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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只有获得CCAR-91部和CCAR-141部合格审定的机构和学校,才能从事飞行训练任务。目前国内的训练机构和学校的训练量无法完全满足全民航对于飞行人才的需求,选送飞行学生境外培训就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如何进行选送?境外培训存在着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有效防控?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的,本文拟抛砖引玉,阐述自己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和看法。