具等也很不相同。物质产品的交换由最初的部族边缘的偶然行为变成了经常性的行为。人们交换的是物而不是像原先一样通过内部分工来交换自身的劳动。这样随着交换权的载体即物质财产的出现,交换权越来越外化于人了。这种外化,一方面使人进一步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又使人进一步依赖于物。
3.人与社会的分离意味着交换权重要性的进一步提高。原始财产的解体标志着原始安全机制的逐渐丧失,那种同仇敌忾,那一支共抗风险的“无始无终的队伍”消失了。财富尽管使人脱离了饿死的危险,但并不能使人脱离在睡觉时被野兽吃掉的危险。这就需要巡逻保卫的专职士兵,而如果他们成为专职的士兵他们就不能照顾自己的牛羊庄稼,大家如果不能补偿他们的损失,他们是不会去干这件危险工作的。通过这样的交换,士兵、警察、法官、司礼等职能就产生了。人们通過交换的方式免去了缝补、餐煮、打猎、种田、织布、作战等多职能的负累[9]。通过工作职能的分化,使社会成为了另一件似乎与“个人”无关但能够保障其“自由”的外物。这些都要拜交换之功,而分配就隐藏在交换的后面。
三、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
交换权的凸显伴随的是人们对交换力的追求,因为这直接决定着人们财富的量和质。东方需要西方的洋酒、名表、雪茄、咖啡,西方需要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茶叶。除了车船舟楫的转运能力外,物物交换本身的障碍才是交换力不高的更重要原因。货币的产生大大提高了交换力,人由对物的依赖转变为对货币的依赖。货币实现了人和物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考虑交换的问题,因为人们只需要考虑分配问题了。
(一)货币主导人间
货币从它起源的那一刻就具备神奇的魔力。
1.货币公信力。人类最初货币的公信力来源于其超级财产地位,最典型的就是牲畜这种货币,最早货币的代表是牛,牛羊猪等没有人可以拒绝。荷马谈到过把牛当货币的情景,他说:一套迪奥米德铠甲价值等于九头牛,一套格罗卡斯铠甲价值更是高达一百头牛。牲畜被实践所证明的神奇保值增值功能使之得到了古人的普遍认可,牲畜等同于无尽的财富,获得更多牲畜是那时人们的梦想,牲畜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就是由这种公信力确立的。
2.货币便利性。当人们不再质疑货币公信力的时候,就开始追求货币的便利性,即从最初分散于世界各地不同形制的货币中选择最宜于使用的种类。早期的货币包括:牲畜、贝壳、盐、砂糖、干鱼丁、兽皮或鞣皮、烟草、铁钉等,但它们只能在较小的时空内履行货币职能,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交换地域的扩大,金银逐渐成为货币的一般形态。金银兼具早期千差万别货币的共同特性,并混一了这些初级货币,因其良好的稀缺性、易分割、易度量、易保存、易携带等优点成为超级财产中的超级财产,用它作为中介物(也可称中介商品)交换商品再好不过了。在过去的历史上,人们找不出胜过金银的一般等价物。它具有资源的稀缺性,不会象牲畜一样在交易中无法分割,质地均匀(切出相同的大小块重量总是一致)适宜度量,不会像食物一样易腐烂,高密度使之具有小件物品易于携带的特性。总而言之,世界人民最终都选择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所以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10]这是对交换成本的极大降低。
3.货币简化交换。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货币产生以后的世界是一个二次元世界,无论何时何地人们只需要两次交换就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人们出售自己的劳动力换得货币,这是第一次,再用货币换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产品,这是第二次。但在货币产生之前,人们实行的是物物交换,看似直接,实际上却要通过冗长复杂且耗时巨大的不确定交换链条才能够实现交换目的,而货币将之缩短到了两次交换的最低极限。进一步来说,人们只要手中握有大量货币就可以摆脱生产领域,不用再付出劳动,这就是人们所称的财富自由。在这种情形下交换只剩下一次,即用货币换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产品,当然主要是奢侈品和消费品,也就是生活领域的交换。人们只要有足够多的货币,就有了一切。而当这一次交换也在实践中不需要了的时候,那就是按需分配。
久而久之,货币主导了一切。人们眼中的财富只剩下了货币财富,人们眼中的财产也只剩下了货币财产,假使还有别的财富存在,那也只是为了保证货币的保值增值罢了。货币的存在意味着交换权的普遍存在,我们不必再顾虑手中的物换不来东西,也不必再顾虑耗时耗力的长长的物物交换链条。 (二)货币对人和物的统一
有了货币后,我们的眼里看不到物,看不到人,看到的只有货币。马克思正确地指出货币的本质是宗教,他指出,货币主义的本质是类天主教的,而信用主义的本质上是类基督教的。苏格兰人很不喜欢金子,而纸币只是一种信仰,商品以纸币信仰为媒介进行流通的存在只是因为社会的需要。这种信仰是对商品内在精神(货币价值)的信仰,是对生产方式与其所要求的既定秩序的信仰,也就是对能够自行实现增殖的资本人格的信仰,即对资本生产者个人的信仰。不过,基督教并没能从天主教基础上解放出来。同样,信用主义也没能从货币主义基础上解放出来[11]。所以,金银仍然是最后的决定者。
