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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鄂尔多斯民间金融问题已经成为内蒙古乃至全国关注的热点问题,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出路也成为了被关注的焦点。本文分析了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现状,并结合当地煤炭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相关行业发展状况,探讨了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评价了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当地经济社会的积极影响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实现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鄂尔多斯 民间金融 规范化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的发展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民间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民间金融这种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融资环境的特点,改善并增强当地经济实力。
2000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GDP增速持续保持在30%以上,产生了令人叹为观止的“鄂尔多斯现象”。鄂尔多斯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这其中规模巨大的民间金融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的不断发展,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规模不断壮大,但同时许多弊病也不断暴露出来,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现有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应该为其另寻出路。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组织形式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组织主要有以下形式: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其中,民间融资约占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全部资金的60%。据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统计,2010年末,注册的典当企业共37家,注册资本3.8亿元;投资公司有512家,注册资本665.3亿元;担保公司261家,注册资本52.6亿元;委托寄卖行198家,注册资本0.7亿元。这些机构都是工商局注册机构,表面上从事正规金融业务,但事实上一般都是在从事民间金融活动。除此之外,实际上从事民间金融活动的还有大量没有正式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地下中介组织、机构和中介人等。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利率情况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利率很高,年利率为20%~40%的借贷约占民间金融的70%。在确定的民间金融利率上,民间金融城镇利率偏高,城镇借贷年利率一般为30%~40%;乡村利率较低,乡村借贷年利率一般为10%~20%。
(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主要类型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个人之间的融资。个人之间的融资具有金额小、分散性强、分布广等特点,普遍存在于城乡地区,按用途可分为消费性借贷和生产性借贷。消费性借贷主要有治病、建房、上学结婚等生活方面的开支,消费性资金需求一般需求数额较小;生产性借贷主要以经商办企业为主,民间金融机构贷出资金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煤炭企业、高载能企业、路桥工程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等行业的短期资金周转,其中房地产企业约占60%,煤炭企业约占20%。第二种是企业之间的融资。表现为企业资金不足,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调剂、拆借一部分资金以应当务之急;或是企业之间相互欠款,因久欠不还而转化为借贷行为,债权方要求负债方支付欠款利息。第三种是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资金而又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时向民间金融机构或社会集资。
(四)鄂尔多斯民间金融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向
在全部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中,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盈利积累和个人节余。企业的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占民间金融整体的40%,个人融资大约占民间金融整体的60%。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当地中小型能源机构,以煤炭行业为主。个人融资则分布较广,多是亲戚、朋友、同事、熟人的资金。此外还有极少部分资金来源是当地银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的信用贷款,这些贷款流向民间金融市场进行套利活动。
当前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主要集中在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这三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资金投向近几年集中在资金回报率高的房地产、煤炭等行业。民间金融的资金流向相对集中,且2/3投向煤炭、房地产、加工业等利润较高的行业,其中房地产开发行业能够占到60%~85%。从民间金融的借贷期限看,最短的借贷期限是1个月甚至几天,最长的一般不超过1年,这些资金多用于解决企业或个人流动资金不足。从民间金融的融资额度看,融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运输业以及加工业,用途主要是企业流动资金周转。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资金借贷,主要是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如服装、百货、电脑经销商、餐饮业主的短期资金周转。上述这些民间金融主要发生在城镇地区。农村牧区民间金融一般用于种养殖业、子女上学、盖房等,每户借款额以1万元至5万元的居多。很明显,城镇地区民间金融是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主体。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资金需求量大
改革开放以来,鄂尔多斯依托有利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能源发展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借助自治区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优惠政策,迅速构建了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高新材料五大支柱产业。在这些支柱产业的带动下经济实力迅速提升,创造了被人称为“鄂尔多斯现象”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大量投资机会,企业和个人投资意愿不断增强,客观上形成了整体经济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同时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快速扩张。
