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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及每一个人的改变
讨论许久的电商法终于落地,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商法成为2019年整个互联网行业开年讨论的第一个焦点,一部覆盖和影响极广的法律会对人们生活和行业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盛极而衰的无人货架
正式落地的电商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二欠会议近日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共七章89条,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相应规定。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法律地位颇高,罕见地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经历3二欠公开征求煮见,4次审议,经过各方禾¨益的反复拉锯和博弈,最终落定。
新法一共七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平台责任、基本规则等作出奠基性规定,也对实践中一些争议问题将现实经验沉淀成文。无论是立法动议,还是起草审议,或是未来实施,由于对互联网行业至关重要,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博弈不断。
对于动辄以万亿为单位计数的电商领域,电商法的落地影响和作用都是相当深远的,以海外代购为代表的个人卖家:深入人们生活的淘宝、携程等电商平台:为人们生活带来各种便利的快递、外卖……电商法的落地,成为近期整个互联网领域矣注与讨论的焦点。
挣扎求生的个人代购
电商法正式落地后,朋友圈的个人代购改变是最为明显的,早在2018年底,个人代购就已经开始谋变了。
退出实际上并非个人代购的首选,毕竟多年代购生涯下来,无论是进货渠道还是消费群体都已经相当成熟,多年的积淀很难说放下就放下,短期产品涨价及曲线求生是必然的,而长期来看,不少代购早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无数的代购在清仓、下架微店淘宝产品、关闭朋友圈,也开始寒暄、开始煽情,而在情绪发泄之后,不少代购都已经决定年后正式成立公司,税费自己承担,走上正轨反而更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税。长期路线方向既定的情况下,短期的混乱是难免的·在强大的“求生欲”下,代购中涌现了一批“灵魂画手”和“段子奇才”,通过极具特征的手绘和段子谐音发布产品广告,以“特务”般的字符密码沟通议价·借以规避平台可能存在的审查机制。代购的招数更多像是临时的段子,行业洗牌是必然的,对于部分真的以代购为生的老代购而言·清理规范后的行业,或许会让他们找到新的机会。
忙着办证的淘宝卖家
微信朋友圈的代购微商为生存挣扎的时候,C2C模式成熟的淘宝显然也掀起了新一轮的办证热。
多年成长下的淘宝·早已不是小打小闹能轻松生存的平台了,成熟的流量商业模式清退了不少纯”玩票”性质的个人卖家,而本次电商法的落地,再一次推动了淘宝卖家的办证热。
在经营者积极办证的同时,平台也积根响应电商法的落地。1月3日,淘宝官方对《电子商务法》进行重点解读,主要涉及营业执照线下办理、线上升级/变更、淘寶小镇、公平性等方面。
淘宝外,查阅京东、拼多多等等电商平台的规则文件发现,这些平台均在近期对评价、营销等规则进行了更新,同时亦对虚假交易等炒信行为进一步予以明确。
捆绑销售终成历史
《电子商务法》第1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_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_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对于以携程、去哪儿为代表的OTA电商平台而言·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搭售早已成为OTA电商平台的“地下规则”.“急速出票”、“保险”等增值产品一直以来争议很大,而在新电商法落地后,OTA平台不约而同地推出了更多增值服务·比如同程艺龙推出了“有房保障”服务,携程会员“优享会”服务等。
单独列出的有偿服务相对清晰明了,少了一些套路,多了一些真诚。当捆绑现象比较严重的OTA在线旅游平台都开始尝试改变后,京东、苏宁易购等B2C平台显然会更注意捆绑销售问题,而电商平台隐形捆绑销售或许真的会成为历史。
受益的消费者
个人卖家被严管后,消费者需要付出更多费用购买产品?实际上,大多数消费者对电商法都表示欢迎和感谢。
电商法下,无论是取得营业执照后上税的卖家还是需要管控的平台,都会带来运营成本的提升,但电商法之下消费者同卖家的纠纷以及平台的连带责任都相对明确,而且尽力消除刷单、点赞的影响后,消费者被误导的几率被降低。
同时,电商法明确在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同时,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通过提供可选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大数据杀熟”事件或许会越来越小。
代购产品短期价格或被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相比“贵一点”的产品,消费者更担心的恐怕还是产品真假、维权、数据被泄露等诸多问题,电商法的出现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巨头平台新的博弈
从资质资格审核义务、知识产权保护到责权划分,电商巨头显然也会受到电商法的巨大影响,居中“信息撮合”的定位显然不太管用,权责的细分显然会引发电商巨头新一轮的博弈。
