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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陈黄之争”大家的关注点很多,虽然此案例比较极端,但是跳出这个个案,从企业管理角度来说,创业家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两者从如漆似胶到分道扬镳并对簿公堂,能看到一些普适性的东西。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谈职业经理人如何与创业家共事?在今天的中国企业界,这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热议的话题。
创业家在创业初期要冒很大的风险,九成以上的初创公司在五年之内都会失败,所以创业家成功之后,享有丰厚的金钱报酬与社会地位是很合理的。来自广州汕头农村的黄光裕,创业22年,构建了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帝国,这是值得称赞的,这可能也是黄光裕骄傲自大的资本。
职业经理人有绝对的自由度选择加入或离开一家公司,他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所以职业经理人的报酬是无法与创业家在一个天平上计较的,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这种认识。国美收购永乐后,永乐的老板陈晓加盟国美,身份从创业家变成了经理人,心态上应该要有所改变。
创业家潜意识里会认为公司是他所全部拥有的,他对公司充满无限的使命感,他们时常会以意志力来贯彻自己的判断与决策,这种没有经过内部讨论所形成之决策机制与模式,大多是凭创业家过去的成功经验或第六感,往往得不到职业经理人的认同与支持,而决策失败后,创业家有时候又会归罪于职业经理人的执行不力,职业经理人却认为是决策方向错误,老板自己必须负责。
如果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不各自调整思维与行事方法,两者间之冲突势必无法避免,双方蜜月期之后,一定冲突不断。
黄光裕与陈晓,一个是典型的草莽创业家代表,强势的个性使得董事会拥有过大的权力,一个是精于算计的上海经理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就算黄光裕没有入狱,他跟陈晓的合作恐也不会长久。他们之间除了正常的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冲突外,国美收购永乐后,陈晓从被并购方的老板变成并购方的职业经理人,再加上黄光裕入狱,陈晓扶正,更增添了一份纠结。
如果事发之前有机会,我倒乐意与黄光裕和陈晓分享一下我对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一些建议。当然,这些话现在对黄光裕与陈晓来说,已经不具有任何意义,不过倒是可以给旁观者一些启示。
创业家以为自己没有老板,公司是他的,其实这是不对的思维,你必须认知只要公司股份有1%不是你的,你其实就是职业经理人,你的老板是股东。即便你是100%独资,社会就是你的无形股东,他也是100%拥有你的公司,也就是说,作一个创业家,你必须要有社会责任。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这种事,当然社会不容。
创业家不要直接过问太多执行面的事务,你既然高薪请了职业经理人帮你打工,你就应该逐步放权,享受大权旁落的寂寞,这样职业经理人才能够进入岗位角色里,企业才能形成人才培育制度,培养一群优秀的人才,公司才能长治久安,当创业家不在时,才不会产生企业领导危机。
创业家有过强的使命感,常常将自己与企业生命融为一体,这有时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你“以公司兴亡为己任”时候,就会有当皇帝的思维,以为天下苍生都是你的子民,你不会感激他们的贡献与创意,公司形成一言堂,一人错,全盘皆错,这万万不是公司之福。
从某种角度来说,今天国美的控制权之争,是黄光裕一手造成的。
反之,我对职业经理人也有一些建议。
职业经理人要有绝对可被信任的人格与操守,谋求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许多在任上做了不名誉之事的职业经理人,终其一生背负着道德的谴责,在职场上到处流浪,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得不偿失。职业经理人要有说“不”的道德勇气,才能不会置公司于危机,尤其是涉及“诚信”的事。
对于陈晓的行为,不同的人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看法,总的来说是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有他自圆其说的说法,他到底有没有为己谋私利外人不好评说。
职业经理人要有随时“下台”的心理准备,并以“教练”自我要求,提升部属的能力与眼界,当你离开公司的一天,你不是留下烂摊子,而是一个健全的组织,还有一群尊敬你的部属。