(二)大量民间资本闲置和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同时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财富已经积累到了相当规模,不少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存款规模得到发展,积累的民间资金迅速增多。但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一再下降,使储蓄的收益非常低。而民间金融机构的高利息恰好诱引了大量闲置资金流入其中。在大企业集团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壮大。这些中小企业受自身存在的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透明度低、缺少抵押资产、资信达不到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很难从正规银行获得贷款,只得通过民间融资筹集资金。在这种形势下,鄂尔多斯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以各种名义成立的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 (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还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都明显改善,得到了市场的初步认可,但其管理体制的转变却有待时日。就贷款管理而言,依然层层审批,总分行相对集权,地市行授权较小,县支行基本不授权。这种体制目的在于控制风险,但是无助于效率的提高,更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国有商业银行对鄂尔多斯四大上市公司授信规模较大,但由于对地市行授权小,需报自治区分行甚至总行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烦琐,时间较长,因此产生的后果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行为既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也解决不了总量问题。
(四)民间金融自身的体制优势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体制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效率优势。民间金融手续非常简单,大额的一般有抵押手续及担保人,几小时内就可办理;小额的有担保人签约或个人信用立据就可。所以,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隐性成本优势。表面上看民间金融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高得多,但它的抵押成本、担保成本、人情成本、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等隐性成本几乎没有。三是信息优势。民间金融是以个体信用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个体信用是通过文化习俗、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和人脉、商脉等社会网络关系建立起来的,它可以通过各种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详尽地了解借款人的信誉、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个人社会往来,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缓解了该地区金融体系信贷资金的压力,分散了当地的金融风险,扩宽了社会融资渠道,优化了经济结构,缓解了当地的就业压力,对鄂尔多斯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民间金融天然的松散性、盲目性及其在制度保障、机制安排、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蕴含着诸多潜在风险,对地区经济及金融发展具有“双刃剑”的效应。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第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鄂尔多斯增长竞争力在全国200个城市中排名第一。近几年来,鄂尔多斯经济年均增长率超过20%,民间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迅速,投融资量快速增长。民间金融的迅速扩张,加快了该地区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速度,成为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民间投资的重点也由煤炭为主向多行业并举发展,民间投资逐渐转向制造业、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民营投资活跃、发展速度较快,成为拉动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
第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促进了鄂尔多斯居民的财富积累。民间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鄂尔多斯居民长期以来投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储蓄的局面,使居民投资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直接带动了城镇居民投资理念的变化。居民将投资渠道转向鄂尔多斯的典当行、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中小企业一直是鄂尔多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来源,而中小企业又主要是靠民间金融来获得资金,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居民的工资收入。
第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带动了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鄂尔多斯的中小企业分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从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看,批发零售和制造业的企业比较多:从企业的地区分布看,东胜区、准格尔旗、达拉特旗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占比较大。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有效地拉动了当地GDP的增长,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而且推动了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转移,解决了大批城乡居民的就业问题。目前,民间金融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缺位。
第四,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活跃了该地区金融市场。个体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难及市场竞争激烈,使民间金融较活跃。民间金融规模快速增长,并逐渐向地方特色产业集聚。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作为金融机构,业务上必然有重合之处,因此必然会形成一种排斥性的竞争或替代关系,二者之间的竞争有力推动了鄂尔多斯的金融结构创新。民间金融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正规金融垄断的局面,促使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金融创新来吸引客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服务差、工作效率慢的行业作风。民间金融出现也促使鄂尔多斯政府组建了鄂尔多斯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在利率和贷款方式上比国有商业银行更具有灵活性。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第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利率和信贷调控实现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央行紧缩型货币政策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加大贷款成本减少贷款者对资金的需求,但只能对正规金融渠道流出的信贷资金控制。而民间金融不受国家存款准备金和利率上调的限制,货币政策就对其作用效果不明显。同时,由于受到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吸引,大量个人和企业的存款资金反而加速资金流出银行体系,形成更多资金的体制外循环,这正好弥补正规金融减少的货币供应量,进一步冲击了货币政策的效力。
第二,削弱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民间金融除少部分资金为中小企业、个体户借作周转资金外,大部分流向高利润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其次是煤矿行业。鄂尔多斯许多产业发展受国家严格限制,但正是因为民间金融的存在,使得这些产业可以继续发展。究其原因,除了这些企业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外,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巨大的发展资金主要依靠民间金融来解决。由于这些行业利润回报高、资金周转速度快,虽然民间金融的贷款利率水平较高,但是这些企业仍然有利可图。