以人们熟悉的阿里巴巴(天猫和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平台为例,个人商户的入主的确给平台带来了,人气和交易量,“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显然会清退部分中小卖家,短期内显然会对平台造成冲击。不过因为电商法明确“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杂工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条款的存在,即使是淘宝这种个人卖家比重较大的平台也没有真的出现传闻中“90%网店面临非法经营尴尬局面”的状况,有学者测算,可能仅有10%的网店符合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面对事实存在的市场刚需以及中小个人卖家的退出,电商巨头们唯有“亲自下场”,通过品牌代理、原产地直采等多种方式直接加入海外电商市场竞争。实际上,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京东都早已在海外电商市场布局。不过对于洋码头、小红书为首的一批依托海外电商快速崛起的电商平台而言,巨头们直接进入市场对决,将对整个供应链管控、资本综合实力形成考验。
无论是严格管理平台卖家还是“亲自下场肉搏”海外电商市场,都需要电商平台巨头投入巨大的资源推动,虽然电商法酝酿许久,但电商平台准备显然不是那么充分。以电商平台账号注销为例,《电商法》实施半个月后曾有媒体对40家主流电商平台APP进行测试,发现仅15家有“页面注销”选项”上船容易,下船难”从侧面反映出电商平台当前的不足。而在整体电商环境规范化趋势下,巨头平台新一轮的博弈已经展开。
冲击比下的日韩企业
电商法的落地不仅让原本灰色地带中的个人海外代购充满“求生欲”,同样受到冲击的还有日韩零售业。
日媒称,在1月16日的东京股票市场,大型药妆店松本清控股股价暴跌,一度跌至3185日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25日元(7%)。自1月起,中国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出于主力的化妆品销售放缓的隐忧,机构投资者等扩大抛售该公司股票。收盘下跌175日元(5%).跌至3235日元。16日访日游客概念股整体遭到抛售,三越伊势丹控股收盘下跌6%,高丝下跌4%。
据《日本经济新闻》1月18日报道,中国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网店经营者等向政府登记,如实纳税。今后在日本购买商品的代购有可能减少。
相对日本金融市场对于电商法激烈的反应,韩国方面似乎平静得多,毕竟在2017年的“萨德”风波影响下,韩国零售业已经经历卜二欠游客数量急剧下降危机,而在游客数量大减的逆流下,争夺更多代购的青睐,多家韩国免税店也打起了“回扣竞赛”。通常情况下,韩国免税店会给旅行社顾客消费金额10%,20%的回扣,旅行社再将其中的一部分支付给代购商。
灵活的处理办法让韩国零售业安然度过2017年的危机,2017年4月访韩中国游客为2278万人,同比减少了66.6%;耐人寻味的是,同期韩国国内免税店销售额却同比微增0.3%至1.0063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2亿元)。当时有韩媒指出,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在韩国的中国代购。可现在,代购成为电商法的重点管控对象,韓国零售业真的可以在冲击波下安然无恙吗?
相信在短期前景不明的情况下,以日韩为代表的个人代购“主战场”必然受到冲击一不过随着商业模式的调整,海外优质产品依日会通过正规渠道来到消费者手里的。
个人数据的严管
电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矣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再结合有消除“大数据杀熟”的第十八条规定,显然,消费者个人数据在电商法中已经被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高度。
在我国电商法落地以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经对互联网科技企业采集、使用、分享等针对个人用户数据的行为进行管控,电子商务作为个人数据流通的重要领域一其明确保护个人数据的做法,显然有助于推动我国大数据行业管控机制的形成。
规范化的市场机制下,大数据产业链有望顺利构建,无论是技术更迭还是运营,电商领域都能很好地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成长,这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令人欣慰的司法新模式
在电商法引发整个产业高度矣注的同时,实际上在2017年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正式挂牌成立,去年8月,北京、广州两地的互联网法院也相继成立,在线提交证据,在线审理,24小时不打烊,给消费者提供了一条切实解、夫问题的通道。
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新的法院模式,现处于开始运行和摸索阶段,目前只管辖的包括以下几类纠纷: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合法合规才能健康成长,无论是电商法的落地还是互联网法院的试点,都是从保护引导电商生态健康发展出发,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写在最后:野蛮时代的终结
从改变成活到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以淘宝、京东、携程网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在过去数年时间里,对于国人消费乃至生活习惯的改变是非常明显的,而在电子商务产业井喷的岁月里,各种踩着灰线的商业模式和手法也渐渐成为影响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随着电商法正式落地,规范化的市场有助于电商产业再一次快速成长,告别野蛮时代才能更好地服务未来。