事实也是这样,人们的关注点转向了货币,拥有更多物和人的重要性下降,因为拥有货币是更现实的选择。大量货币的拥有就意味着按需分配生活的实现,以及各尽所能义务的抛弃。商业场所能够满足人们日常吃穿住用行的需要,专业场所有特供产品以及忠诚敬业的保姆和秘书服务。国外的奢华同样触手可及,厌恶拥挤的班机?没关系,豪华的私人飞机和游艇随时恭候。只要你有大钱。因此,当代社会中财富的通常概念已经从最初的牲畜转化为金钱。的确,货币金钱就是一种超级财富。它具有财富的两个典型特征,突破了人的消费能力界限和物的保质期界限两个自然限制。毋庸置疑,金钱的财富特性远优于禽畜等原初货币。它不但能使人们摆脱可恶的劳动,而且保质期无限;不仅可以服务于人们今生,还可以传承于后代。加之,它是对千差万别的个性化的物的统一,也是对特定的不同的人的劳动的统一。从而它就统一了一切。我们可以毫不避讳地说,似乎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金钱的世界。黄金的确是一种奇妙的东西,谁拥有了它,谁就能瞬间成为他所想要的所有东西的主人。有了黄金,甚至可以使人们的灵魂升入天堂(哥伦布1503年寄自牙买加的信)[12]。于是,颂扬金的圣杯成为人们最根本生活原则的光辉体现。然而我们必须批判:“人间再没有像金钱这样坏的东西到处流通,这东西可以使城邦毁灭,使人们被赶出家乡,把善良的人教坏,使他们走上邪路,作些可耻的事,甚至叫人为非作歹,干出种种罪行(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12]货币似乎成为了人间的现实的上帝。有它在,人就是物,物就是人。有它在,贵人可以轻贱,贱物可以腾贵。它模糊了界限,它颠倒了黑白。
幸好还有法律的存在,货币难以横行。法律捆住货币的手脚,限制它的极端性,同时确定财富的正确归属。
(三)只剩下分配权
货币是作为交换权和分配权的统一体的货币商品存在着的,但是我们似乎只能看到分配权,遗忘了交换权。
1.货币交换权的巩固。这种商品因着它的交换特性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而当它一旦具有这样的不可撼动的地位时,人们就把它这种使用价值神圣化了,没有人再去质疑,或者说没有人可以质疑它的这种地位。这种地位意味着它的索取的不可拒绝性,而这种索取本来就是它所具备的分配权,也即它的勞动价值。而这种劳动价值因为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导致的个体劳动价值的差异性而成为一般社会劳动的标准。个体劳动只能与这种劳动价值比对出价,而不可能反过来出价。换句话说,货币要取得多少劳动,社会就必须给它多少劳动。当货币这样“统治”了社会以后,傻瓜都知道要向货币这唯一的标准看齐。人们不再考虑能不能交换的问题,因为,有货币在就必然能够实现交换。
2.货币分配权的凸显。人们转而要考虑手中的货币能够分得多少人的劳动价值,多少劳动产品,什么劳动产品的问题。假使国内的马桶人们觉得不值,那一定是要跑到日本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去购买的。从而货币的量成为人们考虑的重点,越多的货币量意味着能够分得越多的劳动产物。由此,交换权和分配权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曾经的分配权因交换权的存在才能够存在,曾经的劳动价值因使用价值的存在才能够存在,现在反转过来了。曾经凸显的交换权让位于曾经隐匿的分配权,曾经被重视的使用价值让位于交换价值,由此,交换权让位于了分配权。
3.货币交换权演化为货币分配权。我们可以看到,经过这么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由对最低限度生存的追求阶段进入了对财富追求的阶段,进而又发生了对物质财富的追求阶段转变为对货币财富追求的阶段,对货币财富的追求最后转变为对分配权的追求。完成了财产由交换权到分配权的演变过程。
四、演化的后果
财产由交换权到分配权的演变是人类进步的结果,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其消极后果,应当注意进行应对。其消极后果主要有三,一是社会的金钱化,二是财富的泡沫化,三是经济的空心化。
第一,社会金钱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人们在争夺货币时,早已不关心它的使用价值,它代表的是可以分得多少劳动价值的分配权。物质财产转变为货币财产,财富由交换权转化为分配权,只剩下了分配权。金钱化的社会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经济社会,而是货殖社会,或曰GDP社会。亚里士多德对此早有论述,他区分了经济和货殖。他认为,经济仅仅是谋生术之一种,它的限度是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生活必需品,这些是真正的财富,其本质是使用价值,用于满足优裕生活的需要且数量并非无限。而另一种谋生术就是货殖,它模糊了财富和财产的界限。商品交易(■καπηλικη,按字面意义是零售贸易,亚里士多德采用这个形式,是因为在这个形式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使用价值)的性质并不是货殖,人们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换取他们自己(买者和卖者)互相需要的物品。但当货币发明并大行其道的时候,物物交换发展为商品交易,并抛弃了它的最初的宗旨,化为货殖,变成了赚钱术。经济是有界限的,而货殖是无穷的,前者的目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货币本身,后者的目的就是不断增加货币。世人错把两种谋生形式混为一谈,误认为无限地存钱和赚钱就是经济的根本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篇第8、9章)[12]。从而,金钱统治一切。
