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2几年前.王自强与肖琳琳合伙在南宁市办一家食品厂。两人签合伙协议约定:以王自强70%,肖琳琳30%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3年前,王自强与肖琳琳登记结婚。食品厂在两人的打理下运作良好,可这时他俩的婚姻却亮起了红灯,在多次激烈争吵后,2人决定离婚。如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食品厂盈利的100万元?双方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请问:夫妻合伙办企业离婚如何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