讨论许久的电商法终于落地,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商法成为2019年整个互联网行业开年讨论的第一个焦点,一部覆盖和影响极广的法律会对人们生活和行业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盛极而衰的无人货架
正式落地的电商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二欠会议近日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共七章89条,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相应规定。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法律地位颇高,罕见地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经历3二欠公开征求煮见,4次审议,经过各方禾¨益的反复拉锯和博弈,最终落定。
新法一共七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平台责任、基本规则等作出奠基性规定,也对实践中一些争议问题将现实经验沉淀成文。无论是立法动议,还是起草审议,或是未来实施,由于对互联网行业至关重要,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博弈不断。
对于动辄以万亿为单位计数的电商领域,电商法的落地影响和作用都是相当深远的,以海外代购为代表的个人卖家:深入人们生活的淘宝、携程等电商平台:为人们生活带来各种便利的快递、外卖……电商法的落地,成为近期整个互联网领域矣注与讨论的焦点。
挣扎求生的个人代购
电商法正式落地后,朋友圈的个人代购改变是最为明显的,早在2018年底,个人代购就已经开始谋变了。
退出实际上并非个人代购的首选,毕竟多年代购生涯下来,无论是进货渠道还是消费群体都已经相当成熟,多年的积淀很难说放下就放下,短期产品涨价及曲线求生是必然的,而长期来看,不少代购早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无数的代购在清仓、下架微店淘宝产品、关闭朋友圈,也开始寒暄、开始煽情,而在情绪发泄之后,不少代购都已经决定年后正式成立公司,税费自己承担,走上正轨反而更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税。长期路线方向既定的情况下,短期的混乱是难免的·在强大的“求生欲”下,代购中涌现了一批“灵魂画手”和“段子奇才”,通过极具特征的手绘和段子谐音发布产品广告,以“特务”般的字符密码沟通议价·借以规避平台可能存在的审查机制。代购的招数更多像是临时的段子,行业洗牌是必然的,对于部分真的以代购为生的老代购而言·清理规范后的行业,或许会让他们找到新的机会。
忙着办证的淘宝卖家
微信朋友圈的代购微商为生存挣扎的时候,C2C模式成熟的淘宝显然也掀起了新一轮的办证热。
多年成长下的淘宝·早已不是小打小闹能轻松生存的平台了,成熟的流量商业模式清退了不少纯”玩票”性质的个人卖家,而本次电商法的落地,再一次推动了淘宝卖家的办证热。
在经营者积极办证的同时,平台也积根响应电商法的落地。1月3日,淘宝官方对《电子商务法》进行重点解读,主要涉及营业执照线下办理、线上升级/变更、淘寶小镇、公平性等方面。
淘宝外,查阅京东、拼多多等等电商平台的规则文件发现,这些平台均在近期对评价、营销等规则进行了更新,同时亦对虚假交易等炒信行为进一步予以明确。
捆绑销售终成历史
《电子商务法》第1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_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_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对于以携程、去哪儿为代表的OTA电商平台而言·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搭售早已成为OTA电商平台的“地下规则”.“急速出票”、“保险”等增值产品一直以来争议很大,而在新电商法落地后,OTA平台不约而同地推出了更多增值服务·比如同程艺龙推出了“有房保障”服务,携程会员“优享会”服务等。
单独列出的有偿服务相对清晰明了,少了一些套路,多了一些真诚。当捆绑现象比较严重的OTA在线旅游平台都开始尝试改变后,京东、苏宁易购等B2C平台显然会更注意捆绑销售问题,而电商平台隐形捆绑销售或许真的会成为历史。
受益的消费者
个人卖家被严管后,消费者需要付出更多费用购买产品?实际上,大多数消费者对电商法都表示欢迎和感谢。
电商法下,无论是取得营业执照后上税的卖家还是需要管控的平台,都会带来运营成本的提升,但电商法之下消费者同卖家的纠纷以及平台的连带责任都相对明确,而且尽力消除刷单、点赞的影响后,消费者被误导的几率被降低。
同时,电商法明确在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同时,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通过提供可选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大数据杀熟”事件或许会越来越小。
代购产品短期价格或被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相比“贵一点”的产品,消费者更担心的恐怕还是产品真假、维权、数据被泄露等诸多问题,电商法的出现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巨头平台新的博弈
从资质资格审核义务、知识产权保护到责权划分,电商巨头显然也会受到电商法的巨大影响,居中“信息撮合”的定位显然不太管用,权责的细分显然会引发电商巨头新一轮的博弈。