第三,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民间金融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机构操作方式不规范,监管难度大,一旦发生纠纷极易影响当地的金融、经济稳定,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民间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主要看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誉如何。如果信誉好,抵押不足甚至没有抵押也可以贷款。很多担保人不仅重复担保,而且担保人本身也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了大量资金,形成了连环担保、重复担保。一旦其中的一环出现问题,将会带来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
关键词:鄂尔多斯 民间金融 规范化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的发展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民间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民间金融这种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融资环境的特点,改善并增强当地经济实力。
2000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GDP增速持续保持在30%以上,产生了令人叹为观止的“鄂尔多斯现象”。鄂尔多斯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这其中规模巨大的民间金融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的不断发展,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规模不断壮大,但同时许多弊病也不断暴露出来,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现有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应该为其另寻出路。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组织形式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组织主要有以下形式: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其中,民间融资约占典当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行等全部资金的60%。据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统计,2010年末,注册的典当企业共37家,注册资本3.8亿元;投资公司有512家,注册资本665.3亿元;担保公司261家,注册资本52.6亿元;委托寄卖行198家,注册资本0.7亿元。这些机构都是工商局注册机构,表面上从事正规金融业务,但事实上一般都是在从事民间金融活动。除此之外,实际上从事民间金融活动的还有大量没有正式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地下中介组织、机构和中介人等。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利率情况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利率很高,年利率为20%~40%的借贷约占民间金融的70%。在确定的民间金融利率上,民间金融城镇利率偏高,城镇借贷年利率一般为30%~40%;乡村利率较低,乡村借贷年利率一般为10%~20%。
(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主要类型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个人之间的融资。个人之间的融资具有金额小、分散性强、分布广等特点,普遍存在于城乡地区,按用途可分为消费性借贷和生产性借贷。消费性借贷主要有治病、建房、上学结婚等生活方面的开支,消费性资金需求一般需求数额较小;生产性借贷主要以经商办企业为主,民间金融机构贷出资金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煤炭企业、高载能企业、路桥工程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等行业的短期资金周转,其中房地产企业约占60%,煤炭企业约占20%。第二种是企业之间的融资。表现为企业资金不足,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调剂、拆借一部分资金以应当务之急;或是企业之间相互欠款,因久欠不还而转化为借贷行为,债权方要求负债方支付欠款利息。第三种是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资金而又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时向民间金融机构或社会集资。
(四)鄂尔多斯民间金融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向
在全部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中,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盈利积累和个人节余。企业的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占民间金融整体的40%,个人融资大约占民间金融整体的60%。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当地中小型能源机构,以煤炭行业为主。个人融资则分布较广,多是亲戚、朋友、同事、熟人的资金。此外还有极少部分资金来源是当地银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的信用贷款,这些贷款流向民间金融市场进行套利活动。
当前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主要集中在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这三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资金投向近几年集中在资金回报率高的房地产、煤炭等行业。民间金融的资金流向相对集中,且2/3投向煤炭、房地产、加工业等利润较高的行业,其中房地产开发行业能够占到60%~85%。从民间金融的借贷期限看,最短的借贷期限是1个月甚至几天,最长的一般不超过1年,这些资金多用于解决企业或个人流动资金不足。从民间金融的融资额度看,融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运输业以及加工业,用途主要是企业流动资金周转。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资金借贷,主要是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如服装、百货、电脑经销商、餐饮业主的短期资金周转。上述这些民间金融主要发生在城镇地区。农村牧区民间金融一般用于种养殖业、子女上学、盖房等,每户借款额以1万元至5万元的居多。很明显,城镇地区民间金融是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主体。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资金需求量大
改革开放以来,鄂尔多斯依托有利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能源发展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借助自治区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优惠政策,迅速构建了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高新材料五大支柱产业。在这些支柱产业的带动下经济实力迅速提升,创造了被人称为“鄂尔多斯现象”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大量投资机会,企业和个人投资意愿不断增强,客观上形成了整体经济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同时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快速扩张。
(二)大量民间资本闲置和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同时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鄂尔多斯地区的民间财富已经积累到了相当规模,不少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存款规模得到发展,积累的民间资金迅速增多。但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一再下降,使储蓄的收益非常低。而民间金融机构的高利息恰好诱引了大量闲置资金流入其中。在大企业集团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壮大。这些中小企业受自身存在的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透明度低、缺少抵押资产、资信达不到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很难从正规银行获得贷款,只得通过民间融资筹集资金。在这种形势下,鄂尔多斯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以各种名义成立的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 (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还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都明显改善,得到了市场的初步认可,但其管理体制的转变却有待时日。就贷款管理而言,依然层层审批,总分行相对集权,地市行授权较小,县支行基本不授权。这种体制目的在于控制风险,但是无助于效率的提高,更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国有商业银行对鄂尔多斯四大上市公司授信规模较大,但由于对地市行授权小,需报自治区分行甚至总行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烦琐,时间较长,因此产生的后果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行为既解决不了结构性问题,也解决不了总量问题。