第二,财富泡沫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泛滥化。金钱社会直接导致了社会的泡沫化。人们更关心的是能够获得更多的货币量,这就是我们市侩化所说的赚大钱。生产者不管产品是否有用,卖出去就行;劳动者不管你生产什么,能多给我开点工资就行;债权人不管把钱借给好人坏人,能按时拿到利钱就行。货币分配权与价值相分离,甚或导致坏的使用价值(财富)荼毒社会。另外,由于货币的进化,金银作为储备退居二线,各国纷纷发行具有主权性质的法定纸币。纸币是适用于一国范围的等价职能,是对金银货币商品职能的剥离,是货币的进一步提纯与抽象。纸币已经不是商品,是没有类似于金银使用价值的等价物,它现在只是分配权。我们在银行的不同存款已经不是黄金白银,而是一个个不等的数字,这些数字的大小表示社会对我们的债务额度,我们据此可以从总的社会劳动产品中分配到我们应得的数量。工商界和金融界首先创造了金银信用基础上的汇票,随后又发明了种类各异的有价证券,包括:银行券、股票、国债、债券、期货、虚拟货币、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等。但无论如何变化,它们都是货币的分身与化身,其与它们的本体货币一样拥有着同样的效能。这时,一个锅底那么多的水在货币的泛滥下淤出锅来,看起来一片繁荣。 第三,经济空心化的本质是货币分配权的虚拟化。社会金钱化的结果是财富泡沫化,财富泡沫化的结果是经济空心化。整个社会都陷于疯狂的赌博游戏中,比如当年的荷兰郁金香事件。人们无心于财富的创造,只热心于财富的攫取,而这种可能就是货币分配权提供的。当潮水退去的时候,我们看到了裸泳者们。这是最糟糕的结果。由于实体经济的覆灭。或者如上面所举的例子,连一个锅底那么少的水都蒸发干了。人们能够得到的也就只有货币,也就只有分配权,然而可分配的财富却不存在了。历史上每每出现这样的悲喜剧,端着金饭碗饿死。
五、可能的对策
应对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泛滥化和虚拟化一直是各界研究的热点。我们在此适当探讨一下财产演化后果的相关对策。
斯密以后,主要的西方经济学家如李嘉图、凯恩斯等都是研究分配权的。“争论却从洛克的自然法则和神的理性的丰裕状态转变到了休谟的稀缺状态中的短缺和便利。”[13]休谟提出了“没有财产,就没有非义”[14]这个命题。
马克思《资本论》论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马歇尔搞出了一个折衷主义。随后,凯恩斯针对“看不见的手”提出了宏观调控。然而,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至今没有减弱,大火燃烧到了几乎所有国家。所以,这些曾经的灵丹妙药在当今面临捉襟见肘的尴尬处境。而新冠病毒的肆虐使这种状况雪上加霜,某种程度上终结了凯恩斯主义等主流经济理论。也就是说,从分配权本身出发来解决当今问题已经陷于绝境。我们必须回到其原身才能够找到新的办法,那就是振兴实体经济。
振兴实体经济有三条途径:一是政治手段,迅速解决表层的货币分配权的虚拟化问题。通过包括宣传、劝解、交流乃至强制等各种综合的行政手段打击投机行为,抑制泡沫乃至消灭泡沫。其目的是让人们认识到事实的真相与所处的境地。二是法律手段,跟进解决中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泛滥化问题。通过新立法、新判决、新执行等各种法律手段对旧的财产形态进行规范,使之回复到本来的价值基础。其目的是让人们把时间和精力转向财富的创造。三是经济手段,最终解决深层的货币分配权的极端化问题。通过财政、税收、产业政策、银行等各种经济手段限制货币的任意创设,控制其流向和使用范围。其目的是让人们在当前和未来需要的领域中财产得到保障和奖励。综合以上,我们就可以创设出一个适宜于财富增长和财产增值的社会治理机制。
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15]有了这样良好的环境,我们还担心“天下财产,何得不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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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ution of Dual Rights of Property
CHANG Qing
(School of Marxism,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541004,China)
Abstract:In the original stage of property,the right to exchange and distribution is the same thing.In the material property stage,due to the generation of wealth,the right of exchange gains independence.In the money property stage,due to the widespread use of money,the alienation of exchange right is the right of distribution.Which caused the money society,foam society,and hollow society.One way to change all of this is to create a new social governance mechanism.
Key words:property philosophy;evolution;real economy;soci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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