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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储蓄和低存低贷虽然是我国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和政策性的重要保证,但是由于储蓄者和借款人是不对称的,大量中低收入参缴者低息存款的损失不能通过低息贷款的收益得到弥补,有悖公平性原则。为了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在制度内设立额外的利益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