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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资源之一,法制化建设将法与人相结合,促使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本文通过研究法治的背景和意义上,并浅析了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系
1法治建设的背景
在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在此次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和国家领导核心对此非常重视。
自20世纪末,普法教育在全社会推广开来,对大学生的普法教育也势在必行。经过几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国家法治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升。就近年落馬的各大官员来看,他们之中许多人曾经也都怀抱着为人民服务的热忱,最后却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被物质欲望蒙蔽心智,另一方面也不能不说是因为他们久居高位,缺乏适时的法制教育,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当然,我们看到了当前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必然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能力,我们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在与敌对势力斗争的过程中,占据明显的优势,以致最后的胜利。
长期以来,公民法制教育存在着过度依赖学校法制教育,忽视家庭、单位和社会法制教育的问题。大多数父母缺乏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意识,认为这是学校的责任,没有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学生一旦走出学校进入工作单位,就很难再接受到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许多企事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欠缺,即使有也有很多长期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实效性。不可否认,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学生时代接受的法制教育不可能满足其一生的需要。终身教育之父保尔·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写到“如果说正像我们已见到的那样,教育的训练在人的整个一生中都占有一定地位,那么,在任何个人生活中出现的关键时刻,教育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因此,无论是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是象牙塔里的青年,或是德高望重的老人,任何一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期间,公民法制教育自然也就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法制教育能不能伴随公民一生,即能不能实现终身化,是公民法制教育能不能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
2法制建设的意义
公民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性虽然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目前也形成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研究成果,但总体比较薄弱,而关于公民法制教育终身化的理论研究更是欠缺。本文的研究力图弥补这一短板,将法制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理论相结合。在深入研究公民法制教育终身化理论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公民法制教育到底应该怎么做。将法制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理论结合起来,科学把握二者的共通之处,将有利于促进这两门学科的理论互补和整合发展。同时,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因此对公民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也必将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强调必须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无疑对公民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法制教育本身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对社会和谐、稳定,对个人自我保护都有着重大意义。本文以推动公民法制教育实践为目的,以期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科学价值的参考意见。同时,进行公民法制教育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增强公民社会主义法制信仰,坚定公民社会主义政治立场的重要手段,这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题中之意,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推动意义。
参考文献
[1] 曹萍.论井冈山红色资源中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D].长沙.湖南大学.2012
[2]敖海华.论红色资源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06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系
1法治建设的背景
在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在此次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和国家领导核心对此非常重视。
自20世纪末,普法教育在全社会推广开来,对大学生的普法教育也势在必行。经过几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国家法治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升。就近年落馬的各大官员来看,他们之中许多人曾经也都怀抱着为人民服务的热忱,最后却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被物质欲望蒙蔽心智,另一方面也不能不说是因为他们久居高位,缺乏适时的法制教育,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当然,我们看到了当前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必然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能力,我们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在与敌对势力斗争的过程中,占据明显的优势,以致最后的胜利。
长期以来,公民法制教育存在着过度依赖学校法制教育,忽视家庭、单位和社会法制教育的问题。大多数父母缺乏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意识,认为这是学校的责任,没有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学生一旦走出学校进入工作单位,就很难再接受到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许多企事业单位的法制教育工作欠缺,即使有也有很多长期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实效性。不可否认,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学生时代接受的法制教育不可能满足其一生的需要。终身教育之父保尔·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写到“如果说正像我们已见到的那样,教育的训练在人的整个一生中都占有一定地位,那么,在任何个人生活中出现的关键时刻,教育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因此,无论是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是象牙塔里的青年,或是德高望重的老人,任何一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期间,公民法制教育自然也就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法制教育能不能伴随公民一生,即能不能实现终身化,是公民法制教育能不能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
2法制建设的意义
公民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性虽然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目前也形成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研究成果,但总体比较薄弱,而关于公民法制教育终身化的理论研究更是欠缺。本文的研究力图弥补这一短板,将法制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理论相结合。在深入研究公民法制教育终身化理论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公民法制教育到底应该怎么做。将法制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理论结合起来,科学把握二者的共通之处,将有利于促进这两门学科的理论互补和整合发展。同时,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因此对公民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也必将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强调必须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无疑对公民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法制教育本身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对社会和谐、稳定,对个人自我保护都有着重大意义。本文以推动公民法制教育实践为目的,以期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科学价值的参考意见。同时,进行公民法制教育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增强公民社会主义法制信仰,坚定公民社会主义政治立场的重要手段,这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题中之意,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推动意义。
参考文献
[1] 曹萍.论井冈山红色资源中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D].长沙.湖南大学.2012
[2]敖海华.论红色资源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