(四)民间金融自身的体制优势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体制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效率优势。民间金融手续非常简单,大额的一般有抵押手续及担保人,几小时内就可办理;小额的有担保人签约或个人信用立据就可。所以,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隐性成本优势。表面上看民间金融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高得多,但它的抵押成本、担保成本、人情成本、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等隐性成本几乎没有。三是信息优势。民间金融是以个体信用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个体信用是通过文化习俗、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和人脉、商脉等社会网络关系建立起来的,它可以通过各种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详尽地了解借款人的信誉、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个人社会往来,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缓解了该地区金融体系信贷资金的压力,分散了当地的金融风险,扩宽了社会融资渠道,优化了经济结构,缓解了当地的就业压力,对鄂尔多斯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民间金融天然的松散性、盲目性及其在制度保障、机制安排、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蕴含着诸多潜在风险,对地区经济及金融发展具有“双刃剑”的效应。
(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第一,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鄂尔多斯增长竞争力在全国200个城市中排名第一。近几年来,鄂尔多斯经济年均增长率超过20%,民间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迅速,投融资量快速增长。民间金融的迅速扩张,加快了该地区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速度,成为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民间投资的重点也由煤炭为主向多行业并举发展,民间投资逐渐转向制造业、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民营投资活跃、发展速度较快,成为拉动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
第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促进了鄂尔多斯居民的财富积累。民间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鄂尔多斯居民长期以来投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储蓄的局面,使居民投资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直接带动了城镇居民投资理念的变化。居民将投资渠道转向鄂尔多斯的典当行、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中小企业一直是鄂尔多斯扩大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来源,而中小企业又主要是靠民间金融来获得资金,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居民的工资收入。
第三,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带动了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鄂尔多斯的中小企业分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从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看,批发零售和制造业的企业比较多:从企业的地区分布看,东胜区、准格尔旗、达拉特旗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占比较大。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有效地拉动了当地GDP的增长,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而且推动了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转移,解决了大批城乡居民的就业问题。目前,民间金融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缺位。
第四,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活跃了该地区金融市场。个体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难及市场竞争激烈,使民间金融较活跃。民间金融规模快速增长,并逐渐向地方特色产业集聚。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作为金融机构,业务上必然有重合之处,因此必然会形成一种排斥性的竞争或替代关系,二者之间的竞争有力推动了鄂尔多斯的金融结构创新。民间金融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正规金融垄断的局面,促使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金融创新来吸引客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服务差、工作效率慢的行业作风。民间金融出现也促使鄂尔多斯政府组建了鄂尔多斯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在利率和贷款方式上比国有商业银行更具有灵活性。
(二)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第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利率和信贷调控实现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央行紧缩型货币政策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加大贷款成本减少贷款者对资金的需求,但只能对正规金融渠道流出的信贷资金控制。而民间金融不受国家存款准备金和利率上调的限制,货币政策就对其作用效果不明显。同时,由于受到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吸引,大量个人和企业的存款资金反而加速资金流出银行体系,形成更多资金的体制外循环,这正好弥补正规金融减少的货币供应量,进一步冲击了货币政策的效力。
第二,削弱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民间金融除少部分资金为中小企业、个体户借作周转资金外,大部分流向高利润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其次是煤矿行业。鄂尔多斯许多产业发展受国家严格限制,但正是因为民间金融的存在,使得这些产业可以继续发展。究其原因,除了这些企业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外,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巨大的发展资金主要依靠民间金融来解决。由于这些行业利润回报高、资金周转速度快,虽然民间金融的贷款利率水平较高,但是这些企业仍然有利可图。
第三,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民间金融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鄂尔多斯民间金融机构操作方式不规范,监管难度大,一旦发生纠纷极易影响当地的金融、经济稳定,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民间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主要看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誉如何。如果信誉好,抵押不足甚至没有抵押也可以贷款。很多担保人不仅重复担保,而且担保人本身也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了大量资金,形成了连环担保、重复担保。一旦其中的一环出现问题,将会带来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