国美经历过创始人大股东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的控制权之争后,陈晓将分阶段退出国美,黄光裕仍在狱中,陈晓走后,国美会是个健全的组织还是一个烂摊子呢?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谈职业经理人如何与创业家共事?在今天的中国企业界,这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热议的话题。
创业家在创业初期要冒很大的风险,九成以上的初创公司在五年之内都会失败,所以创业家成功之后,享有丰厚的金钱报酬与社会地位是很合理的。来自广州汕头农村的黄光裕,创业22年,构建了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帝国,这是值得称赞的,这可能也是黄光裕骄傲自大的资本。
职业经理人有绝对的自由度选择加入或离开一家公司,他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所以职业经理人的报酬是无法与创业家在一个天平上计较的,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这种认识。国美收购永乐后,永乐的老板陈晓加盟国美,身份从创业家变成了经理人,心态上应该要有所改变。
创业家潜意识里会认为公司是他所全部拥有的,他对公司充满无限的使命感,他们时常会以意志力来贯彻自己的判断与决策,这种没有经过内部讨论所形成之决策机制与模式,大多是凭创业家过去的成功经验或第六感,往往得不到职业经理人的认同与支持,而决策失败后,创业家有时候又会归罪于职业经理人的执行不力,职业经理人却认为是决策方向错误,老板自己必须负责。
如果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不各自调整思维与行事方法,两者间之冲突势必无法避免,双方蜜月期之后,一定冲突不断。
黄光裕与陈晓,一个是典型的草莽创业家代表,强势的个性使得董事会拥有过大的权力,一个是精于算计的上海经理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就算黄光裕没有入狱,他跟陈晓的合作恐也不会长久。他们之间除了正常的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冲突外,国美收购永乐后,陈晓从被并购方的老板变成并购方的职业经理人,再加上黄光裕入狱,陈晓扶正,更增添了一份纠结。
如果事发之前有机会,我倒乐意与黄光裕和陈晓分享一下我对创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一些建议。当然,这些话现在对黄光裕与陈晓来说,已经不具有任何意义,不过倒是可以给旁观者一些启示。
创业家以为自己没有老板,公司是他的,其实这是不对的思维,你必须认知只要公司股份有1%不是你的,你其实就是职业经理人,你的老板是股东。即便你是100%独资,社会就是你的无形股东,他也是100%拥有你的公司,也就是说,作一个创业家,你必须要有社会责任。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这种事,当然社会不容。
创业家不要直接过问太多执行面的事务,你既然高薪请了职业经理人帮你打工,你就应该逐步放权,享受大权旁落的寂寞,这样职业经理人才能够进入岗位角色里,企业才能形成人才培育制度,培养一群优秀的人才,公司才能长治久安,当创业家不在时,才不会产生企业领导危机。
创业家有过强的使命感,常常将自己与企业生命融为一体,这有时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你“以公司兴亡为己任”时候,就会有当皇帝的思维,以为天下苍生都是你的子民,你不会感激他们的贡献与创意,公司形成一言堂,一人错,全盘皆错,这万万不是公司之福。
从某种角度来说,今天国美的控制权之争,是黄光裕一手造成的。
反之,我对职业经理人也有一些建议。
职业经理人要有绝对可被信任的人格与操守,谋求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许多在任上做了不名誉之事的职业经理人,终其一生背负着道德的谴责,在职场上到处流浪,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得不偿失。职业经理人要有说“不”的道德勇气,才能不会置公司于危机,尤其是涉及“诚信”的事。
对于陈晓的行为,不同的人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看法,总的来说是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有他自圆其说的说法,他到底有没有为己谋私利外人不好评说。
职业经理人要有随时“下台”的心理准备,并以“教练”自我要求,提升部属的能力与眼界,当你离开公司的一天,你不是留下烂摊子,而是一个健全的组织,还有一群尊敬你的部属。
国美经历过创始人大股东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的控制权之争后,陈晓将分阶段退出国美,黄光裕仍在狱中,陈晓走后,国美会是个健全的组织还是一个烂摊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