以人们熟悉的阿里巴巴(天猫和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平台为例,个人商户的入主的确给平台带来了,人气和交易量,“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显然会清退部分中小卖家,短期内显然会对平台造成冲击。不过因为电商法明确“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杂工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条款的存在,即使是淘宝这种个人卖家比重较大的平台也没有真的出现传闻中“90%网店面临非法经营尴尬局面”的状况,有学者测算,可能仅有10%的网店符合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面对事实存在的市场刚需以及中小个人卖家的退出,电商巨头们唯有“亲自下场”,通过品牌代理、原产地直采等多种方式直接加入海外电商市场竞争。实际上,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京东都早已在海外电商市场布局。不过对于洋码头、小红书为首的一批依托海外电商快速崛起的电商平台而言,巨头们直接进入市场对决,将对整个供应链管控、资本综合实力形成考验。
无论是严格管理平台卖家还是“亲自下场肉搏”海外电商市场,都需要电商平台巨头投入巨大的资源推动,虽然电商法酝酿许久,但电商平台准备显然不是那么充分。以电商平台账号注销为例,《电商法》实施半个月后曾有媒体对40家主流电商平台APP进行测试,发现仅15家有“页面注销”选项”上船容易,下船难”从侧面反映出电商平台当前的不足。而在整体电商环境规范化趋势下,巨头平台新一轮的博弈已经展开。
冲击比下的日韩企业
电商法的落地不仅让原本灰色地带中的个人海外代购充满“求生欲”,同样受到冲击的还有日韩零售业。
日媒称,在1月16日的东京股票市场,大型药妆店松本清控股股价暴跌,一度跌至3185日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25日元(7%)。自1月起,中国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出于主力的化妆品销售放缓的隐忧,机构投资者等扩大抛售该公司股票。收盘下跌175日元(5%).跌至3235日元。16日访日游客概念股整体遭到抛售,三越伊势丹控股收盘下跌6%,高丝下跌4%。
据《日本经济新闻》1月18日报道,中国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网店经营者等向政府登记,如实纳税。今后在日本购买商品的代购有可能减少。
相对日本金融市场对于电商法激烈的反应,韩国方面似乎平静得多,毕竟在2017年的“萨德”风波影响下,韩国零售业已经经历卜二欠游客数量急剧下降危机,而在游客数量大减的逆流下,争夺更多代购的青睐,多家韩国免税店也打起了“回扣竞赛”。通常情况下,韩国免税店会给旅行社顾客消费金额10%,20%的回扣,旅行社再将其中的一部分支付给代购商。
灵活的处理办法让韩国零售业安然度过2017年的危机,2017年4月访韩中国游客为2278万人,同比减少了66.6%;耐人寻味的是,同期韩国国内免税店销售额却同比微增0.3%至1.0063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2亿元)。当时有韩媒指出,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在韩国的中国代购。可现在,代购成为电商法的重点管控对象,韓国零售业真的可以在冲击波下安然无恙吗?
相信在短期前景不明的情况下,以日韩为代表的个人代购“主战场”必然受到冲击一不过随着商业模式的调整,海外优质产品依日会通过正规渠道来到消费者手里的。
个人数据的严管
电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矣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再结合有消除“大数据杀熟”的第十八条规定,显然,消费者个人数据在电商法中已经被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高度。
在我国电商法落地以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经对互联网科技企业采集、使用、分享等针对个人用户数据的行为进行管控,电子商务作为个人数据流通的重要领域一其明确保护个人数据的做法,显然有助于推动我国大数据行业管控机制的形成。
规范化的市场机制下,大数据产业链有望顺利构建,无论是技术更迭还是运营,电商领域都能很好地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成长,这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令人欣慰的司法新模式
在电商法引发整个产业高度矣注的同时,实际上在2017年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正式挂牌成立,去年8月,北京、广州两地的互联网法院也相继成立,在线提交证据,在线审理,24小时不打烊,给消费者提供了一条切实解、夫问题的通道。
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新的法院模式,现处于开始运行和摸索阶段,目前只管辖的包括以下几类纠纷: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合法合规才能健康成长,无论是电商法的落地还是互联网法院的试点,都是从保护引导电商生态健康发展出发,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写在最后:野蛮时代的终结
从改变成活到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以淘宝、京东、携程网等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在过去数年时间里,对于国人消费乃至生活习惯的改变是非常明显的,而在电子商务产业井喷的岁月里,各种踩着灰线的商业模式和手法也渐渐成为影响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随着电商法正式落地,规范化的市场有助于电商产业再一次快速成长,告别野蛮时代才能更好地服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