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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宪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史无前例地区分了征收和征用,并确立了一个完善的征收征用标准体系:目的上是公共利益,程序上是依照法律,前提上是给予补偿.本文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简要阐述了它们各自产生的历史根源、理论基础、一般含义及意义,指出法定程序的根本内涵是正当程序,依法补偿的内在要求是公平补偿,并建议将这些原则性的规定通过下位法律予以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